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態活菌製品總論

治療類生物製品 微生態活菌製品 生物製品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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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ēi shēng tài huó jūn zhì pǐn zǒng lùn

2 英文參考

Microecologics for Therapeutic Use[2010年版藥典]

3 微生態活菌製品總論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微生態活菌製品總論

3.1.2 漢語拼音

Weishengtai Huojun Zhipin Zonglun

3.1.3 英文名

Microecologics for Therapeutic Use

3.2 定義、組成及用途

微生態活菌制品系人體正常菌羣成員或具有促進正常菌羣生長和活性作用的無害外籍細菌,經培養、收集菌體、乾燥成菌粉後,加入適宜輔料混合製成。用於預防和治療因菌羣失調引起的相關症狀和疾病。

微生態活菌製品必須由非致病的活細菌組成,無論在生產過程、製品貯存和使用期間均應保持穩定的活菌狀態。它可由一株、多株或幾種細菌製成單價或多價聯合制劑。根據其不同的使用途徑和方法可製備成片劑膠囊劑顆粒劑散劑等多種劑型

3.3 基本要求

微生態活菌製品的製備方法、工藝應能保證成品含有足夠的活菌數量,保持穩定性,同時應防止外源因子污染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輔料、水、器具、動物等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3.4 製造

3.4.1 生產用菌種

生產用菌種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3.4.1.1 1.名稱及來源

選用的生產用菌種應來自人體正常菌羣,或對人體無毒無害、具有促進正常菌羣生長和活性作用的外籍細菌細菌分離過程和傳代背景應清晰,應具備穩定生物學遺傳學特性,並能保持穩定的活菌狀態,經實驗室和臨牀試驗證明安全、有效。

3.4.1.2 2.種子批的建立

生產用菌種應按照“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建立種子系統。三級種子批應分別凍幹,置適宜溫度保存種子傳代應限定傳代次數,原始種子批主種子批啓開後傳代次數不得超過10代,工作種子批啓開後至發酵培養傳代次數不得超過5代。3.種子批的檢定

菌種的屬、種型分類鑑定,應依據最新版伯傑氏細菌系統鑑定手冊(Bergey's Manual of Systematic Bacteriology)和伯傑氏細菌命名手冊(Bergey's Manual of Determinative Bacteriology)的有關規定進行,包括形態生長代謝特性檢查。原始種子或主種子還應做遺傳特性和抗生素敏感性等檢查

3.4.1.2.1 三級種子批常規檢查包括以下3項:取菌種的新鮮培養物塗片做革蘭氏染色,在顯微鏡下觀察菌體的染色反應形態大小和排列等,有芽孢的細菌應同時觀察芽孢的形狀大小和位置(也可增做芽孢染色)。檢查結果均應符合原始菌種的特性。(2)生化反應  按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XIV細菌生化反應培養基”選擇相應的培養基或其他適宜的方法進行,結果應符合原始菌種的特性。(3)毒性試驗  毒性試驗是通過動物試驗檢查菌種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以保證人體使用安全。用體重18~22g小鼠5只,每隻腹腔注射0.3ml新鮮菌液(不少於1.0×109CFU/0.3ml),連續觀察3天,小鼠均應健康存活、體重增加;或每隻小鼠經口灌胃0.5ml新鮮菌液(不少於1.0×109CFU/0.5ml),每天1次,連續3天,從第1天灌胃起連續觀察至第7天,小鼠均應健康存活、體重增加。(2)遺傳特性分析  可採用細菌DNA的G+C mol%的含量測定或其他適宜方法進行,應符合該菌種遺傳特性。(3)抗生素敏感性試驗  採用瓊脂擴散紙片法或其他適宜方法進行菌株的抗生素敏感檢查,應符合該菌種的特性。(4)穩定性試驗  菌種在適宜培養基中,連續傳代30代次後,將第30代培養物作種子批檢定,全部檢查結果應與原始菌種的特性一致。
3.4.1.3 4.種子批的保存

