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垂體催乳素瘤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4月7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內分泌專業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49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垂體催乳素瘤、原發性骨質疏鬆症、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尿崩症、原發性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症等內分泌專業5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垂體催乳素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垂體催乳素瘤(ICD–10:D35.2 M8271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協和內分泌代謝學》(史軼蘩主編,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Williams textbook of endocrinology》(Wilson JD主編,Harcourt Publishers Limited,1998年,第九版)和《臨牀診療指南–內分泌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性腺功能減退和泌乳:女性表現爲月經紊亂或閉經,男性表現爲性功能低減。部分患者可合併泌乳或觸發泌乳。
2.垂體腺瘤壓迫周圍組織的臨牀表現:如頭疼、視野缺損;部分患者合併其他垂體功能減低的臨牀表現。
5.除外其他垂體疾病以及原發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生理性、藥理性催乳素水平的升高。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協和內分泌代謝學》(史軼蘩主編,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Williams textbook of endocrinology》(Wilson JD主編,Harcourt Publishers Limited,1998年,第九版)和《臨牀診療指南–內分泌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溴隱亭治療適用於:對溴隱亭敏感、無不可耐受及不良反應的患者。
不適用藥物治療情況:肝腎功能異常、對藥物治療不敏感或不能耐受其副作用。
2.手術治療:大腺瘤及出現腫瘤壓迫症狀、各種原因不能堅持藥物治療以及藥物治療效果不佳者。
3.放療或伽馬刀治療:不作爲一線治療。適用於不能耐受藥物及手術治療或手術後輔助治療患者。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35.2 M82710/0垂體催乳素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5)鞍區MRI:平掃+增強(對於微腺瘤應該做動態增強);
(6)PRL(休息狀態下)至少兩次。若PRL水平明顯升高,做溴隱亭敏感試驗,以選擇確定藥物治療的有效性;
(7)垂體前葉功能檢查:GH、IGF-1、甲狀腺功能、性腺功能、腎上腺皮質功能等,必要時行相關的興奮或抑制試驗。
4.1.7 (七)藥物選擇。
3.垂體後葉素:根據是否存在中樞性尿崩症合理用藥,如醋酸去氨加壓素或鞣酸加壓素等。
4.1.8 (八)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3.採用手術治療轉相關科室手術。
4.採用放療或伽瑪刀輔助治療的患者轉放療科。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垂體生長激素/催乳素混合瘤、多發內分泌腺瘤病(MEN)和McCune–Albright綜合徵患者不適用該路徑。
4.2 二、垂體催乳素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垂體催乳素腺瘤(ICD–10:D35.2 M8271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4天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輔助檢查 □ 醫師查房,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上級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醫師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善入院檢查項目 □ 進行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病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補充必要檢查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宣教(內分泌病知識) □ 觀察病情變化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到位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3-7天 | 住院第8-12天 | 住院第13-14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三級醫師查房 □ 根據檢查結果制定治療方案 | □ 住院醫師完成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情況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指導患者生活護理 |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