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鹽酸布替萘芬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Yansuan Butinaifen
3.1.3 英文名
Butenafine Hydrochloride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23H27N·HCl 353.94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N-甲基-N-[4-(叔丁基)苄基]-1-萘甲胺鹽酸鹽。按乾燥品計算,含C23H27N·HCl不得少於98.5%。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微有異臭,味微苦。
本品在甲醇或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在丙酮中微溶,在水或乙醚中幾乎不溶;在鹽酸溶液(9→10)中幾乎不溶。
3.6 鑑別
(1)取本品約5mg,加5%硫酸溶液5ml,超聲處理,濾過,取續濾液,滴加硅鎢酸試液,即產生乳白色沉澱。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1185圖)一致。
(4)本品的水溶液顯氯化物的鑑別反應(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Ⅲ)。
3.7 檢查
3.7.1 有關物質
取本品,加甲醇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加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對照溶液l0u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2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10u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峯保留時間的2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峯,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的0.5倍(0.5%),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1.0%)。[1]
3.7.2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1.0%(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3.7.3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3.7.4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3.8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3.8.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醋酸鹽緩衝液(取醋酸鈉18g,冰醋酸9.8ml,用水稀釋至1000ml)-甲醇-異丙醇(17:70:13)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82nm。取鹽酸布替萘芬對照品與鹽酸特比萘芬對照品適量,加甲醇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各約含0.15mg的溶液,作爲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精密量取10u1,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理論板數按鹽酸布替萘芬峯計算不低於2000,鹽酸布替萘芬與鹽酸特比萘芬兩峯之間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1]
3.8.2 測定法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甲醇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15mg的溶液,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鹽酸布替萘芬對照品,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9 類別
抗真菌藥。
3.10 貯藏
3.11 製劑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4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第一增補本[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