原始種子和主種子應凍幹保存於8℃以下,工作種子應置於適宜溫度保存

3.4.2 菌粉製造

應包括種子液製備、大罐培養、收穫菌體(或芽孢)和菌體乾燥製成菌粉。如生產多價製品時,應每種菌分別培養,製備單價菌粉。

3.4.2.1 1.生產用種子

啓開工作種子批菌種,接種子適宜培養基進行多級種子擴增,應塗片做革蘭氏染色,在顯微鏡下觀察5~10個視野細菌的染色反應形態應一致並符合原始菌種的特徵。製備過程應防止污染菌種傳代次數應符合規定

3.4.2.2 2.生產用培養基

採用經批准的培養基用於生產。

3.4.2.3 3.培養

採用液體培養。將種子液置適宜條件下培養(包括厭氧或需氧、溫度、時間等),培養過程中取樣塗片做革蘭氏染色鏡檢、pH值檢測等,芽孢菌需進行芽孢形成率的檢測,均應符合規定。培養結束後取樣做純菌檢查,如發現污染應予廢棄。

生產多價製品的單價菌粉時,應分別培養。

3.4.2.4 4.收穫菌體和製成菌粉

培養結束後離心收穫溼菌體,與適宜的分散劑穩定劑混合。採用真空冷凍乾燥乾燥菌體,芽孢菌可採用加熱乾燥方法再經粉碎、過篩製成粉末狀菌粉。

3.4.2.5 5.菌粉的保存有效期

應通過活菌穩定性試驗確定保存溫度和有效期

3.4.2.6 6.菌粉檢定

按“菌粉檢定”項進行,符合規定後方可進行半成品配製。

3.4.3 半成品

3.4.3.1 1.配製

同一工作種子批菌種生產的最多2批單價菌粉可按批准的比例與輔料混合均勻後製成半成品。配製多價製品時,應將各單價菌粉、輔料按配方比例和配製程序混合均勻,配製過程應防止污染

3.4.3.2 2.半成品檢定

按“半成品檢定”項進行,應符合規定

3.4.4 成品

3.4.4.1 1.劑型製備

根據製品的用途、使用對象和用藥途徑等因素確定劑型。製備過程應符合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製劑通則”項下相關劑型規定

3.4.4.2 2.分批

成品批號應在半成品配製後確定,配製日期即爲生產日期。同一批號的製品,應來源一致、質量均一,按規定要求抽樣檢驗後,能對整批製品作出評定。應根據驗證結果,規定半成品的分裝時間,如超過24小時,應分爲不同的亞批

3.4.4.3 3.分裝、規格和包裝

製品的分裝應符合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製劑通則”的有關規定。包裝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的有關規定規格應符合批准的規格要求。

3.5 檢定

微生態活菌製品質量檢定應包括菌粉檢定、半成品檢定和成品檢定。

3.5.1 菌粉檢定

3.5.1.1 1.外觀

應爲白色、灰白色或灰黃色粉末。

3.5.1.2 2.目的菌檢查

取少量菌粉加入適量滅菌生理氯化鈉溶液或其他適宜稀釋液後,塗布在適宜瓊脂平皿上,在適宜條件下培養,其培養物的生長特性和染色鏡檢的特徵應符合生產用菌種特徵。

3.5.1.3 3.雜菌檢查

方法和結果判斷見本總論附錄3。如不符合規定應廢棄。

3.5.1.4 4.乾燥失重

菌粉中殘餘水分的含量會直接影響活菌的生存,須進行菌粉乾燥失重的檢查。應按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L或儀器方法測定。

