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註解
1.出生記錄(可用表格式)包括填寫母親姓名、牀號、住院號、妊娠週數、分娩方式、嬰兒性別、身高(cm)、體重(g)、出生日期、時間、出生時情況、有無窒息、其程序及搶救經過,Apgar評分,體格檢查、診斷、醫囑及檢查者簽名。
2.逐日記錄體溫、體重、哺乳情況、臍帶情況、呼吸、有無嘔吐、黃疸、臀紅及其他異常情況。初生24h內須記錄每次餵奶量,每次換尿布時有無大小便及其性狀。注意檢查有無先天畸形如可疑的先天性髖關節脫位、膽道或直腸肛門閉鎖等。
3.未成熟兒、曾有窒息患兒、病兒及產傷兒等及病情嚴重者要有特護記錄及詳細的病程記錄。
4.轉科需有轉科會診記錄,轉科病歷摘要及兒科入院病歷首頁,並有兒科醫師簽名。
6.死亡記錄及屍檢記錄應附在新生兒記錄後(新生兒死亡均應做屍檢)。
7.新生兒出院或死亡後,全部記錄附在其母病歷後面。
8.新生兒室設登記本,將每個新生兒母親姓名、住院號及住址、出生日期、時間、肝炎疫苗、卡介苗接種、新生兒先天性疾病的篩查日期、出院日期及異常情況等逐項填全,以便查對及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