2 基本信息
《風溼性心臟病主動脈瓣關閉不全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風溼性心臟病主動脈瓣關閉不全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風溼性心臟病主動脈瓣關閉不全(ICD-10︰I35.100)行主動脈瓣瓣膜置換術(ICD-9-CM-3︰35.2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臟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風溼熱病史。
2.有明顯症狀體徵:心絞痛,暈厥,活動後乏力,呼吸困難,胸悶,典型心臟雜音。
3.輔助檢查:心電圖、胸部X線檢查,超聲心動圖,冠狀動脈造影(年齡大於50歲)。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臟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心血管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2.無其他嚴重內科疾病;
4.1.4 (四)標準住院日≤1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35.100風溼性主動脈瓣關閉不全編碼。
3.心功能≤III級或左室EF值≥45%
4.左室舒張末徑≤ 70毫米
6.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評估)不超過6天。
1.必須完成的檢查項目:
(1)血尿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術前感染疾病篩查、風溼活動篩查、血型+術前配血;
(1)血氣分析和肺功能(高齡或既往有肺部病史者)、冠狀動脈造影(年齡≥50歲);
(2)有其他專業疾病者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使用:根據《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7天以內。
2.手術植入物:人工機械瓣或生物瓣。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1天。
2.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3.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使用:根據《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
(2)抗凝:根據所測INR值調整抗凝藥用量,根據選用的心臟瓣膜種類和患者情況確定抗凝治療方案。
4.1.10 (十)出院標準。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其他合併症
4.胸部X線平片、超聲心動圖證實人工瓣膜功能良好,無相關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併發症:主動脈根部出血、人工瓣功能障礙、心功能不全、出血、瓣周漏、與抗凝相關的血栓栓塞和出血、溶血、感染性心內膜炎、術後傷口感染等造成住院日延長和費用增加。
2.合併有其他系統疾病,可能導致這些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從而延長治療時間和增加住院費用。
3.人工心臟瓣膜的選擇:由於患者的要求選擇了不同的瓣膜(機械瓣膜或生物瓣膜、國產瓣膜或進口瓣膜)會導致住院費用存在差異。
4.其他因素:術前心功能及其他重要臟器功能不全需調整;特殊原因(如稀有血型短缺等)造成的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4.2 二、風溼性心臟病主動脈瓣關閉不全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風溼性心臟病主動脈瓣關閉不全(ICD-10:I35.100)
行主動脈瓣人工瓣膜置換術(ICD-9-CM-3:35.24)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 ≤1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5天 (完成術前準備日) | 住院第6天 (術前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 □ 初步的診斷和治療方案 □ 開檢查、化驗單 | □ 上級醫師查房 □ 繼續完成術前化驗檢查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向患者和/或家屬交待圍手術期注意事項並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委託書(患者本人不能簽字時) □ 麻醉醫師查房並與患者及/或家屬交待麻醉注意事項並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 □ 完成各項術前準備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心外科二級護理常規 □ 普食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加) □ 患者基礎用藥 □ 既往用藥 臨時醫囑: □ 根據會診科室要求開檢查和化驗單 □ 對症處理 | 長期醫囑:同前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 □ 術前禁食水 □ 術前用抗生素皮試 □ 術區備皮 □ 配血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和生活護理 | □ 做好備皮等術前準備 □ 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術前心理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7天 (手術日) | 住院第8天 (術後第1日) | 住院第9天 (術後第2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手術 □ 向家屬交代病情、手術過程及術後注意事項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完成術後病程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生命體徵及有無術後併發症並做相應處理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程記錄 □ 根據病情變化及時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觀察生命體徵情況、有無併發症等並作出相應處理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護理常規 □ 禁食 □ 留置引流管並計引流量 □ 強心利尿藥 □ 抗生素 □ 保留尿管並記錄尿量 □ 胃粘膜保護劑 □ 其他特殊醫囑 臨時醫囑: □ 補液 □ 血管活性藥 □ 血常規、生化全套、X線牀旁像、血氣分析、凝血功能檢查、超聲牀旁檢查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特級或一級護理,餘同前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換藥 □ 止痛等對症處理 □ 補液 □ 血管活性藥 □ 強心利尿藥 | 長期醫囑: 同前 臨時醫囑: □ 止痛等對症處理 □ 常規抗凝治療、根據情況進行抗凝監測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並及時報告醫生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10天 (術後第3日) | 住院第11天至出院 (術後第4日至出院前) | 住院第≤18天 出院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傷口換藥(必要時) □ 常規抗凝治療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傷口換藥或拆線(必要時) □ 調整各重要臟器功能 □ 指導抗凝治療 □ 預防感染 | □ 完成出院志、病案首頁、出院診斷證明書等所有病歷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同前 臨時醫囑: □ 換藥(必要時) □ 止痛等對症處理 □ 常規抗凝治療、根據情況進行抗凝監測 | 長期醫囑: □ 根據病情變化調整抗生素等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 換藥(必要時) □ 對症處理 □ 抗凝治療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交代院外抗凝注意事項 □ 定期複查 □ 如有不適,隨診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和生活護理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宣教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