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相關的詞條

相關詞條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關於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

《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於2013年7月29日國衛疾控發〔2013〕8號印發,自2013年7月29日起施行。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爲做好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以下簡稱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嚴重精神障礙發病信息是該信息系統的組成部分。第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對符合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二項情形並經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爲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進行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第四條 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是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的責任報告單位。責任報告單位應當指定相應科室承擔本單位的嚴重精神障礙確診病例的信息報告工作,相應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信息錄入或報送。精神科執業醫師是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 ...

掃碼訪問

可用醫學百科App / 微信 / 手機瀏覽器 掃碼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