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臨牀路徑(縣級醫院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12月27日《關於印發非侵襲性胸腺瘤等外科9個病種縣級醫院版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54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非侵襲性胸腺瘤等外科9個病種縣級醫院版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改革有關工作安排,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縣醫院醫療實際,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非侵襲性胸腺瘤、食管平滑肌瘤、食管裂孔疝、肺良性腫瘤、自發性氣胸、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腎癌、睾丸鞘膜積液、精索靜脈曲張等縣級醫院9個常見外科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縣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牀路徑並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開展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時應當參照本通知下發的縣級醫院版臨牀路徑實施,有條件的縣級醫院亦可參照我部下發的臨牀路徑(2009年-2012年版)實施。請及時總結臨牀路徑管理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請從衛生部網站下載外科9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牀路徑。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7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閉合性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ICD-10:S22.3\S22.4伴S27.2)
行開胸探查+肋骨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ICD-9-CM-3:34.02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
1.病史:可有外傷史。
2.臨牀表現:
(2)體徵:傷側呼吸運動減弱,呼吸音低或消失,局部觸痛和胸廓擠壓徵(+),典型的臨牀特徵是骨擦音和骨擦感。多發性肋骨骨折有時可有反常呼吸;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胸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16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S22.3\S22.4伴S27.2閉合性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應≤12小時。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凝血功能、輸血前檢查、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
(4)胸部CT。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骨質疏鬆相關的骨代謝檢查、血氣分析、腹部B超、骨髓瘤相關檢查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預防性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頭孢曲松;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兒童:平均一日劑量爲60mg/kg,嚴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給予;
③腎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訂給藥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當天。
3.術中用藥:抗菌藥物。
5.手術耗材:爪型板。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6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胸部X線片等。
2.術後用藥: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4.1.10 (十)出院標準。
1.病人病情穩定,體溫正常,手術切口癒合良好,生命體徵平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2.術後出現肺部感染、呼吸功能衰竭、心臟功能衰竭、肝腎功能衰竭等併發症,需要延長治療時間。
4.1.12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
10000-15000元(根據術中使用內固定物不同而定)。
4.2 二、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閉合性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ICD-10:S22.3\S22.4伴S27.2)
行開胸探查+肋骨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ICD-9-CM-3:34.0201)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6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手術日) | 住院第2天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及檢查單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診斷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繼續對症支持治療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胸外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飲食 □ 心電監護 □ 吸氧 □ 胸帶固定 □ 使用鎮痛藥物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血氣分析(必要時) □ 局麻下行胸腔閉式引流術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祛痰藥物的使用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X線胸部 □ 腹部B超(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15天 | 住院第16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併發症的防治 □ 對症支持治療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二天起開始治療): □ 抗菌藥物的使用(必要時)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胸片(出院前或必要時) | 出院醫囑: □ 胸帶繼續固定兩週 □ 出院帶藥(必要時) □ 半月後複診,不適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表單下載: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臨牀路徑表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