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初治Burkitt淋巴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初治Burkitt淋巴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標準住院日爲30天內。
4.1.2 (二)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Burkitt淋巴瘤疾病編碼(ICD-10:C83.701,M9687/3)。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3 (三)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需3-5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LDH、電解質、凝血功能、病毒學(HBV, HCV, EBV, HIV)血型、輸血前檢查 ;
(3)頸胸腹盆CT、心電圖、腹部B超、心臟超聲(擬採用蒽環類藥物化療者)。
(1)MRI、PET-CT檢查;
(4)熒光原位雜交(如EBER、BCL-2、BCL-6)
3.患者及家屬簽署以下同意書:病重或病危通知書、骨穿同意書、腰穿及鞘內注射同意書、化療知情同意書、輸血知情同意書、靜脈插管同意書(有條件時)。
4.1.4 (四)化療前準備。
1.發熱患者需鑑別腫瘤熱或感染性發熱,有明確臟器感染患者應根據感染部位及病原微生物培養結果選用相應抗菌藥物。
2.對於Hb﹤70g/L,PLT﹤20×109/L或有活動性出血的患者,分別輸濃縮紅細胞、單採或多採血小板。
3. 化療前2-3天開始口服別嘌呤醇,適當水化、鹼化,預防腫瘤溶解綜合徵發生。
4.1.5 (五)化療開始於診斷明確並完善檢查後第1天。
4.1.6 (六)化療方案
預治療:CTX 200mg/d×3-5天, Pred 1mg/kg×3-5天
可選擇的化療方案:CODOX-M±R, HyperCVAD±R, EPOCH±R
4.1.7 (七)治療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治療後1-7天內需頻繁監測的項目:
治療後21天內必須複查的項目:
4.微小殘留病變檢測(必要時及有條件時)。
4.1.8 (八)化療中及化療後治療。
1.感染防治:發熱患者建議立即進行病原微生物培養並使用抗菌藥物,可選用頭孢類(或青黴素類)抗炎治療;3天后發熱不緩解者,可考慮更換碳青酶烯類和/或糖肽類和/或抗真菌藥物治療;有明確臟器感染的患者,應根據感染部位及病原微生物培養結果選用相應抗菌藥物。
2. 防治臟器功能損傷:止吐、保肝、水化、鹼化、防治尿酸腎病(別嘌呤醇)、抑酸劑等。
3.成分輸血: 適用於Hb﹤80g/L,PLT﹤20×109/L或有活動性出血的患者,分別輸濃縮紅細胞、單採或多採血小板,有心臟基礎疾病患者可放寬輸紅細胞指徵。
4.造血生長因子:化療後中性粒細胞絕對值(ANC)≤1.5×109/L,可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5μg·kg-1·d-1。
4.1.9 (九)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前、中、後有感染、貧血、出血及其他合併症者,需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能延長住院時間並致費用增加。
2.若腰穿後腦脊液檢查示存在CNS侵犯,退出此路徑,進入相關路徑。
3.治療反應不佳、疾病進展或復發需要選擇其他治療的患者退出路徑,進入相關路徑。
4.2 二、初治Burkitt淋巴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初治Burkitt淋巴瘤(ICD-10:C83.701,M9687/3)擬行誘導化療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 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30天內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5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對症處理相關併發症向家屬告病重或病危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對症處理相關併發症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確定化療方案和日期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血液病護理常規 □ 飲食 □ 抗菌藥物(必要時) □ 補液治療(水化、鹼化) □ 別嘌呤醇(可選)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肝腎功能、LDH、電解質、血型、凝血功能、輸血前檢查、免疫球蛋白、血β2微球蛋白 □病毒學檢測:EBV, HBV-DNA,HCV-RNA(必要時) □ 影像學檢查:頸、胸、腹、盆腔CT,心電圖、腹部B超,超聲心動圖(視患者情況而定),MRI(必要時),有條件時全身PET-CT檢查代替普通CT □ 病原微生物培養(必要時) □ 輸血醫囑(必要時) □ 潑尼松(必要時) □ CTX(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抗菌藥物(必要時) □ 補液治療(水化、鹼化) □ 別嘌呤醇(可選)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骨穿 □ 腰穿、鞘注(可疑CNS侵犯時) □輸血醫囑(必要時) □ 潑尼松(必要時) □ CTX(必要時) □ 靜脈插管術(條件允許時)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宣教(血液病知識)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6-19天 | 住院第20-30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上級醫師查房,制定化療方案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化療 □重要臟器功能保護 □止吐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造血生長因子(必要時) |
重 要 醫 囑 | 長期醫囑(以下方案選一): □ 化療醫囑(以下方案選一) 低危組患者可選擇的方案:CODOX-M±R, HyperCVAD±R,EPOCH±R 高危組患者可選擇的方案:CODOX-M±R, HyperCVAD±R, EPOCH±R 高腫瘤負荷者先給予預治療 □ 別嘌呤醇0.1g tid p.o. □補液治療(鹼化、水化) □ 止吐、保肝、抑酸、抗感染等醫囑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輸血醫囑(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腰穿、鞘注 □ 血培養(高熱時) □ 病原微生物培養(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潔淨飲食 □抗感染等支持治療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輸血醫囑(必要時) □G-CSF 5μg/Kg/d(必要時) □血培養(高熱時) □病原微生物培養(必要時) □其他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情況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