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概述
骨與關節結核多繼發於肺結核和消化系統結核,在我國仍然是一種常見疾病,佔結核病人的5%~10%。因爲防癆工作的廣泛開展,本病的發病率一度明顯下降。但近年來國內外報道本病發病率有呈上升趨勢,據分析爲發病低的環境改變,普遍對結核病的免疫力降低。骨關節結核被認爲是全身結核或結核性菌血症的局部表現。根據最近吉林省結核醫院18810例的大宗病例報道,其中脊柱結核11865例,大關節結核3534例,其他3411例,經病竈清除術治療,優良效果達96.6%。肺結核爲原發病竈,結核菌通過血行播散,進入骨與關節並形成結核病變及產生乾酪樣壞死,造成骨與關節軟骨的破壞。依據骨關節結核的演變過程,可分爲單純骨結核、單純滑膜結核及全關節結核。結核病變只累及滑膜組織稱爲單純滑膜結核,同樣,只有骨組織病變者稱爲單純骨結核。倘若骨與滑膜組織均出現結核病變時,則稱爲全關節結核。
由於脊柱結構的主體爲椎體,而椎體大部分成分是松質骨,其營養血管系終末動脈。因此,脊柱在負重較大的情況下易造成損傷,有利於結核桿菌通過血路傳播在椎體內停留並繁殖,引起椎體的結核病變。兒童脊柱結核多爲椎體邊緣骨質破壞、產生乾酪樣壞死及膿腫。若膿腫向椎管內破潰,可壓迫脊髓導致下肢癱瘓。也可能是由於椎管內膿腫使脊髓的血供受阻,抑或炎症刺激引起末梢血管栓塞的結果。當脊柱結核治癒若干年後逐漸出現截癱者,則多因椎管內骨嵴增生所致。兒童脊柱結核合併截癱的發病率約爲18.5%~36.8%。
脊柱結核經臥牀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3個月以上,結核病變繼續擴大,或者出現寒性膿腫和發生脊髓壓迫症者,則應採取手術治療,進行結核病竈清除術。術後繼續臥牀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1年左右。在恢復過程中,如出現脊柱不穩定,可擇期做脊柱融合術。
骨與關節結核的治療包括全身支持、應用抗結核藥物及外科治療,特別是自從有效的抗結核藥物問世以來,許多病人經過休息,加強飲食營養及採用抗結核藥物等綜合治療,收到治癒的效果。但是,當保守治療效果欠佳時,則應選擇外科手術治療,具有縮短療程、早日恢復健康和保留肢體功能的優點。然而,也應認識到兒童骨與關節結核的病竈清除手術,有可能損傷對生長發育具有重要作用的骨骺及骺板組織,從而引起肢體畸形和發育障礙,產生不良後果。因此,對骨關節結核的治療,應該從整體考慮,採取綜合措施,嚴格掌握手術適應證,進而實現縮短療程、治癒疾病,並恢復肢體功能的目標。
12 手術步驟
12.1 1.切口
S1~2椎體結核合併椎旁膿腫可經口咽部入路。先局麻下行氣管切開並插管。用開口器保持口張開。口腔和咽後壁黏膜用硫柳汞消毒,用壓舌器將舌根下壓,並把懸雍垂縫在軟齶上,再用細紗條將食管和氣管入口暫封閉,防止膿液或血液流入。繼之,在咽後壁正中膿腫隆起處做縱形切口,長約3~4cm。
S3~7椎體結核合併椎旁膿腫者,可經胸鎖乳突肌前緣斜行切口入路,切口長約7~10cm(圖12.32.4.1.1-5A、B)。
12.2 2.顯露病竈
經口腔途徑時,切開咽後壁黏膜後,即可進入病竈。採取頸前斜切口者,切開皮膚,頸淺筋膜和頸闊肌後,分離胸鎖乳突肌內側緣與頸內臟間進入,可顯露頸前膿腫區(圖12.32.4.1.1-6A、B)。
12.3 3.吸出膿液和清除病竈
當頸前膿腫充分顯露後,先用18號注射針穿刺,並用鹽水紗墊將周圍組織保護。若膿腫張力較大時,應該縱行切開一小切口接吸引器,將膿液吸出後,再把此切口延長,用刮匙清除腫膿壁的肉芽組織及纖維組織,繼之,沿腫膿腔進入病變的椎間隙,清除死骨、壞死的椎間盤及乾酪樣壞死組織,注意動作輕柔,刮匙不宜進入過深,防止損傷脊髓(圖12.32.4.1.1-7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