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培訓方案》由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2022年12月26日《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等5個文件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4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等5個文件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爲進一步指導各地各部門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根據《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有關要求,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檢測方案》《重點人羣、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指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個人防護指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培訓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機制綜合組。
附件:
3.重點人羣、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指引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2年12月26日
4 全文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有關應對準備和防控措施調整工作,制定本培訓方案。
4.1 一、培訓目標
爲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對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疫情監測、檢測、宣傳引導等工作開展培訓和政策解讀。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到應訓盡訓、全員覆蓋,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到人,加深對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的認識,全方位提升相關工作人員對總體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的理解和把握;推動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加快做好應對準備,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
4.2 二、培訓對象
包括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及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衛生健康、海關、醫保、中醫藥、藥監、疾控等疫情防控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從事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疫情監測、宣傳引導等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社區工作一線人員。
4.3 三、培訓內容
4.3.1 (一)“乙類乙管”實施背景。
介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爲“乙類乙管”的背景情況,特別是對三年來疫情防控重要成果經驗、當前病毒特點、疫情形勢、疫苗接種、醫療資源準備等進行詳細解讀,充分說明實施“乙類乙管”的科學性和必要性。
4.3.2 (二)應對準備措施。
重點培訓疫苗接種、藥物儲備、醫療資源準備、分級分類診療等措施內容,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地方、行業的實際情況突出培訓重點。
4.3.3 (三)防控措施。
重點培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防控措施調整情況,包括檢測策略、疫情監測、宣傳引導及重點人羣、重點機構、重點場所防控等措施調整依據。
4.4 四、組織實施
4.4.1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有關措施培訓工作。根據本方案要求,加強組織動員,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以培訓爲抓手,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要求落實落細。
4.4.2 (二)制定培訓方案。
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和培訓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當地防控工作實際和特點,組織系列培訓和分層培訓,根據不同培訓對象,提高針對性,尤其要加強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培訓效果,服務於實際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確保相關培訓對象在2023年1月5日前全部完成一輪培訓,後續根據防控需要開展相關培訓。
4.4.3 (三)加強督查評估。
各地各部門要將培訓工作納入本地區、本行業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本地、本行業落實本方案相關情況進行督查,對未認真落實本方案要求開展培訓,或培訓走過場、不講實效等情況進行通報,並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