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宋 不詳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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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語論

小兒有不能語者。其證有三。一者心氣不足心繫舌本。氣營而舉之。則舌本動而語聲作矣。今氣怯而不能營用於舌。故不能語也。此證已在五氣項下具之。二者卒不能語。因風寒之邪。幹於啞門。聯繫舌本。使舌本緊急。故卒不能語也。又一證喉嚨爲氣之道路。會厭爲聲之門戶。暴爲風客於喉厭。則失音而語聲不出。非不能語也。三者因病後不能語。此因服清藥以利小便。致腎虛而不能上接於陽。故不能語。昔錢乙治王氏慢驚病癒後。有聲而不能語。衆以爲失音。乙曰。既失音何開目而能飲食。又牙不噤。口不緊。而能咽藥。衆醫皆不曉。乙曰。此因用清藥利小便。致虛腎氣。不能上接於陽故也。遂用地黃丸補腎。而漸漸能言。一月而愈。其方本集載之。外收方具後。

菖蒲散

治感風寒。客於啞門。卒不能語。菖蒲桂心遠志去心甘草水煮各一分)上爲細末。每一錢。水一鍾。煎至五分。溫服無時。

桂散

風寒客於喉厭。語聲不出。川芎(三分)遠志去心甘草水煮三分)麥門冬去心三分)人蔘去蘆半兩)上爲細末。煉蜜和丸小豆大。平旦空心米飲下五丸。日三。兒大加之。久服取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