3.5.1.5 5.活菌數測定

測定每克菌粉中含有的活菌數量。方法見本總論附錄2。

3.5.2 半成品檢定

半成品須做雜菌檢查,根據用藥途徑確定雜菌檢查的質控指標。方法和結果判斷見本總論附錄3。

3.5.3 成品檢定

3.5.3.1 1.鑑別試驗

檢查成品中所含的目的菌是否符合生產用菌種的特性。即按上述“種子批的檢定”方法進行生長特性、染色鏡檢和生化反應檢查,應符合規定。對於多價製品,則須逐一檢查單價菌特性。

3.5.3.2 2.理化檢查
3.5.3.2.1 (1)外觀

根據劑型,觀察製品的外觀、色澤

片劑外觀應完整、光潔,呈白色或類白色,間有菌粉色斑;顆粒劑散劑膠囊劑內粉末的粒子大小色澤應均勻,間有菌粉色斑。

3.5.3.2.2 (2)乾燥失重 

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L或儀器方法測定,減失重量應不得超過5.0%,芽孢菌製品應不得超過7.0%。

3.5.3.2.3 (3)粒度 

散劑顆粒劑應進行粒度檢查

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G第二法,採用單篩分法或雙篩分法檢查,應符合規定

3.5.3.2.4 (4)裝量(重量)差異 

劑型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製劑通則”的相應規定進行,應符合規定

3.5.3.2.5 (5)崩解時限 

膠囊劑片劑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C進行,應符合規定

3.5.3.3 3.活菌數測定

按本總論附錄2方法測定每剋制品中的活菌數,應符合規定。多價製品應分別測定各單價活菌數。

3.5.3.4 4.雜菌檢查

目的是檢查成品中外微生物污染情況,以保證人體使用安全。

方法和結果判斷半成品的“雜菌檢查”項相同。

3.5.3.5 5.安全試驗

安全試驗是通過動物試驗進行的非特異性毒性檢查,應根據製品的使用途徑和人用劑量確定試驗方法。

3.5.3.5.1 (1)腸道微生態活菌製品檢查 

稱取2g製品,加入8ml生理氯化鈉溶液中,混合均勻。用5只體重18~22g小鼠,每隻小鼠經口灌胃0.5ml,每天1次,連續3天。自第1天灌胃起,連續觀察7天,小鼠應健康存活、體重增加,判爲合格。如不合格,可另選10只小鼠複試1次,判定標準同前。

3.5.3.5.2 (2)陰道微生態活菌製品檢查 

用24~26g雌性小鼠5只,每隻小鼠陰道內置入10mg製品,每天1次,連續3天。自給藥第1天起,連續觀察7天,小鼠應健康存活、體重增加,陰道局部無紅腫、分泌物等症狀,判爲合格。

3.6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按批准的溫度保存和運輸。自生產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執行。

3.7 附錄

附錄1  已批准上市的微生態活菌製品

附錄2  微生態活菌製品活菌數測定法

附錄3  微生態活菌製品雜菌檢查

3.8 使用說明

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規定和批准的內容。

3.9 附錄1  已批准上市的微生態活菌製品

續表

製品名稱

細菌種類

凝結芽孢桿菌活菌片

凝結芽孢桿菌

酪酸梭菌二聯活菌膠囊

酪酸梭狀芽孢桿菌

嬰兒雙歧桿菌

酪酸梭菌二聯活菌散

酪酸梭狀芽孢桿菌

嬰兒雙歧桿菌

枯草桿菌活菌膠囊

枯草芽孢桿菌

枯草桿菌球菌二聯活菌多維顆粒

枯草芽孢桿菌

屎腸球菌

枯草桿菌球菌二聯活菌膠囊

枯草芽孢桿菌

屎腸球菌

陰道乳桿菌活菌膠囊

德氏乳桿菌

3.10 附錄2  微生態活菌製品活菌數測定法

無菌稱取3.0g製品或菌粉(膠囊取內容物),加入27.0ml稀釋液中,充分搖勻,做10倍系列稀釋(最終稀釋度根據不同的指標要求而定)。取最終稀釋度的菌液100μl,滴人選擇性瓊脂培養基平皿上,共做3個平皿,並以玻棒塗布均勻,置適宜條件下培養,到期觀察每個平皿菌落生長情況,並計數。當平皿菌落數小於10或大於300時,應調整最終稀釋度,重新測定。根據3個平皿菌落總數按下列公式計算活菌數:

