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眼眶腫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眼眶腫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眼球突出時間;
2.體格檢查:眼突度、眼球位置改變;有無斜視、複視和眼球運動受限;
4.鑑別診斷:甲狀腺相關眼病,炎性假瘤,全身惡性腫瘤眼眶轉移。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依據
根據《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診斷明確;
2.手術治療;
3.徵得患者及家屬的同意。
4.1.4 (四)標準住院日
5 ~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眼眶腫瘤疾病編碼;眼眶原發腫瘤,非眶尖部、不涉及顱腦和眶周。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臨牀路徑流程的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
3. 血常規、尿常規、凝血功能、血生化(包括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
5.心電圖;胸透或胸部X光片;腹部彩超。
6. 影像學檢查:眼眶CT軸位及冠狀位;B超或/和CDFI檢查;眼眶MRI檢查。
9. 其他根據病情需要而定。
4.1.7 (七)術前用藥
術前根據麻醉師要求用藥。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2.手術方式:前路或外側開眶。
3.手術設備:開眶手術包、眼科15件。
4.術中用耗品:6-0可吸收縫線;如腫瘤較大術後眼球窪陷可備硅膠海綿或其他眶填充劑;如外側開眶可用耳腦膠或鈦釘、鈦板等固定。
5.手術用設備:頭燈和開眶設備,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長焦手術顯微鏡。
6.輸血:根據腫瘤位置、性質和大小備血,術中根據出血情況輸血。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6-8 天,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2.視力,眼底情況;眼球運動和有無複視;眼瞼運動;眼突度、眼壓、眶壓、球后阻力;
3.第一天換藥,檢查以上項目;以後每日或隔日換藥;一般6--8天拆線。
4. 術後用藥:抗菌眼藥水+類固醇激素眼藥點眼;預防性全身抗菌藥物使用不超過術後72小時,如有感染或植入性材料例外。必要時可以全身類固醇激素治療。
4.1.10 (十)出院標準(圍繞一般情況、切口情況、第一診斷轉歸)。
1.病情穩定,一般情況好;
2.創口對合或癒合良好;
3.傷口和眶內沒有感染;
4.1.11 (十一)變異原因及分析。
1.入院後發現合併其他疾病需及時治療。
2.手術前出現特殊不適影響手術正常進行。
3.全身檢查結果異常需延遲手術。
4.患者不能配合手術或其他治療。
6.術後診斷非腫瘤。
8.術後出現較明顯併發症(如視力損害、眼瞼及眼球運動障礙、複視等)。
9.術後病檢結果不能及時報告,根據病檢結果需再次手術或轉科治療者。
10.其他因素導致的需中途退出路徑的。
4.2 二、眼眶腫瘤臨牀路徑表單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0~12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3-4天(手術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 □ 體格檢查 □ 交代病情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住院病歷” □ 開立各種檢查單 | □ 覈實各項檢查結果正常 □ 術前討論確定術式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 實施手術 □ 完成“手術記錄”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Ⅲ級護理 □ 抗菌藥物眼水點術眼(4次/日) 臨時醫囑: □ 血、尿常規 □ 心電圖、胸透,腹部彩超 |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Ⅲ級護理 □ 抗菌藥物眼水點術眼(4次/日) 臨時醫囑: □ 術前局部備皮 □ 術前備血 □ 備血凝酶 □ 術前鎮靜劑 | 長期醫囑: □ 眼科I級或II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可在術前30分鐘適當給予抗生素 | ||||||
主要護理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健康教育 □ 執行醫囑 | □ 手術前物品準備 □ 手術前心理護理 □ 手術前患者準備 □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基礎護理 □ 執行醫囑 □ 術後健康教育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5日(術後第1日) | 住院第5-9日(術後第2-6日) | 住院第10-12日(出院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術後恢復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是否可以出院,若患者可以出院,則需完成“出院記錄”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預約複診日期 □ 出具“診斷證明書” □ 可拆縫線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I級或II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Ⅲ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出院醫囑: □ 今日出院 □ 眼球運動訓練 □ 一週複診 | ||||||
主要護理工作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出院宣教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