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自然臨產陰道分娩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0月13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產科專業2個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71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胎膜早破行陰道分娩和自然臨產陰道分娩等產科專業2個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自然臨產陰道分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孕足月頭位自然臨產(無陰道分娩禁忌症)(ICD-10:O80.0伴Z37)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婦產科學》(高等醫學院校統編教材,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孕齡≥37周。
2.規律性子宮收縮、宮頸擴張伴胎頭下降。
4.1.3 (三)分娩方式的選擇。
4.1.4 (四)標準住院日2-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O80.0伴Z37孕足月頭位自然臨產編碼。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孕期未做者);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項目:肝腎功能、電解質,心電圖、B超等。
4.1.7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2.鎮靜藥:根據產婦狀態酌情。
3.分娩鎮痛:酌情。
4.1.8 (八)產後住院恢復1-3天。
4.1.9 (九)出院標準。
1.產後恢復良好。
2.會陰傷口癒合良好。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產程中若出現剖宮產指徵(如胎兒窘迫、頭位難產等),轉入剖宮產臨牀路徑,退出本路徑。
2.陰道手術助產者,可適當延長住院時間。
3.產後出現感染、出血等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二、自然臨產陰道分娩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孕足月頭位自然臨產(無陰道分娩禁忌症)ICD-10:O80.0伴Z37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產後1-2天) | 住院第4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查體、完成初步診斷 □ 完善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觀察產程進展(包括產程圖) □ 產程處理 □ 胎心監測 □ 接生 □ 產後觀察 | □ 醫師查房(體溫、脈搏、血壓、乳房、子宮收縮、宮底高度、陰道出血量及性狀、會陰等改變)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醫師查房,進行產後子宮復舊、惡露、會陰切口、乳房評估,確定子宮復舊及會陰切口、哺乳等情況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及出院記錄 □ 開出院醫囑 □ 通知產婦及家屬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產時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胎心監護 | 長期醫囑: □ 普食 □ 乳房護理 □ 促子宮收縮藥物(必要時)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尿常規(必要時)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 理 工 作 | □ 新生兒護理 | □ 會陰傷口護理 □ 觀察產婦情況 □ 指導產婦哺乳 □ 產後心理、生活護理 □ 健康教育 □ 測體溫2次/日 □ 新生兒護理 | □ 出院指導 □ 新生兒護理指導 □ 出院手續指導及出院教育 |
病情 記錄 | □無 □有, 原因: 1. 2. | □無 □有, 原因: 1. 2. | □無 □有, 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