活菌數(CFU/g) =3個平皿菌落數之和/3×10×最終稀釋度

【附註】

(1)活菌數用“CFU”表示,即爲細菌集落單位。

(2)稀釋液使用滅菌生理氯化鈉溶液或其他適宜的稀釋液。

(3)選擇性瓊脂培養基,是指最適宜製劑(或菌粉)中活菌生長培養基。須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3.11 附錄3  微生態活菌製品雜菌檢查

微生態活菌製品雜菌檢查法系檢查微生態活菌製品的菌粉、半成品及成品受外源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檢查項目包括控制檢查,非致病性雜菌、真菌計數。

雜菌檢查應在環境潔淨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淨度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檢驗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臺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藥工業潔淨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潔淨度驗證

除另有規定外,本檢查法中細菌培養溫度爲30~37℃;真菌培養溫度爲20~28℃。

3.11.1 檢驗量及供試品的準備

檢驗量,即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量(g)。檢驗時,應從2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隨機抽取不少於3倍檢驗用量的供試品。

菌粉、半成品以及成品爲散劑顆粒劑的可直接稱取備用;成品爲片劑膠囊劑的需研碎後備用。

3.11.1.1 控制檢查
3.11.1.1.1 控制檢查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

控制檢查用的培養基,即成品培養基、由脫水培養基或按培養基處方配製的培養基,均應進行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檢查項目包括促生長、指示和抑制性能力。

3.11.1.1.2 菌種 

試驗所用的菌株傳代次數不得超過5代(從菌種保藏中心獲得的冷凍乾燥菌種爲第-代),並採用適宜的菌種保藏技術,以保證試驗菌株的生物學特性。

大腸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 (B) 44102]

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acoccus aureus) [CMCC(B) 26003]

乙型副傷寒沙門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 [CMCC (B) 50094]

銅綠假單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CMCC (B) 10104]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 [CMCC (B) 6494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 (F) 98001]

痢疾志賀菌(Shigella dysenteriae) [CMCC (B)51252]

3.11.1.1.3 菌液製備 

接種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乙型副傷寒沙門菌、銅綠假單胞菌的新鮮培養物至營養肉湯培養基營養瓊脂培養基中,接種生孢梭菌的新鮮培養物至硫乙醇酸鹽流體培養基中,培養18~24小時;接種白色念珠菌的新鮮培養物至改良馬丁培養基或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中,培養24~48小時。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製成每1ml含菌數爲10~100CFU或100~1000CFU的菌懸液。

