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統一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

歷史事件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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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4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的通知》,要求全市自2010年3月5日起,統一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基本生產經營情況施行網上動態實時連續監督。“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將利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在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上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加強對北京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對常態化、標準化科學化日常監管提供數據基礎和基本分析;對應急情況下的各項查詢和處理提供針對性地有效監控數據。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的通知

各分局,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爲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全面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監管的機制體制,增加常態監管的科技化手段,決定在全市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

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將利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在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上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加強對北京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對常態化、標準化科學化日常監管提供數據基礎和基本分析;對應急情況下的各項查詢和處理提供針對性地有效監控數據。

全市自2010年3月5日起,統一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基本生產經營情況施行網上動態實時連續監督。市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負責全市的統一組織實施和督察督辦工作。各分局應充分重視推行實施“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的重要性,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準確覈對數據,督察實施進度,並做好相關意見的收集反饋

現就實施工作中各主要階段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

(一)市局負責 “保健食品電子監管系統”的系統開發和上線運行,完成:推進實現系統設計的監管功能;企業許可數據的導入;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數據基本校對和修正保健食品品種數據基礎校對和導入;組織對重點分局的現場指導和各分局實施進展情況通報。

(二)按照“企業註冊地址所在地屬地監管”的統一原則,分局負責於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轄區內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數據上線後校對;召開轄區內生產經營企業參加的部署和培訓工作會議;督辦轄區內企業的上線運行;推行使用系統全部功能,書面反饋意見和建議。

(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於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上線,並完成:覈對本企業基本信息;錄入生產保健食品品種的基本數據。

(四)各轄區主要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應於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上線,並完成:覈對本企業基本信息;錄入經營保健食品品種的基本數據。

二、運行分析階段(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

市局針對各分局監管人員、生產經營企業組織專題會議,收集針對性意見和建議,分析系統標準化穩定性、安全性、易用性、維護性、實用性等方面的情況,做出評價並及時反饋系統開發人員。對數據問題進行動態修改。在7月底前完成系統維護和功能修改。

分局應在7月1日前完成針對系統運行的總結,並向市局報送實施情況總結和意見反饋

三、全面運行階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系統自2010年8月1日起,穩定各部分功能和設置,按季度進行一次數據校對和清理。各分局應積極使用電子監管系統開展監管活動。生產企業應做到生產行爲動態上報。經營企業應做到經營數據當月上報。

二 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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