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急危重證
如出血、卒中、厥證、癇證、中毒等治療,按“急則治標”的原則,迅速對證施以止血、回陽救脫、開閉固脫、宣竅豁痰、解毒等急救(在急救中應積極採用西醫或中西醫結合的有效措施),緩解之後再按一般治則調理。
3 婦產科疾病
1.月經病主要是調經,並注意治本、理氣、養血、調補肝腎等。經期用藥須謹慎,一般不宜過寒、過熱,活血祛瘀之品酌情慎用,藥量也不宜過大。
2.帶下病多由溼邪所致,治法以補脾化(利)溼爲主,疏肝理氣爲輔,並注意兼邪,有熱者兼以清熱,有寒者兼以溫陽等。
3.妊娠病首宜養胎,使用藥物要注意妊娠禁忌,大寒、大熱、活血、利水、滑利、峻猛攻下之劑慎用或忌用。
4.產後病的治療,既按內科治療原則辨證施治,又要注意產後的特點如氣血虛弱、哺乳,用藥時要照顧氣血,不能猛攻耗散,也不能過寒、過熱等。
5 外科疾病
1.內治法 外科瘡瘍類疾病的內治法,主要分爲消、託、補三大法。消法多用於早期,根據病情不同分別選用解表、清熱解毒、溫經散寒、行氣解鬱、活血化瘀、化痰軟堅等法;託法多用於中期,主要有透託法,以消散透膿,用於膿成未透之時,方如透膿散。補託法以扶正透膿兩相兼顧,方如托里透膿散;補法多用於後期氣血見有虛象時。
2.外治法 對外科病的體表局部病竈直接應用藥物,發揮內服藥所不能起的作用,常用有貼法(膏藥、軟膏)、燻法、洗(浸)法、敷(搽)法、塞法、熨法等。另外還可在瘡口局部撒藥或放藥線及拔藥筒等。
6 皮膚科疾病
1.內治法 皮膚病的治療多根據“表裏互治”的原則,把局部與整體結合起來進行辨證施治。針對皮膚病的主要病因爲風、熱、溼、毒、蟲、血燥、血瘀等,常用的內治法有疏風、清熱、瀉火、解毒、祛溼、殺蟲及養血潤澡、活血化瘀等法。
2.外治法 對病變的皮膚直接用藥,是治療皮膚病的重要方法。常用的有燻法、洗(浸)法、敷(搽)法、熨法、貼法等,起到祛風止癢、清熱解毒、燥溼收斂、殺蟲及腐蝕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