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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294—2016 脊髓灰质炎诊断
b)疑似病例的粪便、咽部、脑脊液、脑或脊髓组织未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麻痹后1个月内脑脊液或血液特异性IgM抗体阴性,或恢复期血清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无4倍升高者。常见的包括GBS、急性脊髓炎、外伤性神经炎、周期性麻痹、其他肠道病毒感染引致的麻痹等。2)脑干型。B.4.9在36℃孵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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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54—2017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
附录: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1本标准只适用于工作中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眼部,或意外事故所致眼部化学性损伤。包括:眼睑、结膜、结膜囊穹窿部、角膜组织。B.5临床检查,正常完整的角膜上皮细胞层荧光素不着色,当角膜上皮细胞层损伤,损伤部位的上皮细胞缺失,角膜上皮细胞缺失部位荧光素方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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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489—2016 尿路感染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诊断
尿路感染可有蛋白尿。若无菌生长,应延长培养至48h1种革兰阴性或阳性菌≥105鉴定+药敏1或2种革兰阴性杆菌≥105,其他菌≤104鉴定+革兰阴性杆菌进行药敏试验其他任何种类的细菌≥104初步鉴定监测a)神经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b)留置导尿管患者c)老年患者清洁中段尿1μL或10μL接种至血琼脂平板,麦康凯或中国蓝琼脂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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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5—2016 职业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骨小梁增粗、增浓,呈“纱布样”;c)灼伤皮肤吸收合并吸入中毒。症状性低钙血症主要有肌痉挛,早期指(趾)麻木,较重时导致喉、腕足、支气管等痉挛、四肢抽搐等神经、肌肉兴奋性升高的临床表现以及心血管系统出现传导阻滞,心动过速,严重时出现低钙血症危象表现为室速,室颤等心律失常及癫痫样抽搐,甚至发生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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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6—2015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或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4接触反应:短期内接触较大量四乙基铅后,出现失眠、多梦、头痛、食欲缺乏、恶心等神经症样症状,经72h医学观察,上述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者。b)癔症样精神障碍。对出现明显精神病性症状者,及时行精神病专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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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0—2015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b)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见GBZ59);6.1.5化学性膀胱炎,宜多饮水,碱化尿液,适量给予糖皮质激素,防治继发感染。硝基苯、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邻硝基甲苯等形成高铁血红蛋白的作用较强,而间二硝基苯、间硝基苯胺、对硝基苯胺形成变性珠蛋白小体的作用较强,更易发生溶血。尿中对硝基酚的测定方法见WS/T57和WS/T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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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61—2015 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
标准基本信息: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61—2015《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Diagnosisofoccupationaldentalerosion)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09月09日发布,自2016年03月0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61—2002。叁度牙酸蚀病可在牙髓病及其并发症治疗后再进行牙体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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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06—2016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
标准基本信息: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06—2016《职业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Diagnosisforoccupationalradiationinjuriesofskin)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06月28日发布,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代替GBZ106—2002。皮肤各损伤深度的分度均有其典型的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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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67—2015 职业性铍病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铍及其化合物所致的急性或慢性铍病。2002版标准对慢性铍病诊断的描述参照了尘肺病诊断中肺区与密集度的概念,而铍病虽然是致肺纤维化疾病,但其发病机理和过程和尘肺是完全不同的,本次标准强调了铍病的X射线胸片改变是肉芽肿和肺纤维化的反映,不再按所谓小阴影出现的肺区数等来划分疾病的轻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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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487—2016 隐孢子虫病的诊断
人摄入卵囊后,在消化液的作用下卵囊内子孢子逸出,附着并侵入肠上皮细胞的微绒毛区(刷状缘层内),形成纳虫泡,虫体在纳虫泡内行裂体增殖,发育为滋养体,经3次核分裂发育为Ⅰ型裂殖体。再滴加10%硫酸溶液至涂片呈粉红色为止(脱色1min~D.1.4.2染色方法先进行金胺酚染色后,再用改良抗酸染色法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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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80-2012 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3.2临床表现3.2.1胸肺型:咳嗽、胸痛、铁锈色血痰或血丝痰、咳烂桃样血痰和(或)胸膜病变的相关症状与体征,部分轻度感染者可无明显临床症状与体征(参见附录C)。生食溪蟹、蜊蛄及其制品是导致感染的主要原因。C.2肺外型并殖吸虫病C.2.1皮下包块型皮下包块呈单个散发或多个成串,以游走性为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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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07—2015 职业性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
绝经的处理原则见5.3.2。A.2放射性性腺损伤属组织反应,存在阈剂量值,因照射条件和个人辐射敏感性不同,本标准提供的阈剂量为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的参考值。4.卵巢功能检查中,除基础体温测定,阴道脱落细胞及宫颈粘液检查外,增加了B超监测卵巢功能检查;包括垂体促卵泡激素、垂体促黄体激素、睾酮、雌激素和孕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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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2014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
