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小兒氣管(支氣管)異物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小兒氣管(支氣管)異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氣管異物/支氣管異物(ICD-10:T17.401/T17.501)。
行支氣管鏡檢查術(ICD-9-CM3:33.23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症狀:誤嗆異物後咳嗽或突發咳嗽、慢性咳嗽治療無好轉、或突發氣喘及呼吸困難,嚴重者可出現窒息、呼吸衰竭等表現。
2.體徵:支氣管異物肺部聽診常有一側呼吸音低,氣管內活動異物可聽到氣管撞擊聲,張口呼吸可聽到哮喘樣喘鳴,肺部聽診雙側呼吸音粗,可聞及幹溼囉音及喘鳴音。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經直接喉鏡異物取出術。
2.經支氣管鏡異物取出術。
3.經纖維支氣管鏡異物取出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T17.401/T17.501氣管(支氣管)異物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1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心電圖;
(1)心臟彩超;
(3)胸透;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2天內。
2.術前用藥:阿托品等。
3.手術:見治療方案的選擇。
4.術中處理。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3天。
(1)血常規;
(2)胸透;
(4) 必要時複查支氣管鏡
2.術後用藥:
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及激素。酌情給予止咳、化痰及平喘藥物。
4.1.10 (十)出院標準。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對術後反覆發熱,併發支氣管炎、肺炎,胸腔積液、氣胸及呼吸衰竭等肺部併發症,可適當延長住院時間,並繼續進行鍼對性檢查和治療。
2.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症,需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等。
4.2 二、氣管(支氣管)異物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氣管(支氣管)異物(ICD-10:T17.401/T17.501)
行支氣管鏡檢查術治療(ICD-9-CM-3:33.23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3-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2天(手術日) | 住院第3-4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病史詢問與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根據檢查結果等,進行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等 |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飲食 □ 病情危重者下病危通知書 臨時醫囑: □ 胸透(必要時) □ 請相關科室會診 □ 擬行支氣管鏡檢查術 □ 術前準備 □ 手術醫囑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飲食 □ 必要時抗菌藥物治療 □ 對症治療 臨時醫囑 □ 痰分泌物送培養+藥敏 □ 酌情心電監護 □ 酌情吸氧 □ 其他特殊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護理 工作 |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生活護理 □ 相關衛生宣教 |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注意呼吸情況 | □ 指導患者家屬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