菌懸液製備後應在2小時內使用,若保存在2~8℃的菌懸液可以在24小時內使用。

續表

控制

培養基

特性

試驗菌株

沙門菌、

志賀菌

膽鹽乳糖培養基

生長能力

乙型副傷寒沙門菌、痢疾志賀菌

抑制能力

金黃色葡萄球菌

沙門、志賀菌屬瓊脂

培養基

生長能力十指示能力

乙型副傷寒沙門菌、痢疾志賀菌

銅綠假單胞菌

NAC液體培養基

生長能力

銅綠假單胞菌

抑制能力

金黃色葡萄球菌

NAC瓊脂培養基

生長能力

銅綠假單胞菌

抑制能力

大腸埃希菌

綠膿菌素測定用培養基

生長能力+指示能力

銅綠假單胞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

7.5%氯化鈉肉湯培養基

生長能力

金黃色葡萄球菌

抑制能力

大腸埃希菌

甘露醇氯化鈉瓊脂培養基

生長能力+指示能力

金黃色葡萄球菌

抑制能力

大腸埃希菌

梭菌

梭菌增菌培養基

生長能力

生孢梭菌

哥倫比亞瓊脂培養基

生長能力

生孢梭菌

白色念珠菌

沙氏葡萄糖肉湯培養基

生長能力

白色念珠菌

沙氏葡萄糖瓊脂培養基

生長能力+指示能力

白色念珠菌

念珠菌

生長能力+指示能力

白色念珠菌

顯色培養基

抑制能力

大腸埃希菌

1%聚山梨酯80-玉米瓊脂培養基

生長能力+指示能力

白色念珠菌

(1)增菌培養基生長能力檢查  分別接種不超過100CFU的試驗菌於被檢培養基和對照培養基中,在相應控制檢查規定的培養溫度及最短培養時間下培養。與對照培養基比較,被檢培養基試驗菌應生長良好。

(2)固體培養基生長能力檢查取試驗菌各0.1ml(含菌數50~100CFU)分別塗布於被檢培養基和對照培養基平皿中,每種培養基平行製備2個平皿,在相應控制檢查規定的培養溫度及最短培養時間下培養。被檢培養基與對照培養基相比,生長菌落大小形態特徵應一致。

(3)培養基抑制能力檢查  接種不小於100CFU的試驗菌於被檢培養基中,在相應控制檢查規定的培養溫度及最長時間下培養,試驗菌應不得生長

(4)培養基指示能力檢查  分別接種不超過100CFU的試驗菌於被檢培養基和對照培養基平皿上,在相應控制檢查規定的培養溫度及時間下培養。被檢培養基中試驗菌生長菌落形態大小指示劑反應情況等應與對照培養基一致。

3.11.1.2 供試品檢查

供試品的控制檢查應按下述方法進行。

陽性對照試驗  供試品進行控制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取陽性對照菌於相應選擇性培養基平皿上劃線接種,按供試品的控制檢查方法培養,觀察菌落生長情況。陽性對照試驗應檢出相應的控制菌。

陰性對照試驗  取增菌液0.1ml,照相控制檢查檢查,作爲陰性對照。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

(1)增菌培養  稱取供試品1g,加到9ml滅菌膽鹽乳糖培養基中,培養18~24小時。

(2)特異培養  將上述增菌液搖勻,取0.1ml滴加到曙紅亞甲藍瓊脂平皿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培養18~24小時,觀察菌落生長情況。

(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平皿應長出紫黑色、圓形、稍凸起、邊緣整齊、表面光滑、帶有金屬光澤的菌落。供試品平皿上若未見菌落生長生長菌落陽性對照的菌落形態特徵不符,判供試品未檢出大腸埃希菌;若生長菌落陽性對照的菌落形態特徵相符或疑似,應做革蘭氏染色鏡檢等適宜的鑑定試驗,鑑別是否爲製品中的目的菌或大腸埃希菌。