4诊断分级:4.1轻度手臂振动病:出现手麻、手胀、手痛、手掌多汗、手臂无力、手指关节疼痛,可有手指关节肿胀、变形,痛觉、振动觉减退等症状体征,可有手部指端冷水复温试验复温时间延长或复温率降低,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白指发作未超出远端指节的范围;感觉神经传导速度(SCV)、波幅、面积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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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81-2012 囊尾蚴病的诊断
c)加底物溶液每孔加显色剂A、B液各1滴(50μL),室温下避光反应15min~E.3B型超声图像E.3.1眼囊尾蚴病对于眼球内、眶内及球后囊尾蚴,B超可显示全虫影像,囊壁、囊液及其内部头节清晰可辨。囊性的胶质细胞瘤MRI示囊壁厚而不规则,可有壁结节,T1像上肿瘤的信号等于或高于脑脊液,T2像上为高信号并可出现液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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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2—2014 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铬酐、铬酸、铬酸盐及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引起铬鼻病的诊断及处理。A.2诊断依据:铬鼻病的诊断及分级以专科检查发现鼻中隔及鼻甲黏膜糜烂、溃疡、鼻中隔软骨部穿孔为依据,流涕、鼻塞、鼻衄、鼻干燥、鼻灼痛等症状及鼻黏膜充血、肿胀、苍白等体征作为诊断的参考。A.4.3鼻腔检查记录表,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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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38—2011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近距离暴露或工作场所中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发生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听力学特点为气导听阈下降,骨导听阈正常。3.4感音神经性聋sensorineuraldeafness耳蜗、听神经和听觉中枢径路病损所导致的听觉障碍。A.5中耳并发症是指因爆震性中耳损伤所致急慢性中耳炎,以及继发性中耳胆脂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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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7—2015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
4诊断分级:4.1轻度中毒:4.1.1血铅≥2.9μmol/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a)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Hb)(见WS/T92);b)中毒性脑病。在样品检测中,应使用该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物质使用频数应符合血铅质控样的使用频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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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36—2011 职业性白斑的诊断
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36—2011《职业性白斑的诊断》(Diagnosisofoccupationalleukoderma)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1年04月13日发布,自2011年10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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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39—2011 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轻者尿常规检查可见蛋白阳性、红细胞和管型等,较重者尿量减少,并呈现进行性肾功能不全,重者可在12h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A.7防治经皮吸收氯乙酸中毒,首先应在皮肤污染后立即(数秒内)用大量流动清水或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至少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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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7—2015 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
由于尚不能建立镉的近期吸收量与血镉浓度之间的定量关系,血镉与肾功能异常的剂量一反应关系资料远较尿镉少,因此,本标准未将血镉列为慢性镉中毒的诊断指标。A.6尿镉(见WS/T32)、尿β2-微球蛋白和视黄醇结合蛋白测定易受尿液稀释度的影响,故上述尿中被测物的浓度均需用尿肌酐(见WS/T97)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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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0—2015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标准正文: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的诊断原则、尘肺病X射线胸片诊断分期及处理原则。d)接触石棉粉尘,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同时单个或两侧多个胸膜斑长度之和超过单侧胸壁长度的二分之一或累及心缘使其部分显示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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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486—2015 弓形虫病的诊断
A.3生活史:在终宿主体内的发育过程:猫科动物吞食卵囊、包囊或假包囊后,在小肠内逸出子孢子、缓殖子或速殖子,侵入小肠上皮细胞发育增殖,形成裂殖体。小鼠盲传至少3代,每2周1次,如查到弓形虫则判为病原学阳性。获得性弓形虫感染应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淋巴结结核、视网膜脉络膜炎等疾病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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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5—2014 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但在小片活检肺组织标本中观察到尘肺结节、尘性弥漫性纤维化、尘斑等尘性病变,病灶经偏光显微镜检查可见石英尘粒,对解释影像学改变具有辅助支持的作用,可作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参考依据。表E.1尘肺病理检查申请单表E.2尘肺标本眼观记录表表E.3尘肺眼观病变照片图表E.4尘肺标本镜检记录表表E.5尘肺病理诊断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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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68—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Diagnosisofoccupationalbenzenepoisoning)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3年02月07日发布,自2013年08月0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68—200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A.5骨髓象检查:骨髓象检查有利于了解造血损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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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46—2013 职业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诊断
