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淋病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1月3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皮膚性病科專業7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白癜風、淋病、慢性光化性皮炎、蕁麻疹、系統性硬化症、尋常痤瘡和尋常型銀屑病等皮膚性病科7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淋病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淋病(ICD-10:A5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患者有不安全性行爲,或有性伴感染史,或有與淋病病人密切接觸史。兒童患者可有性虐待史,新生兒患者母親有淋病史。
2.男性單純性淋菌性尿道炎表現爲尿痛、尿道口紅腫、尿道膿性分泌物,部分病人臨牀表現可不典型;女性單純性淋菌性宮頸炎表現爲膿性白帶、宮頸紅腫、宮頸口粘液膿性分泌物,亦可無明顯臨牀表現。
3.淋球菌可感染其他部位,引起淋菌性結膜炎、淋菌性肛門直腸炎和淋菌性咽炎。
4.淋病因治療不當等因素,可引起併發症出現,男性可有前列腺炎、精囊炎或附睾炎,女性可有輸卵管炎、子宮內膜炎、盆腔炎等。
5.嚴重者可出現全身播散性淋病,由淋菌性菌血症引起,可有瘀點、膿皰性的肢端皮損、關節痛、腱鞘炎或化膿性關節炎,還可合併肝周圍炎,較少有心內膜炎和腦膜炎。
6.尿道口、宮頸分泌物或其他患病部位分泌物做淋球菌塗片和培養,結果爲陽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抗生素治療。
2.對症治療等。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A54淋病的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有臨牀表現的男性患者,取尿道口分泌物行淋球菌塗片和培養;
(2)無臨牀表現的男性患者、女性患者及非生殖器部位感染的患者,取患處分泌物行淋球菌培養;
(3)其他患處分泌物行淋球菌塗片和培養。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項目:
(2)衣原體、支原體、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體的檢測(採用培養或血清檢測等方法)。
4.1.6 (六)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抗生素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根據血、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微生物培養及藥敏結果選用,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1)淋菌性尿道炎、宮頸炎、直腸炎:頭孢曲松250mg,單次肌注;或大觀黴素2g(宮頸炎4g),單次肌注;或頭孢噻肟1g,單次肌注。如果衣原體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體感染藥物。
(2)兒童淋病應禁用喹諾酮類藥物,年齡小於8歲者禁用四環素類藥物,體重大於45kg按成人方案治療,體重小於45kg兒童按如下方案:頭孢曲松125mg,單次肌注;或大觀黴素40mg/kg,單次肌注。如果衣原體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體感染藥物。
(3)淋菌性眼炎:新生兒:頭孢曲松25–50mg/kg(總量不超過125m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7天;或大觀黴素40mg/k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7天。成人:頭孢曲松250m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7天;或大觀黴素2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7天。
(4)淋菌性咽炎:頭孢曲松250mg,單劑肌注;或頭孢噻肟1g,單劑肌注。如果沙眼衣原體感染不能排除,加上抗沙眼衣原體感染藥物。大觀黴素對淋菌性咽炎的療效差,不推薦使用。
(5)有合併症的淋病:頭孢曲松250m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10天;或大觀黴素2g,每日一次肌注,連續10天。
(6)播散性淋病:頭孢曲松1.0g,每日一次肌注或靜注,連續10天以上;或大觀黴素2.0g,每日兩次肌注,連續10天以上。
2.對症治療:淋菌性眼炎同時應用生理鹽水沖洗眼部,每小時1次。沖洗後用1%硝酸銀或0.5%–1%紅黴素眼藥水滴眼。
4.1.7 (七)治療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治療結束後4–7天,應當從患病部位取材作淋球菌塗片和培養。
4.1.8 (八)治癒標準。
治療結束後兩週內,無性接觸情況下符合以下標準:
1.症狀和體徵完全消失。
2.治療結束後4–7天從患病部位取材作淋球菌塗片和培養陰性。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出現嚴重的併發症或嚴重的播散性淋病,需進一步處理或住院治療。
4.2 二、淋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淋病(ICD-10:A5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初診日期:年月日 標準門診治療週數: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