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tiān rán jiāo rǔ xiàng jiāo bì yùn tào chǎn pǐn zhù cè jì shù shěn chá zhǐ dǎo yuán zé
《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產品註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1年5月11日食藥監辦械函[2011]187號印發。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和規範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產品的技術審評工作,幫助審評人員理解和掌握該類產品原理/機理、結構、性能、預期用途等內容,把握技術審評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對產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統評價。
本指導原則所確定的核心內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認識水平和現有產品技術基礎上形成的,因此,審評人員應注意其適宜性,密切關注適用標準及相關技術的最新進展,考慮產品的更新和變化。
本指導原則不作爲法規強制執行,不包括行政審批要求。但是,審評人員需密切關注相關法規的變化,以確認申報產品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3 二、技術審查要點
3.1 (一)產品名稱的要求
避孕套產品的命名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分類目錄》或國家標準上的通用名稱命名。不建議採用“安全套”等其他名稱。
3.2 (二)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產品所用材料天然膠乳橡膠,產品常規爲薄膜套狀物,開口有卷邊,頭部有儲精囊。套狀部分通常設計爲光面或非光面(浮點型、螺紋型等),顏色有無色、黃色、紅色、綠色、藍色等。避孕套一般加有潤滑劑。
避孕套的產品分類並無明確規定,通常是按照避孕套的寬度進行分類。寬度分爲56.0mm以上,50.0mm~56.0mm,50.0mm以下。在產品的外包裝上標示有產品的標稱寬度。
企業通常會按產品特點再進行分型。有按照避孕套的單層壁厚,分爲普通型、超強型、加厚型、超薄型;有按照避孕套的形狀,分爲普通型、異型。另外,還有彩色避孕套、香型避孕套等多種型式。
3.3 (三)產品的工作原理
3.4 (四)產品的作用機理
正常形態的人類精子最寬處約5000nm;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大致呈球形,直徑約120nm;性傳播疾病,如淋病的病原體寬約500nm。完好無缺的膠乳膜會起到隔離精子,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性傳播疾病(STIs)的傳染介質的作用。正確的使用適宜的避孕套,可以在性交中阻止人類的精子和卵子結合,減少受孕機率。除此之外,避孕套也有助於防止艾滋病、淋病等性傳播病的作用。現在的避孕套原料通常是天然膠乳橡膠。
藥物型避孕套是在產品上添加了殺精劑、消炎藥、性興奮延緩劑、助勃劑等而起到相應的特殊作用,目前該類產品按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3.5 (五)產品適用的相關標準
GB/T 191-2008 |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
GB7544-2009 | |
GB/T 16886.1-2001 | |
GB/T 16886.5-2003 | |
GB/T 16886.10-2005 | |
YY/T 0313-1998 | 醫用高分子製品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 |
YY/T0316-2008 | |
YY 0466-2003 |
上述標準包括了註冊產品標準中經常涉及到的標準。有的企業還會根據產品的特點引用一些行業外的標準和一些較爲特殊的標準。
產品適用及引用標準的審查可以分兩步來進行。首先對引用標準的齊全性和適宜性進行審查,也就是在編寫註冊產品標準時與產品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是否進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準確。可以通過對註冊產品標準中“規範性引用文件”是否引用了相關標準,以及所引用的標準是否適宜來進行審查。此時,應注意標準編號、標準名稱是否完整規範,年代號是否有效。
其次對引用標準的採納情況進行審查。即,所引用的標準中的條款要求,是否在註冊產品標準中進行了實質性的條款引用。這種引用通常採用兩種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內容複雜的可以直接引用標準及條文號,比較簡單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體要求。
注意“規範性應用文件”和編制說明的區別,通常不宜直接引用或全面引用的標準不納入規範性引用文件,而僅僅以參考文件在編制說明中出現。
如有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佈實施,產品性能指標等要求應執行最新版本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3.6 (六)產品的預期用途
避孕套以非藥物的形式阻止受孕,主要用於在性交中阻止人類的精子和卵子結合,減少受孕機率。也有助於降低性傳播疾病傳播的風險。
3.7 (七)產品的主要風險
(1)在對風險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慮合理的可預見的情況,它們包括:正常使用條件下;非正常使用條件下。
(2)風險判定及分析應包括:對於使用者的危害;對於環境的危害。
(3)風險形成的初始原因應包括:原材料的選擇;產品結構的危害;不合理的使用;環境條件;其他危害等。
(4)風險判定及分析考慮的問題包括:產品原材料生物學危害;產品質量是否會導致使用中出現不正常結果;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方法、警示性語言、注意事項;對環境的危害。
避孕套產品的風險管理報告應符合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有關要求,審查要點包括:
(3)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採取措施後風險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
根據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對避孕套產品已知或可預見的風險進行判定,產品在進行風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產品特點確定其他危害。針對產品的各項風險,企業應採取應對措施,確保風險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危害的形成因素 | 可能的後果 | |
生產控制不好,生產工藝不達標 生產操作不正規 | ||
生產過程中帶入的非預期成份 | ||
未按照工藝要求配料 添加劑或助劑使用比例不正確 | ||
不正確的配方 加工工藝控制不嚴格 後處理工藝控制不嚴格 | ||
操作使用有關的危害 | 標記不清晰、錯誤、 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標記 | 錯誤使用 儲存錯誤 |
包裝破損 | 無法保證使用安全性 | |
規格型號選用錯誤 | 導致無法達到滿意的使用效果 | |
重複使用 | ||
造成不合格品通過不正常途徑流入市場或造成環境污染 | ||
使用後的產品沒有按照要求處理 |
3.8 (八)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本條款給出避孕套產品需要考慮的基本技術性能指標,但並未給出定量要求,企業可參考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根據企業自身產品的技術特點制定相應的性能指標。如國家標準中有不適用條款,企業在標準的編制說明中必須說明理由。