3.11.1.2.1 2.志賀菌(Shigella)、沙門菌(Salmonella)(2)特異培養  將上述增菌液搖勻,取0.1ml滴加到沙門、志賀菌屬瓊脂平皿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培養24~48小時,觀察菌落生長情況。(3)結果判定  陽性沙門菌對照平皿應長出無色透明或半透明、圓形、光滑、稍隆起菌落,中心呈黑褐色。陽性志賀菌對照平皿應長出無色、半透明、圓形、微凸、光滑的菌落。供試品平皿培養24小時、48小時各觀察結果1次,若未見菌落生長,判供試品未檢出志賀菌、沙門菌;若有菌落生長,應與陽性對照的菌落比較,並做革蘭氏染色鏡檢等適宜的鑑定試驗,鑑別是否爲製品中的目的菌或志賀菌、沙門菌。
3.11.1.2.2 3.銅綠假單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2)特異培養  將上述增菌液搖勻,取0.1ml滴加到NAC瓊脂平皿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培養18~24小時,觀察菌落生長情況。(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平皿應長出產綠色色素的菌落,可使整個培養基呈綠色。如平皿上無菌生長生長菌落陽性對照菌落形態特徵不符,判供試品未檢出銅綠假單胞菌;如平皿生長菌落與上述菌落形態特徵相符或疑似,應挑選2~3個菌落,分別接種於營養瓊脂培養基斜面上,培養18~24小時。取斜面培養物進行革蘭氏染色、鏡檢及氧化酶試驗,鑑別是否爲製品中的目的菌或銅綠假單胞菌。氧化酶試驗  取潔淨濾紙片置於平皿內,用無菌玻棒取斜面培養物塗於濾紙片上,滴加新配製的1%二鹽酸二甲基對苯二胺試液,在30秒內若培養物呈粉紅色並逐漸變爲紫紅色爲氧化酶試驗陽性,否則爲陰性。若斜面培養物爲非革蘭氏陰性芽孢桿菌或氧化酶試驗陰性,均判供試品未檢出銅綠假單胞菌。否則,應進行綠膿菌素試驗。綠膿菌素(Pyocyanin)試驗  取斜面培養物接種於PDP瓊脂培養基斜面上,培養24小時,加三氯甲烷3~5ml至培養管中,攪碎培養基並充分振搖。靜置片刻,將三氯甲烷相移至另一試管中,加入1mol/L鹽酸試液約1ml,振搖後,靜置片刻,觀察。若鹽酸溶液呈粉紅色,爲綠膿菌素試驗陽性,否則爲陰性。同時用未接種的PDP瓊脂培養基斜面同法作陰性對照,陰性對照試驗應呈陰性。若上述疑似菌爲革蘭氏陰性桿菌、氧化酶試驗陽性及綠膿菌素試驗陽性,判供試品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若上述疑似菌爲革蘭氏陰性桿菌、氧化酶試驗陽性及綠膿菌素試驗陰性,應繼續進行適宜的鑑定試驗,確認是否爲銅綠假單胞菌
3.11.1.2.3 4.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2)特異培養  將上述增菌液搖勻,取0.1ml滴加到甘露醇氯化鈉瓊脂平皿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培養18~24小時,觀察菌落生長情況。(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平皿應長出產金黃色素的圓形、凸起、邊緣整齊的菌落。供試品平皿上若未見菌落生長生長菌落陽性對照菌落形態不符,判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若平皿上生長菌落陽性對照品的菌落特徵相符或疑似,應挑選2~3個菌落,分別接種子營養瓊脂培養基斜面上,培養18~24小時。取營養瓊脂培養基的培養物進行革蘭氏染色,並接種於營養肉湯培養基中,培養18~24小時,做血漿凝固酶試驗。血漿凝固酶試驗  取滅菌小試管3支,各加入血漿無菌水混合液(體積比1:1)0.5ml,再分別加入可疑菌株的營養肉湯培養物(或由營養瓊脂培養基斜面培養物製備的濃菌懸液)0.5ml、金黃色葡萄球菌營養肉湯培養物(或由營養瓊脂培養基斜面培養物製備的濃菌懸液)0.5ml、營養肉湯或0.9%無菌氯化鈉溶液0.5ml,即爲試驗管、陽性對照管和陰性對照管。將3管同時培養,3小時後開始觀察直至24小時。陰性對照管的血漿應流動自如,陽性對照管血漿應凝固,若試驗管血漿凝固者爲血漿凝固酶試驗陽性,否則爲陰性。如陽性對照管或陰性對照管不符合規定時,應另製備血漿,重新試驗。若上述疑似菌爲非革蘭氏陽性球菌血漿凝固酶試驗陰性,亦非製品中的目的菌,判供試品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
3.11.1.2.4 5.梭菌(Clostridium)(2)特異培養  取上述每一培養物0.1ml,分別塗布接種子慶大黴素的哥倫比亞瓊脂培養基平皿上,一式3份,置厭氧條件下培養48~72小時。(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平皿應長出典型的梭菌菌落。若供試品平皿上未見菌落生長,判供試品未檢出梭菌;若供試品平皿上有菌落生長,應挑選2~3個菌落分別進行革蘭氏染色過氧化氫酶試驗。過氧化氫酶試驗  取上述平皿上的菌落,置潔淨玻片上,滴加3%過氧化氫試液,若菌落表面有氣泡產生,爲過氧化氫酶試驗陽性,否則爲陰性。若上述可疑菌落爲革蘭氏陽性菌落,應對芽孢的位置、大小形態進行觀察,並做適宜的鑑定試驗,判斷是否爲梭菌。(1)增菌培養  取供試品1g,接種至9ml的沙氏葡萄糖肉湯培養基中,培養24~48小時。(2)特異培養  取上述培養物0.1ml,滴加到沙氏葡萄糖瓊脂培養基平皿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培養24~48小時(必要時延長至72小時)。(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平皿應長出乳白色偶見淡黃色的菌落菌落表面光滑,有濃酵母氣味,培養時間稍久則菌落增大、顏色變深、質地變硬或有皺褶。若供試品平皿上未見菌落生長生長菌落陽性對照菌落形態特徵不符,判供試品未檢出白色念珠菌。如供試品平皿上生長菌落陽性對照菌落形態特徵相符或疑似,應挑選2~3個菌落分別接種至念珠菌顯色培養基平皿上,培養24~48小時(必要時延長至72小時)。若供試品平皿上無綠色或翠綠色的菌落生長,判供試品未檢出白色念珠菌。若供試品平皿上生長菌落爲綠色或翠綠色,挑取相符或疑似的菌落接種於1%聚山梨酯80-玉米瓊脂培養基上,培養24~48小時。取培養物進行革蘭氏染色鏡檢及芽管試驗。芽管試驗  挑取1%聚山梨酯80-玉米瓊脂培養基上的培養物,接種子加有1滴血清的載玻片上,蓋上蓋玻片,置溼潤的平皿內,於35~37℃放置1~3小時,顯微鏡下觀察,可見到由孢子長出短小芽管。若上述疑似菌爲非革蘭氏陽性菌,顯微鏡未見厚膜孢子、假菌絲、芽管,亦非製品中的目的菌,判供試品未檢出白色念珠菌。
3.11.1.3 非致病性雜菌、真菌計數

