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心理測量(psychological measurement)是通過科學、客觀、標準的測量手段(心理測驗)對人的特定素質進行測量、分析、評價。通過心理測量,可瞭解個別差異。這裏的所謂素質,是指那些完成特定工作或活動所需要或與之相關的感知、技能、能力、氣質、性格、興趣、動機等個人特徵。它們是以一定的質量和速度完成工作或活動的必要基礎。
最典型的心理測量就是用智力測驗所作的智力測量。美國史蒂文斯(S.S.Stevens)說:“就其廣義來講,測量是按照法則給事物指派數字。”心理測量的對象一般是智力和個性特徵。這些心理特徵是不能直接測量的。心理測量還必須對心理特徵給以量化,也就是給事物的屬性指派一定的數字。心理測驗是標準化測量的工具,在這個意義上它就體現了法則。
這裏所說的法則包括測量的內容、步驟的規定,評分標準及測驗分數數量化的辦法。測驗法則的好壞,決定了心理測量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程度。如果所要描述的事物特性與分派數的法則具有意義,數就可用來代表事物的特性。此時,事物系統與數的系統之間存在着“同構”(isomorphism)。“同構”的程度愈增加,測量的水平也愈增高。有關測量水平的四種量表見稱名量表、順序量表、等距量表、比率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