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潰瘍合併出血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

臨牀路徑 縣醫院版臨牀路徑 2012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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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èi kuì yáng hé bìng chū xuè lín chuáng lù jìng (xiàn jí yī yuàn 2012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胃潰瘍合併出血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12月27日《關於印發上消化道出血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5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上消化道出血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級醫院醫療實際,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腸潰瘍出血胃潰瘍合併出血胃十二指腸潰瘍、輕症急性胰腺炎、反流食管炎、肝硬化腹水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出血腦梗死病毒性腦炎、成人全面驚厥癲癇持續狀態等縣級醫院12個常見內科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級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級醫院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級醫院亦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2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臨牀路徑管理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內科12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胃潰瘍合併出血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

4.1 一、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ICD-10:K25.0/K25.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消化系統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內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

1.慢性、週期性、規律性上腹疼痛

2.有嘔血和/或黑便。

3.胃鏡檢查確診爲胃潰瘍出血,且僅需藥物治療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消化系統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內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

1.內科基本治療(包括生活方式、飲食、避免應用致潰瘍藥物等)。

2.藥物治療:抑酸治療。

(1)質子泵抑制劑(PPI)是最重要的治療藥物,有利於止血和預防出血

(2)對於出血量不大、病情相對平穩者,可使用H2受體拮抗劑(H2RA)。

3.對症支持治療:液體補充(晶體膠體),必要時輸血支持。

4.內科保守治療24–72小時評估病情,仍有活動出血,根據情況必要時複查胃鏡,如需內鏡下止血外科手術或介入治療者,進入其他路徑。

5.出血停止可恢復飲食後,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應予以根治,參見標準藥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25.0/K25.4胃潰瘍合併出血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

(3)胃鏡檢查、黏膜活檢病理學檢查幽門螺桿菌檢測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心電圖、胸片及立位腹平片;

(2)血型輸血檢查需要輸血患者);

(3)腹部超聲或CT;

(4)血澱粉酶脂肪酶

(5)必要時複查胃鏡檢查及粘膜活檢

(6)腫瘤指標篩查 CEA、CA724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抑酸藥物:總療程6–8周。

(1)活動出血期:PPI類藥物(如奧美拉唑蘭索拉唑泮托拉唑),靜脈滴注,一天2次或靜脈泵入。

(2)出血停止後:PPI類藥物奧美拉唑雷貝拉唑),口服,一天2次。

2.其他治療:

(1)止血藥:如氨甲環酸等;

(2)腎上腺素稀釋後口服;

(3)必要時生長抑素持續泵入或靜滴。

3.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根除幽門桿菌,療程10–14天。PPI+阿莫西林克拉黴素甲硝唑/替硝唑中的兩種(使用阿莫西林前需做青黴素皮試)。

4.黏膜保護劑:可使用硫糖鋁凝膠等口服。

4.1.8 (八)出院標準。

1.腹痛減輕或消失。

2.血紅蛋白濃度穩定,便潛血陰性

3.基本恢復正常飲食。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消化道出血內科保守治療無效,需內鏡、介入或外科治療。

2.活檢病理不除外惡變,轉外科手術。

3.患者拒絕出院。

4.根據年齡、基礎疾病、出血量、生命體徵和血紅蛋白變化情況估計病情嚴重程度。對於生命體徵不穩定休克意識障礙血紅蛋白降至70g/L以下的高危患者,應轉其他路徑。

5.因消化道出血而誘發其他系統病變,例如吸入性肺炎、腎功能衰竭、缺血性心臟病等,建議進入相關疾病的臨牀路徑

6.收治胃潰瘍出血醫院應具備:設施完備的內鏡室和有經驗的內鏡醫師;可提供24小時服務的血庫;具備中心靜脈插管和氣管插管技術的急救人員。

4.1.10 (十)參考費用標準:5000-9000元。

4.2 二、胃潰瘍合併出血藥物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潰瘍合併出血(ICD-10:K25.0/K25.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日

日期

住院第1天

□   完成詢問病史及系統體格檢查

□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   完善入院檢查

□   評估病情輕重注意消化道出血量及速度,有休克監測生命體徵

□   禁食、抑酸、止血、補液治療,必要時可使用生長抑素出血量大時可輸血支持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特級護理

□   病重/病危(根據病情)

□   禁食

□   記24小時出入量(根據病情)

□   PPI類藥物奧美拉唑泮托拉唑蘭索拉唑

□   止血藥物(根據病情)

□   胃潰瘍伴Hp感染者,行根除Hp治療

□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可冰鹽水+去甲腎上腺素口服

□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   血常規、尿常規

□   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

□   感染指標篩查、血型、RH因子

□   腫瘤指標篩查

□   心電圖、胸片及立位腹平片、腹部超聲

□   輸血醫囑(必要時)

□  心電監護(必要時)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進行入院宣教(環境、設施、人員等)

□   入院護理評估:一級護理

□   靜脈抽血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4天

住院第 5–7 天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監測糞便顏色及便潛血、血色素血清尿素氮注意生命體徵及腹部體徵,警惕活動出血

□  如有活動性大出血,考慮請相應科室會診,或轉出路徑

□  觀察腹部症狀及體徵,監測血色素大便血變

□  等待胃鏡粘膜活檢結果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進行治療評估,仍有活動出血,保守治療無法控制,可考慮複查胃鏡,請相關科室(外科、介入科、ICU)會診,必要時轉入其他路徑

□  若出血停止,可逐步恢復飲食

□   觀察腹部體徵、監測血色素大便潛血

□   觀察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

□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   完成查房記錄

□   對患者飲食、堅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等方面進行宣教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一級/特級護理

□  病重/病危(根據病情)

□  禁食

□  持續吸氧(根據病情)

□  記24小時出入量(根據病情)

□  PPI類藥物奧美拉唑泮托拉唑蘭索拉唑

□  止血藥物(根據病情)

□  胃潰瘍伴Hp感染者,行根除Hp治療

□  靜脈補液(視患者情況定)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常規(根據病情)

□   心電監護(必要時)

□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  冰鹽水+去甲腎上腺素口服(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流食

□  PPI類藥物奧美拉唑泮托拉唑蘭索拉唑

□  胃潰瘍伴Hp感染者,行根除Hp治療

□   胃粘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   血常規

□   大便常規+潛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必要時)

□  生長抑素靜脈泵入(必要時)

□  胃鏡檢查(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半流食

□   藥物治療同前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觀察生命體徵和臨牀症狀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  對患者進行疾病宣教、飲食指導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日期

住院第8–9天

住院第10天

(出院日)

□   逐步恢復飲食,繼續用藥,觀察腹部症狀體徵及大便情況

□   上級醫師查房及診療評估

□   完成查房記錄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家屬今日出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如:堅持服藥、複診時間、發生緊急情況處理等

□   交待藥物治療療程及觀察事宜

□   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停藥3個月複查胃鏡,明確幽門桿菌是否已根除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病案首頁等,並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   準備出院帶藥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軟食

□   藥物治療同前

臨時醫囑:

□   血常規

□   大便常規+潛血

出院醫囑:

□   今日出

□   出院帶藥:參見標準藥物治療方案

□  抑酸治療6–8周,合併幽門螺桿菌感染者抗幽門桿菌治療7–14天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監督患者用藥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   出院指導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表單下載:胃潰瘍合併出血臨牀路徑表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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