大腸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 (B) 44102]

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 (B) 26003]

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CMCC (B) 6350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 (F) 98001]

菌液製備  接種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桿菌的新鮮培養物至營養肉湯培養基營養瓊脂培養基中,培養18~24小時;接種白色念珠菌的新鮮培養物至改良馬丁培養基或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中,培養24~48小時。上述培養物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製成每1ml含菌數爲50~100CFU或500~1000CFU的菌懸液。菌懸液製備後應在2小時內使用,若保存在2~8℃的菌懸液可在24小時內使用。

適用性檢查  取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桿菌菌液各1ml(含50~100CFU),分別注入無菌平皿中,立即傾注營養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製備2個平皿,混勻,凝固,置30~37℃培養48小時,計數;取白色念珠菌液1ml(含50~100CFU),注入無菌平皿中,立即傾注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製備2個平皿,混勻,凝固,置20~28℃培養72小時,計數.或採用塗布法,取上述菌液各0.1ml(含菌數50~100CFU),分別塗布於相應瓊脂培養基平皿上,以玻棒塗布均勻,一式2份,同法培養,計數。同時,用相應的對照培養基替代被檢培養基進行上述試驗。

結果判定  被檢培養基菌落均數與對照培養基菌落均數比大於70%,且菌落形態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該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符合規定

