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ICD-10:P24.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8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
2.患兒皮膚、指(趾)甲、臍部被胎糞染黃,生後出現呼吸困難、三凹徵、青紫;
3.X線胸片顯示雙肺紋理增多增粗,有斑點狀、團塊狀高密度滲出影,同時伴有不同程度的肺氣腫。嚴重病例伴有氣漏。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8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
1.頭罩吸氧:患兒出現低氧和呼吸困難,可先鼻導管或頭罩吸氧。
2.機械通氣:如頭罩吸氧後仍有低氧和呼吸困難,或PaO2低於正常,或PaCO2高於60mmHg,應考慮給予機械通氣。
3.抗菌藥物:已有明確細菌感染證據者可使用抗菌藥物;無明確細菌感染證據者,若入院時一般情況差,可給予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但需在48小時後明確是否依然有應用抗菌藥物的指證;應用抗菌藥物之前需做血培養及藥敏試驗。
4.合併症治療:合併嚴重氣漏須胸腔引流,合併持續肺動脈高壓應選擇降低肺動脈壓力的綜合治療(包括機械通氣、糾正酸中毒、提高體循環壓、吸入一氧化氮或應用其他擴血管藥物)。
4.1.4 (四)無合併症者,標準住院日爲10~15天,存在合併症者住院日酌情延長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ICD–10:P24.0)。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1~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X線胸片;
4.1.7 (七)呼吸支持的注意事項
4.1.7.1 1.氧療注意事項。
(1)按照《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兒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執行。
(2)監測經皮血氧飽和度,根據血氧飽和度調整吸入氧濃度,儘可能調低吸入氧濃度。
(3)氣管插管要熟練,速度快,動作輕巧。
(4)機械通氣參數要儘可能低,根據血氣分析調節參數,防止發生氣漏或過度通氣。
4.1.7.2 2.合併症注意事項。
(1)按照《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兒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執行。
4.1.8 (八)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
4.1.9 (九)出院標準
生命體徵平穩,血氣分析和X線胸片正常或好轉,不需要呼吸支持,在全腸內餵養情況下沒有餵養不耐受的表現且體重較前增長。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4.2 二、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ICD-10:P24.0)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_月_ 日 出院日期: 年 _月 __日 標準住院日:10~15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按要求完成病歷書寫 □ 評估呼吸狀況,給予恰當的氧療和呼吸支持 □ 家屬談話,簽署各種知情同意書(ie用氧,機械通氣,中心靜脈置管,PS) □ 入院8h內完成主治查房 | □ 入院24小時內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及查房記錄 □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 根據情況調整呼吸支持的模式及參數、確定PS是否應用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三級查房記錄 □ 根據情況調整呼吸支持的模式及參數、確定PS是否應用 □ 入院後48小時明確是否繼續應用抗菌藥物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計24小時出入水量 □ 根據患兒呼吸情況,選擇呼吸支持方法 □ 心腦肺、血氧、血糖、血氣監護 □ 預防性抗菌藥物應用 □ 禁食 □ 留置胃管 臨時醫囑: □ 鎮痛鎮靜 | 長期醫囑: □ 計24小時出入水量 □ 調整呼吸支持的模式及參數 □ 腸內或腸外營養支持 □ 心腦肺、血氧、血糖、血氣監護 □ 預防性抗菌藥物應用 □ 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開始腸內餵養 臨時醫囑: □ 鎮痛鎮靜 | 長期醫囑: □ 計24小時出入水量 □ 調整呼吸支持的模式及參數 □ 明確腸內或腸外營養支持方案 □ 心腦肺、血氧、血糖、血氣監護 □ 根據情況決定抗菌藥物是否停用 □ 根據情況增加腸內餵養 臨時醫囑: □ 複查血氣分析 |
主要護理工作 | □ 入院宣教 □ 注意出入量情況 | □ 注意患兒餵養情況 | □ 注意患兒餵養情況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9天 | 住院第10~15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明確各種呼吸支持的指徵,評估呼吸情況 □ 根據病情演變調整、選擇合適的呼吸支持模式及參數 □ 密切觀察患兒病情,根據呼吸情況、血氣分析、X線胸片,改變呼吸支持方法 □ 完成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能否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家屬準備出院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根據患兒情況逐步調整奶量 □ 呼吸道管理醫囑 □ 其他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必要時複查血氣分析 □ 必要時複查X線胸片 | 長期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臨時醫囑 □ 出院前複查1次血常規、血氣 |
主要護理工作 | □ 注意呼吸變化情況 | □ 出院宣教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