A.5呼吸系统为急性百草枯中毒的重要靶器官,早期可无明显症状,逐渐可出现胸闷、憋气、低氧血症,可致迟发性肺脏纤维化,为中毒后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全血中百草枯的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见附录B。C.5.3沉淀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尿标本:如果上清液呈现蓝色或绿色,则证实有百草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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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45—2013 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
4接触反应:短期内接触环氧乙烷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症状,可伴有眼部不适、咽干等眼部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在脱离接触后72h内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b)急性支气管肺炎或急性间质性肺水肿。由于这些异常均不如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出现得早,或为一过性,故本标准未列为诊断及分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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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9—2013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5.1.4必要时早期应用足量糖皮质激素、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等细胞干预措施及血液净化疗法。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A.1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短期内接触较大剂量的化学物质而引起的以急性肾脏损伤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疾病。c)尿钠(UNa)。d)影像学和病理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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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47—2013 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1某些外源性化学物,因选择性损害神经系统或以神经系统作为主要靶器官之一被称之为神经毒物。其放置部位无论远端点或近端点皆应放在测定运动神经传导速度时引出最大诱发电位的部位,检查腓肠神经时记录电极置于小腿后侧距刺激电极14c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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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83—2013 职业性砷中毒的诊断
5.2慢性中毒:5.2.1轻度:长期密切接触砷及其化合物后出现头痛、头晕、失眠、多梦、乏力、消化不良、消瘦、肝区不适等症状,尿砷或发砷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手、脚掌跖部位皮肤角化过度,疣状增生,或躯干部及四肢皮肤出现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可同时伴有色素脱失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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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1—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1—2014《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Diagnosisofoccupationalacutephosphinepoisoning)代替GBZ11—200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3日(国卫通〔2014〕14号)发布,自2015年03月01日起实施。7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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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50—2015 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4.2慢性中毒:4.2.1轻度中毒:长期接触丙烯酰胺,局部皮肤出现多汗、湿冷、脱皮、红斑或肢端麻木、刺痛、下肢乏力等症状,同时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四肢对称性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觉、触觉障碍,肢体远端音叉震动觉减退,伴跟腱反射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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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4—2015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及处理。5.3重度中毒: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伴明显呼吸困难、发绀,双肺广泛湿啰音,胸部X射线检查显示两肺野有大小不等边缘模糊的斑片状或云絮状阴影,有的可融合成大片状或蝶状阴影,符合肺泡性肺水肿表现;b)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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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2—2015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
3.2慢性中毒:具有1年以上(含1年)密切接触氯丁二烯的职业史,以肝脏、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A.6血清蛋白电泳β球蛋白比值降低属氯丁二烯中毒性肝病的特征之一。b)脱离接触氯丁二烯作业治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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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6—2014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的诊断
4接触反应:短期内接触甲苯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心悸、颜面潮红、结膜充血等,脱离接触后72h内明显减轻或消失。b)妄想、精神运动性兴奋、幻听、幻视等精神症状。A.2急性甲苯中毒以急性中毒性脑病为主要表现,病理特点为脑水肿,一般多表现为全脑症状和颅内压增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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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b)中度噪声聋:41dB~5.4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GB/T16180处理。本标准中的“噪声作业”指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作业,即8h等效声级(A计权)≥85dB(见GBZ2.2)。9911111916312043244932A.6当一侧耳为混合性聋,若骨导听阈符合职业性噪声聋的特点,可按该耳骨导听阈进行诊断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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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7-2012 糖尿病筛查和诊断
附录A(规范性附录)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A.1试验前准备:A.1.1试验前3d内,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g。A.2.2分别于服糖前和服糖后2h(从服第一口糖水开始计时)在前臂采静脉血(推荐使用氟化钠抗凝剂的抗凝管采血),并混匀(避免凝血),血样应尽快送检测定血糖。上海市卢湾区青少年2型糖尿病患病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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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469—2015 蛲虫病的诊断
3.2.2异位寄生可导致蛲虫性阑尾炎、尿道炎等。雌雄异体,雌虫体长8mm~卵自虫体排出时,卵内的胚胎已发育至多细胞期,部分卵已发育至蝌蚪期。将棉签上黏附物涂于滴加有生理盐水的载玻片上,加盖玻片镜检。E.3滴虫性阴道炎:主要临床表现为稀薄的泡沫状白带增多及外阴瘙痒,若有其他细菌混合感染则排出物呈脓性,可有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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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104—2014 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