3.11.1.3.1 2.供試品檢查(1)真菌計數  稱取供試品1g,加到9ml 0.9%無菌氯化鈉溶液或其他適宜稀釋液中,混勻,做10倍系列稀釋,取適宜稀釋度供試品溶液0.1ml加到已備好的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倒置,於恆溫培養箱中培養96小時,每天觀察結果,記錄平皿上生長真菌菌落數。結果計算:以3個平皿上生長菌落均數計算。(2)非致病性雜菌計數  稱取供試品1g,加到9m10.9%無菌氯化鈉溶液或其他適宜稀釋液中,混勻,做10倍系列稀釋,取適宜稀釋度供試品溶液0.1ml加到已備好的瓊脂培養基上,以玻棒塗勻,一式3份,倒置,恆溫培養箱中培養48小時,每天觀察結果,記錄平皿上生長菌落數。結果計算:方法真菌計數。結果判定供試品檢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時,按一次檢出結果爲準,不再複試。供試品的非致病性雜菌總數、真菌數,任何一項不符合規定,不再複試。控制檢查、非致病性雜菌總數、真菌數3項結果均符合規定,判供試品雜菌檢查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規定,判供試品雜菌檢查不合格。稀釋液除另有規定外,微生態活菌製品雜菌檢查用稀釋液採用0.9%無菌氯化鈉溶液。稀釋液配製後,應採用驗證合格的滅菌程序滅菌。1.pH7.0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衝液無菌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製備。2. 0.9%無菌氯化鈉溶液稱取氯化鈉9.0g,加水溶解使成1000ml,過濾,分裝,滅菌
3.11.1.4 培養基及其製備方法

無菌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和微生物限度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G)中“培養基及其製備方法”的處方製備,未收錄的培養基可按照以下配方配製,也可使用按該處方生產的符合要求的脫水培養基。配製後,應採用驗證合格的滅菌程序滅菌

3.11.1.4.1 1.7.5%氯化鈉肉湯培養基氯化鈉    75.0g牛肉浸粉    3.0g水    1000ml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溫溶解,調pH值爲弱鹼性,煮沸,濾清,調pH值使滅菌後爲7.2±0.2,分裝,滅菌
3.11.1.4.2 2.NAC液體培養基萘啶酮酸  0.015g硫酸鎂    0.3g磷酸氫二鉀  0.3g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銨  0.3g水    1000ml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溫溶解,調pH值使滅菌後爲7.5±0.1,分裝,滅菌
3.11.1.4.3 3.NAC瓊脂培養基萘啶酮酸    0.015g硫酸鎂    0.3g磷酸氫二鉀    0.3g瓊脂    14.0g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銨  0.3g水    1000ml除瓊脂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溫溶解,調pH值使滅菌後爲7.5±0.1,加入瓊脂,加熱溶脹後,分裝,滅菌,冷至60℃,傾注平皿。
3.11.1.5 限度標準

雜菌檢查的限度標準是基於藥品的給藥途徑和對患者健康潛在的危害以及活菌製品的特殊性而制訂的。

金黃色葡萄球菌  每1g不得檢出。

銅綠假單胞菌  每1g不得檢出。

沙門菌及志賀菌  每1g不得檢出。

非致病性雜菌數  每1g不超過500CFU。

真菌數  每1g不超過100CFU。

(2)半成品、成品

大腸埃希菌  每1g不得檢出。

金黃色葡萄球菌  每1g不得檢出。

銅綠假單胞菌  每1g不得檢出。

沙門菌及志賀菌  每1g不得檢出。

非致病性雜菌數  每1g不超過1000CFU。

真菌數  每1g不得超過100CFU。

3.11.1.5.1 2.陰道微生態活菌製品銅綠假單胞菌  每1g不得檢出。梭菌  每1g不得檢出。白色念珠菌  每1g不得檢出。真菌  每1g不得檢出。非致病性雜菌數  每1g不超過100CFU。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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