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此症爲週期發作不可控制的多食,可出現於神經性厭食中,但並非必然伴有此症狀。此症狀羣包含兩大主要成分,其一是不可抗櫃的強迫自己多食,其二是自己設法進行嘔吐以避免體重增加,有時則是濫用瀉藥。此類患者的體重常保持在正常範圍之內,女性患者月經仍可正常。女性較爲常見。
本症以反覆發作性暴食和強烈的控制體重的願望爲特徵,爲防止暴食對體重的影響患者採用各種措施,如嘔吐、導瀉、增加活動量等,致使體重反低於正常範圍。本症多見於年輕女性。
據國外報道,該症女性患病率約爲1%~3%。男性患病率大約爲女性的1/10。世界各地患病率相似。
4 臨牀表現
(1)有暴食史,進食量遠遠超過正常,患者常常是喫到難受爲止。
(2)暴食後馬上採取不恰當補償措施以防止體重增加,發生次數平均1周至少2次,且持續3個月以上。
(4)暴食行爲可爲以下因素引發:情緒煩躁,人際關係不良,節食後感到飢餓,或對體重、身體外形不滿等。暴食可暫緩煩躁情緒,隨後不久病人便對自己不滿而情緒低落。
(5)發病初時,患者對進食行爲控制能力變弱,疾病後期自控能力完全破壞。
(6)控制體重的方法最常見是誘嘔,可用手或其他器械刺激咽喉部,也有服用催吐劑致吐,一段時間後不用催發,患者想到嘔吐便會嘔吐,即使僅進少量食物亦能嘔出。
(7)有1/3左右患者使用導瀉劑減輕體重,極少數患者甚至使用灌腸法。
(8)有的患者不採用直接清除食物的方法,而是增加體能消耗,如快速活動,增加體育鍛煉等,活動量大大超過正常,且影響生活正常進行。
(9)患者過分重視自己的身體外形,常感到不滿意。
(10)可伴有抑鬱或焦慮症狀,內容多數與體重或身體外形有關。
(11)病情嚴重者,可出現水電解代謝紊亂,表現爲低血鉀、低血鈉等。嘔吐致使胃酸減少而出現代謝性鹼中毒,導瀉則可導致代謝性酸中毒。
5 檢查
(1)診斷要點:
1)發作性不可抗拒的攝食慾望或行爲,一次可進大量食物。每週至少發作2次,且持續至少3個月。
3)常採用引吐、導瀉、增加運動量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的發胖。
4)不是神經系統器官性病變所致的暴食,也非癲癇、精神分裂症等繼發的暴食。
(2)鑑別診斷:
1)神經性厭食。若已明確診斷爲神經性厭食,或交替出現的經常性厭食與間歇性暴食症狀者,均應診斷爲神經性厭食症。
2)Klein-levin綜合徵。又稱週期性嗜睡貪食綜合徵,表現爲發作性沉睡(不分日夜)和貪食,持續數天。患者醒了就大喫,吃了又睡。一次患病後體重增加明顯。無催吐、導瀉等控制體重行爲,亦無對身體外形或體重不滿的表現,故與神經性貪食症易於鑑別。
3)重性抑鬱症。患者可出現過量飲食,但沒有爲減輕體重不恰當的補償行爲,如催吐、導瀉等,故與神經性貧食症不同。
4)精神分裂症。該症患者可繼發暴食行爲,患者對此視之默然,無任何控制體重的行爲,且有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症狀。
5)癲癇等器質性疾病。可出現暴食行爲,病史、體檢和各項實驗涉及EEG等功能檢查,均有器質性病變基礎,則不考慮神經性貪食症,而且這類病人缺乏控制體重的不恰當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