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幹流行性乙型腦炎活疫苗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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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dòng gàn liú xíng xìng yǐ xíng nǎo yán huó yì miáo

2 註解

3 藥典標準

3.1 藥品名稱

凍幹流行性乙型腦炎活疫苗

3.2 拼音名

Donggan Liuxinxing Yixingnaoyan Huoyimiao

3.3 英文名

FREEZE DRIED JAPANESE ENCEPHALITIS B VACCINE, LIVE

3.4 來源(分子式)與標準

品系流行性乙型腦炎SA14-14-2 減毒株病毒接種地鼠腎單層細胞,經培育後收 獲病毒液,加保護劑凍乾製成。

3.5 性狀

本品爲淡黃色疏鬆體,加稀釋液後迅速溶解爲澄明液體。

3.6 檢查

照《中國生物製品規程》中凍幹流行性乙型腦活疫苗製造及檢定規程的 各項規定進行試驗,均應符合規定

3.7 類別

生物製品

3.8 劑量

臨用前加滅菌磷酸鹽緩衝氯化鈉注射液2.5ml 使溶解
上臂三角肌處皮下注射 一次0.5ml

3.9 注意

心、肝、腎、功能不全,發熱及有急、慢性嚴重疾病患者,或有過敏史 者等禁用。

3.10 貯藏

在2 ~8 ℃的暗處保存

4 凍幹流行性乙型腦炎活疫苗製造及檢定規程

[1]品系流行性乙型腦炎(下稱乙腦)SA14-14-2減毒株病毒接種於原代地鼠腎單層細胞,經培育後收穫病毒液,加保護劑凍乾製成。用於預防乙腦。

4.1 毒種

1.1 毒種來源

乙腦SA14-14-2減毒株病毒。由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檢定與分發。

該毒株經用乙腦敏感動物試驗證明其嗜神經毒力減弱,經檢查外源因子存在,用乙腦特異性免疫血清做中和試驗證實爲乙腦病毒,並經免疫力試驗證明具有免疫原性,經臨牀觀察證明安全有效。

1.2 生產毒種批製備

毒種啓封后,在地鼠腎單層細胞上增殖傳遞傳遞代數不得超過3代。從原始毒種算起,總代數不是超過10代。在傳代細胞病變明顯時收穫病毒液,經檢定合格後爲生產毒種批。

1.3 毒種檢定

1.3.1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1.3.2 支原體檢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1.3.3 病毒滴定

抽樣品做10倍系列稀釋,取10-4、10-5、10-6三個稀釋度的病毒液,分別接種BHK21細胞,用蝕斑法進行滴定病毒滴度≥7.2LogPFU/1.0ml爲合格。凍幹毒種批的滴度≥5.7LogPFU/1.0ml爲合格。做病毒滴定同時應用參考苗進行滴定,以判斷試驗結果是否成立。

1.3.4 純毒試驗

生產毒種批與非同源性乙腦高價免疫血清混合,置37℃90分鐘,接種地鼠腎單層細胞或BHK21細胞進行中和試驗,觀察5~7天判定結果。乙腦病毒完全被中和(無細胞病變或蝕斑出現)爲合格,如仍有病變或蝕斑出現,應按上述方法再行中和。

1.3.5 腦內致病力試驗

生產毒種批原液接種體重12~14g小白鼠10只,每隻腦內注射0.03ml,接種後3天內死亡者不計,觀察14天應活存。3天后如有小白鼠發病,應殺死取腦測定致病力,對小白鼠的腦內毒力不應超過3.0LogLD50/0.03ml,同時小白鼠皮下注射0.1ml10-1病鼠腦懸液進行皮下致病力試驗,觀察14天,應健存。

1.3.6 皮下感染人腦試驗

生產毒種批原液接種體重10~12g小白鼠10只,每隻皮下注射0.1ml,同時右側腦內空刺,觀察14天,應健存。

1.3.7 乳鼠傳代返祖試驗

生產毒種批原液接種3~5日齡乳鼠10只,每隻腦內注射0.02ml。將發病的乳鼠殺死3只,解剖取腦測其致病力,用體重12~14g小白鼠測定,腦內毒力不應超過3.0LogLD50/0.03ml,同時皮下注射10只小白鼠,每隻0.1ml10-1乳鼠腦懸液,觀察14天,應健存。

1.3.8 外源因子檢查

生產毒種批經非同源性乙腦高價免疫血清中和後,進行細胞培養試驗。樣品分別接種人二倍體細胞、BHK21細胞、原代地鼠腎細胞,於33~35℃進行培育,同時做對照培育。培育7、14天細胞應無病變,分別進行次代培育和血吸附試驗;次代培育7、14天時亦分別觀察細胞病變和進行血吸附試驗。結果均無細胞病變並血吸附試驗陰性爲合格。

吸附驗方法:觀察到期的細胞,用0.2%~0.5%雞、豚鼠紅細胞混合液於4~8℃、20~25℃中依次進行血吸附檢查。所用紅細胞於2~8℃保存應不超過7天。

1.3.9 細胞基質外源因子檢查

製備生產用種子批的細胞留取5%~10%不種毒,更換相應的維持液,置33~35℃培育。在培育7、14天時,鏡下觀察無細胞病變後分別做血吸附試驗(方法同1.3.8項)。細胞無病變並血吸附試驗陰性爲合格。

