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臨牀路徑(2012年版)

2012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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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ài zī bìng hé bìng xì jūn xìng fèi yá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2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臨牀路徑(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8月31日《關於印發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肺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0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肺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0年至2012年,溫家寶總理連續3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開展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將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感染尿毒症等20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範圍。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爲保障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順利推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療實際,研究制定了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肺炎艾滋病合併活動結核病、艾滋病合併鉅細胞病毒視網膜炎、艾滋病合併馬尼菲青黴菌病、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艾滋病合併新型隱球菌腦膜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從衛生部網站(醫政管理欄目)下載。

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有關醫院細化各相關病種的臨牀路徑,並在開展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試點工作中實施。請及時總結艾滋病機會感染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連鑫、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8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臨牀路徑(2012年版)

4.1 一、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細菌性肺炎(ICD-10:J15.901)、第二診斷爲艾滋病患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艾滋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1年)、《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及《醫院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2006年)等。

1.出現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狀加重,並出現膿性痰,伴或不伴胸痛

2.發熱

3.肺實變體徵和(或)聞及溼性囉音。

4.白細胞數量>10×109/L或<4×109/L,或者白細胞計數在原基礎上明顯升高,伴或不伴細胞核左移。

5.胸部影像檢查顯示片狀、斑片浸潤性陰影或間質性改變,可伴有胸腔積液或空洞性滲出。

患者出現第5項加第1-4項中任何一項,併除外肺部其他疾病後,可明確臨牀診斷。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艾滋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1年)、《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及《醫院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2006年)等。

1.支持、對症治療

2.經驗抗菌治療。

3.根據病原學檢查及治療反應,調整抗菌治療用藥。

4.如已開始抗HIV治療的患者,則繼續治療,但要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影響。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爲細菌性肺炎(ICD-10:J15.901)、第二診斷爲艾滋病患者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六)入院後第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血糖電解質血沉C反應蛋白(CRP)、結核抗體、PPD試驗、T細胞亞羣;

(3)痰塗片行抗酸染色、痰細菌培養、血培養;

(4)胸部正側位片、心電圖

2.根據患者情況進行:血氣分析、痰塗片找肺孢子菌、胸部CT、D-二聚體B超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CMV、EBV、梅毒等)、有創性檢查等。

4.1.6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評估特定病原體的危險因素,考慮肺炎的診斷後儘快(4-8小時內)給予抗菌藥物

2.藥物選擇:根據《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和《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及《醫院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2006),結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3.初始治療2-3天后進行臨牀評估,根據患者病情變化調整抗菌藥物

4.對症支持治療:退熱、止咳化痰、吸氧、營養支持

4.1.7 (八)出院標準。

1.症狀好轉,體溫正常超過72小時。

2.影像學提示肺部病竈明顯吸收

4.1.8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需要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2.病情較重,符合重症肺炎標準,轉入相應路徑。

3.常規治療無效或加重,轉入相應路徑。

4.合併其他感染如PCP、TB感染者轉入相應路徑。

4.1.9 (十)參考費用標準。

約2000-8000元。

4.2 二、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細菌性肺炎(ICD-10:J15.901)、第二診斷爲艾滋病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住院第1-3天

住院期間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24小時內完成病歷書寫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

□      上級醫師查房

□      評估可能病原體的危險因素,進行初始經驗性抗感染治療

□      開化驗單

□      三級醫師查房

□      覈查輔助檢查的結果是否有異常

□      病情評估,維持原有治療或調整抗菌藥物

□      觀察藥物不良反應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      艾滋病肺炎護理常規

□      一~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吸氧(必要時)

□      抗菌藥物

□      祛痰劑

□      基礎用藥(如ART藥物)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血糖電解質血沉C反應蛋白(CRP)、結核抗體、PPD試驗、CD4

□      病原學(肺孢子菌、細菌結核桿菌檢查及藥敏

□      胸正側位片、心電圖

□      血氣分析、胸部CT、B超D-二聚體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CMV、EBV、梅毒等)(必要時)

□      對症處理

長期醫囑:

□      艾滋病肺炎護理常規

□      一~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吸氧(必要時)

□      抗菌藥物(根據病情調整)

□      祛痰劑

□      基礎用藥(如ART藥物)

臨時醫囑:

□      對症處理

□      監測血常規

□      胸片檢查(必要時)

□      異常指標複查

□      病原學檢查(必要時)

□      有創性檢查(必要時)

護理

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進行AIDS的心理護理

□      進行戒菸、戒酒的建議和教育

□      協助患者完成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注意痰液變化

□      觀察治療效果及藥物反應

□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出院前1-3天

住院第7-14天

(出院日)

□      三級醫師查房

□      評估治療效果

□      確定出院後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完成出院小結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      預約複診日期

長期醫囑:

□      艾滋病肺炎護理常規

□      二~三級護理(根據病情)

□      吸氧(必要時)

□      抗菌藥物

□      祛痰劑

□     ART藥物

□      根據病情調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胸片(必要時)

□      根據需要,複查有關檢查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      觀察療效、各種藥物作用副作用

□      恢復期生活和心理護理

□      出院準備指導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ART依從性教育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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