1.標明產品主要原輔料及含量,包括膠乳及其添加成份、添加劑、着色劑等。
4.生物性能:
生物學評價內容按GB/T16886.1給出的指導原則進行,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其細胞毒性、致敏、刺激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應制定微生物指標,至少包括對細菌菌落總數、真菌菌落總數、大腸桿菌、致病性化膿菌的要求。(建議爲:細菌菌落總數≤200cfu/g;真菌菌落總數≤100cfu/g;大腸桿菌、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
3.9 (九)產品的檢測要求
出廠檢驗項目應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或在註冊產品標準中進行明確。
型式檢驗報告是證實生產過程有效性的文件之一。型式檢驗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型式檢驗時,按相應的標準要求進行,所有適用條款應全部合格。
3.10 (十)產品的臨牀要求
超出GB7544覆蓋範圍的產品、具有特殊功效的產品、含有特殊功效潤滑劑、使用新材料配方的產品均應進行臨牀研究。
若進行臨牀試驗,臨牀試驗機構應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公佈的臨牀試驗基地。臨牀試驗應按照《醫療器械臨牀試驗規定》及《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附件12的要求進行,同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1.確保受試人羣具有代表性,包括年齡、生育史等。
2.明確產品用途。
3.臨牀試驗例數爲受試者人數,而不是使用產品的數量。
4.試驗持續時間應根據受試者的狀況和產品預期用途以及統計學的要求確定。
5.對產品所宣傳的特殊功效進行研究。
6.對避孕效果進行研究。
3.11 (十一)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避孕失敗。
過敏。
造成女性慢性損害。
3.12 (十二)產品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誌
產品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誌的編寫要求應符合《醫療器械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醫療器械用於醫療器械標籤、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和《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 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的要求。同時應包含且注意以下內容:
4.產品所用添加劑。
警示語和使用說明應包括且不僅限於下列內容:
(1)避孕套爲一次性使用。
(2)儲存的環境要求。
(3)如果產品變粘、變脆或明顯損壞,請勿使用。
(4)如果希望用另外的潤滑劑,請使用經推薦、可與避孕套一同並用、類型恰當的潤滑劑。禁止使用石油基的潤滑劑,如凡士林、嬰兒油、浴液、按摩油、黃油、人造黃油等,因其會破壞避孕套的完整性。
(5)在陰莖充分勃起後帶上避孕套,之後方可進行親密接觸。傷口分泌物、前列腺液、精液、陰道分泌物、唾液、尿液及糞便均可傳播疾病。
(8)如何處理已經用過的避孕套。
(10)提醒使用者產品在避孕及防止性傳播疾病等方面的侷限性。
3.13 (十三)註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1.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單元以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爲劃分依據。
2.申報同一註冊單元的產品,上市產品應採用同一名稱,並用於同一用途。
例:寬度不同的產品可視爲同一註冊單元。
3.14 (十四)同一註冊單元中典型產品的確定原則和實例
1.同一註冊單元中的典型產品是指能夠代表本註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其功能最齊全、結構最複雜、風險最高。
2.典型產品的確定可以通過比較同一註冊單元內所有產品的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和預期用途等相應資料,說明其能夠代表本註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產品註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編制說明
4.1 一、指導原則編寫的原則
(一)本指導原則編寫的目的是用於指導和規範第二類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產品註冊申報過程中審查人員對註冊材料的技術審評。
(二)本指導原則旨在讓初次接觸該類產品的註冊審查人員對產品機理、結構、主要性能、預期用途等各個方面有個基本瞭解,同時讓技術審查人員在產品註冊技術審評時把握基本的尺度,對產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統評價。
4.2 二、指導原則編寫的依據
(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二)《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局令第16號)
(三)《醫療器械臨牀試驗規定》(局令第5號)
(四)《醫療器械介紹、標籤和包裝標誌管理規定》(局令第10號)
(五)《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局令第31號)
(六)關於印發《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註冊審批操作規範(試行)》和《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審批操作規範(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5]73號)
(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其他規範性文件
4.3 三、指導原則中部分具體內容的編寫考慮
(一)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主要依據國家標準GB7544-2009《天然膠乳橡膠避孕套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應按照最新版本標準的要求執行。
(二)產品應適用的相關標準中給出了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包括產品標準、基礎標準)。
(三)產品的預期用途綜合了已批准上市產品的核準範圍及專家的意見。
(五)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主要從山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數據庫中查找。
4.4 四、其他產品
4.5 五、指導原則編寫人員
本指導原則的編寫成員由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技術審評人員、行政審批人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濟南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專家、專業廠家代表、臨牀專家共同組成,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和資源,綜合考慮指導原則中各個方面的內容,儘量保證指導原則正確、全面、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