1.4 生產毒種批保存

液體生產毒種批於-60℃保存不超過6個月可用於生產;凍幹生產毒種批於-20℃以下保存2年內可用於生產。

4.2 疫苗製造

2.1 細胞製備

2.1.1 地鼠

選用10~14日齡健康地鼠,解剖取腎。如發現腎臟異常或有乳糜腹水,應廢棄。

2.1.2 疫苗生產過程中不得使用青毒素或其他β內酰胺類抗生素

2.1.3 細胞消化及培養

解剖取出腎臟後剪成碎塊,用適量的胰蛋白酶消化,將分散後的細胞懸液種入培養瓶內,加入生長液,置36~37℃培養。細胞生長緻密單層即可接種病毒

2.1.4 外源因子檢查

每批細胞留取5%~10%不接種病毒,加入與生產相同維持液後置33~35℃培育14天。在培育7、14天時分別做血吸附試驗(方法同1.3.8項)。在觀察期內細胞無病變並血吸附試驗陰性爲合格。如細胞出現病變或血吸附試驗陽性,由該批細胞製備的病毒原液應廢棄。

2.2 病毒接種和培育

挑選長成緻密單層的細胞,用洗液充分洗滌後加適量維持液,病毒接種量爲2.7~3.7LogPFU/1.0ml,置35~36℃培育。

2.3 原液

2.3.1 收穫病毒

種毒後培育72小時以上,細胞出現明顯病變時收穫病毒液,澄清過濾後爲原液

2.3.2 原液檢定

2.3.2.1 無菌試驗

每瓶原液分別取樣無菌試驗,樣品種入硫乙醇酸鹽、乙良馬丁和肝斜面培養基,培養8天判定結果。

2.3.2.2 支原體檢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2.3.2.3 純毒試驗

每一消化批應抽樣進行純毒試驗。方法同1.3.4項。

2.3.2.4 病毒滴定

方法同1.3.3項。滴度≥7.2LogPFU/1.0ml爲合格。

2.4 疫苗半成品

2.4.1 疫苗混合

檢定合格的原液合併後,加適宜保護劑。每批疫苗量應不超過15萬ml。

2.4.2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2.4.3 分裝和凍幹

疫苗應在冰浴下進行分裝,採用適宜的凍幹條件進行凍幹。出櫃後應在15℃以下進行封口。

4.3 成品檢定

3.1 外觀檢查

凍幹疫苗應爲淡黃色疏鬆體。如稀釋液後迅速溶解溶解後應爲橘紅色透明液體,無異物。

3.2 殘餘水分含量

凍幹疫苗殘餘水分應≤3.5%。

3.3pH值

凍幹疫苗蒸餾水復溶後,pH值應爲7.2~8.0。

3.4 病毒滴定

方法同1.3.3項。病毒滴度≥5.7LogPFU/1.0ml爲合格。

3.5 熱穩定性試驗

凍幹疫苗置37℃7天后進行滴定方法同1.3.3項),滴度下降不應超過1.0LogPFU/ml。

3.6 無菌試驗

按《生物製品無菌試驗規程》進行。

3.7 安全試驗

3.7.1 腦內致病力試驗

方法及判定標準同1.3.5項。

3.7.2 皮下感染入腦試驗

方法及判定標準同1.3.6項。

3.7.3 乳鼠傳代返祖試驗。

方法及判定標準同1.3.7項。

3.8 毒性試驗

凍幹疫苗每支加稀釋液2.5ml溶解復原後,用體重12~15g小白鼠4只,每隻腹腔注射0.5ml。注射後密切觀察,30分鐘內不應有異常反應,觀察3天應健存。

3.9 殘餘牛血清蛋白含量

凍幹疫苗每支加稀釋液2.5ml溶解復原後,殘餘牛血清蛋白含量≤50ng/ml爲合格。

4.4 疫苗稀釋液

pH7.4~7.6滅菌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每支安瓿2.5ml。

4.5 保存與效期

疫苗自凍幹後病滴定合格之日起,在8℃以下保存效期爲1年半,在-20℃保存效期爲2年。

5 凍幹流行性乙型腦炎活疫苗使用說明

品系流行性乙型腦炎SA14-14-2減毒株病毒接種於原代地鼠腎單層細胞,經培育後收穫病毒液,加保護劑凍乾製成。爲淡黃色疏鬆體,溶解後爲澄明橘紅色液體。用於預防流行性乙型腦炎

5.1 藥理作用

爲減毒乙腦活病毒,無致病性,皮下接種病毒不侵入腦內,接種後可刺激機體產生抗病毒中和抗體和血凝抑制抗體體液免疫細胞免疫,達到預防目的。

5.2 接種對象

1週歲以上健康兒童

5.3 用法

1.凍幹活疫苗使用前,以無菌手續於每安瓿內加本品附帶的稀釋液(滅菌磷酸鹽緩衝生理鹽水)2.5ml待完全溶解後使用。

2.上臂外側三角肌附着處皮膚用75%酒精消毒,待酒精幹後皮下一次注射0.5ml。

3.第1年1歲兒童注射1針,0.5ml;2歲時加強1針,0.5ml;7歲時注射1針,0.5ml。以後可不再免疫

5.4 禁忌

發熱,患急性傳染病中耳炎活動結核,心、腎及肝臟等疾病,體質衰弱,有過敏史或抽風史者,近期或正在進行免疫抑制治療者,均不可注射本疫苗

5.5 注意事項

1.啓開安瓿和注射時切勿使消毒劑接觸疫苗

2.本疫苗溶解後有搖不散的塊狀物,安瓿有裂紋或溶解疫苗變紅,均不可使用。

3.疫苗溶解後應在1小時內用完,用不完的應廢棄。

5.6 不良反應

一般無不良反應,對發燒,患急性傳染病中耳炎活動結核,心、腎、肝等疾病,有過敏史、抽瘋史者,以及進行免疫治療者,不可注射。

5.7 保存

應於8℃以下避光保存和運輸。

6 參考資料

  1. ^ [1] ."《中國生物製品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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