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食管癌化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食管癌化療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食管癌(ICD-10:C15.9)術後化療的患者。需術前化療、術後化療、姑息性化療及同步放化療者,但無化療禁忌的患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食管癌規範化診治指南(2011年版,衛生部)、《臨牀診療指南-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等。
1.臨牀症狀:食管癌可表現爲胸骨後不適、疼痛或燒灼感、吞嚥疼痛或吞嚥不暢,呈間歇性,逐漸加重呈持續性,晚期可有背痛、聲音嘶啞,進食嗆咳或大嘔血,體重減輕,有時可有黑便及貧血。
2.臨牀體徵:大多數食管癌患者無明顯陽性體徵,少數患者鎖骨上淋巴結腫大、貧血、消瘦或惡病質。
3.輔助檢查:上消化道造影、胸部CT平掃+增強、磁共振成像(MRI)、胃鏡檢查及活檢、內鏡下超聲檢查。
4.病理學診斷明確。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食管癌術後化療(ICD-10:C15.9)。
3.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5—10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消化道腫瘤標誌物(CEA,CA199,CA724,CA242,SCC等);
(4)胸部CT、心電圖。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
(3)骨掃描;
(4)PET-CT;
(5)胃鏡。
4.1.6 (六)化療前準備。
2.排除化療禁忌。
4.1.7 (七)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食管癌規範化診治指南(2011年版,衛生部)等,結合患者的病理分型、分期和身體狀況選擇方案和劑量。食管癌化療方案包括:
鉑類(順鉑或卡鉑或奈達伯)加氟尿嘧啶類(5-FU或卡培他賓或替吉奧)方案或
鉑類(順鉑或卡鉑或奈達伯)加紫杉類(紫杉醇或多西紫杉醇)方案
4.1.8 (八)化療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建議每週複查1-2次。根據具體化療方案及血像變化,複查時間間隔可酌情增減。
2.肝腎功能:每化療週期複查1次。根據具體化療方案及血像變化,複查時間間隔可酌情增減。
4.1.9 (九)化療中及化療後治療。
化療期間髒器功能損傷的相應防治:止吐、保肝、水化、抑酸劑、止瀉藥、預防過敏、升白細胞及血小板、貧血治療。
4.1.10 (十)出院標準。
1.完成既定化療流程;
5.若行化驗,無需干預的異常結果;
6.無需干預的其他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 治療前、中、後有感染、貧血、出血、梗阻、穿孔(瘻)及其他合併症者,需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能延長住院時間並導致費用增加。
2.化療後出現嚴重骨髓抑制,需要對症處理,導致治療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3.藥物不良反應需要特殊處理,如過敏反應、神經毒性、心臟毒性等。
4.高齡患者根據個體化情況具體實施。
4.2 二、食管癌化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__食管癌(ICD-10:C15.9)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5-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4天(化療日) | 住院第5-10天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主管醫師查房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簽署化療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 □ 根據化驗結果,確定化療方案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 複查血常規及肝腎功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腫瘤內科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 臨時醫囑: □ 胸部CT平掃+增強(酌情) □ 常規心電圖(酌情) □ 腹部B超(肝膽胰脾)(酌情) □ 血、尿、糞常規 □ 生化全套B □ 腫瘤標誌物(酌情) | 長期醫囑: □ 腫瘤內科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 □ 護胃(酌情) □ 升白細胞(酌情) □ 止吐(酌情)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營養支持(酌情) □ 止吐(酌情) □ 補液(酌情) □ 護胃(酌情) 臨時醫囑: □ 氟尿嘧啶針 □ 亞葉酸鈣針 □ 奧沙利鉑針 □ 氨磷汀針(酌情)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護理工作 | □ 入院宣教(環境、設施、人員等) □ 入院護理評估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協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進行出院後飲食、防護等健康宣教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