7.1.1.2黏肿型以黏液性水肿、体格矮小或侏儒、性发育障碍、克汀病形象、甲减为主要表现的地克病。7.2亚克汀:亚克汀没有临床分型和分度。X线:骨龄稍延迟或正常承雷病遗传性黏多糖代谢障碍生后体格发育正常,6个月~言语行动异常,可有痉挛性瘫痪垂体前叶功能低下原发性者由于垂体前叶功能不足智力正常,生后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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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439-2013 钩虫病的诊断
2.3钩虫病hookwormdisease:钩虫寄生于人体或幼虫在人体内移行所引起的皮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等病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参见附录C)。十二指肠钩虫每条雌虫日产卵1万~附录C(资料性附录)临床表现:C.1皮肤炎症:钩虫丝状蚴侵入人体皮肤后可引起皮肤炎症反应,称钩蚴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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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9—2011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
并予以对症治疗,如早期给氧,雾化吸入,解痉、镇咳等。虽然接触反应是指短时间接触光气后的一过性反应,肺部无阳性体征,胸部X射线片无异常发现,并非急性中毒,但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支气管炎、肺炎和迟发性肺水肿,需进行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72h),并作对症处理,因此列入标准条文中,以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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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79-2012 带绦虫病的诊断
人误食含有活囊尾蚴的猪肉、牛肉及其内脏或被囊尾蚴污染的食物后,囊尾蚴在小肠内受胆汁刺激而翻出头节,附着于肠壁,经2个月~亚洲带绦虫的成虫与牛带绦虫在形态上非常相似,头节上均无顶突和小钩,虫体外形以及成熟节片的睾丸数目、分布以及孕节子宫的分支数目等均很相似,但虫体稍短、节片数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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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37—2011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
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37—2011《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Diagnosisforoccupationalchronicobstructivepulmonarydiseasesinducedbyirritantchemical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1年04月13日发布,自2011年10月01日起实施。6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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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438-2013 裂头蚴病的诊断
本文件特指由曼氏迭宫绦虫裂头蚴引起的曼氏裂头蚴病(sparganosismansoni)。肉眼可见每个节片中部凸起的子宫。附录F(资料性附录)鉴别诊断:F.1寄生虫病:F.1.1并殖吸虫病:并殖吸虫在人体内移行、寄生时可引起皮下包块型、眼型、脑型或脊髓型并殖吸虫病,其临床表现分别与皮下、眼部及中枢神经系统裂头蚴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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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211—2015 地方性砷中毒诊断
——修改了地方性砷中毒的定义;b)躯干非暴露部位皮肤有其他原因难以解释的弥散或散在的斑点状色素沉着和(或)边缘模糊的小米粒至黄豆粒大小不等的网形色素脱失斑点。5诊断:5.1皮肤病变分级:5.1.1掌跖部皮肤角化:Ⅰ级掌跖部有肉眼仔细检查可见和(或)可触及的3个及以上散在的米粒大小的皮肤丘疹样或结节状角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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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60—2014 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5诊断分级:5.1急性过敏性肺炎:常在短时间吸人生物性有机粉尘或特定的化学物质数小时后,出现下列表现者:a)干咳、胸闷、呼吸困难,并可有高热、畏寒、寒战、出汗、周身不适、食欲不振、头痛、肌痛等,肺部可闻及吸气性爆裂音;6.2.2根据病情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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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58—2014 职业性急性碘甲烷中毒的诊断
周围神经损害,主要表现为神经肌电图检查显示运动感觉神经动作电位波幅下降、运动神经远端潜伏期延长、运动及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减慢。A.7急性碘甲烷中毒应与急性溴甲烷小毒、急性二氯乙烷中毒、酒精中毒、急性汽油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亚急性小脑病变、多发性硬化、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等急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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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85—2014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的诊断
ICS13.100C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85—2014《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的诊断》(Diagnosisofoccupationalacutedimethylformamidepoisoning)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3日发布,自2015年03月0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85—2002《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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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58—2014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的诊断
职业性三氧化硫引起的急性中毒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4接触反应:短时间内接触较高浓度二氧化硫气体后,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部灼热感或异物感等眼部刺激症状及咽痛、咳嗽、咳痰、胸闷、气促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阳性体征和胸部X射线检查无异常,经18h医学观察,上述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2度喉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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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94—2014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4.2中,劳动者致癌物职业暴露史的确证可根据劳动者职业史的相关记录,或通过对工作场所中环境状况的空气采样测量结果,或一些生物监测资料,或有过量暴露(如超过GBZ2.1中相关致癌物的浓度暴露限值)的监测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只要证明劳动者有相关致癌物的长期或反复暴露史即可满足职业暴露致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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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4—2017 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
4诊断原则:4.1急性减压病:高气压环境作业减压结束后36h内,出现因体内游离气泡所致的皮肤、骨关节及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等临床表现,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无关节面破坏的壹期减压性骨坏死病灶,一般不引起自觉症状,X线检查常为可疑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