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戊型病毒性肝炎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戊型病毒性肝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戊型病毒性肝炎(ICD-10:B17.2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臨牀診療指南·傳染病學分冊》(2006.12,人民衛生出版社)
1.急性起病;
2.流行病學:病前在戊型病毒性肝炎流行區,進食未煮熟的海產品等,或飲用污染的水;
3.主要症狀:乏力、食慾減退,噁心、嘔吐、厭油、腹脹、肝區痛,尿色加深,黃疸,少數可伴發熱;
4.主要體徵:可有皮膚鞏膜黃染,肝大,質地軟,邊緣銳,伴觸痛及叩痛;
5.病原學:戊型肝炎病毒(HEV)相關檢查陽性,其中血或糞便HEVRNA(+)具有確診意義,抗HEV-IgM和/或抗HEV-IgG陽性有參考價值;
6.排除其他原因甲型病毒性肝炎、其他嗜肝病毒如鉅細胞病毒、藥物等導致的急性肝損傷;
根據上述1-4,6條標準加上抗HEV-IgM(+)可以臨牀診斷;血或糞便HEV-RNA(+)陽性可以確定診斷。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B17.201,戊型病毒性肝炎;
2.病情嚴重程度屬輕-中度,未達到急性肝衰竭(ICD10:K72.002)或亞急性肝衰竭(ICD10:K72.051)診斷標準;
3.無慢性肝病/肝硬化基礎,無惡性腫瘤、風溼免疫病、器官移植等需要應用免疫抑制治療/化療等情況;
4.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
標準住院日2-3周。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
2)尿常規;
3)糞便常規和潛血;
6)甲胎蛋白(AFP);
7)腹部超聲;
8)血清抗HEV-IgM,抗HEV-IgG或/和血清或糞便HEV-RNA。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1)血氨:伴明顯膽紅素升高、凝血酶原活動度下降或精神/意識狀態改變者;
2)補體:病情較重者;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1.一般治療:注意消化道隔離,避免交叉感染。充足休息,清淡飲食。厭食、噁心、嘔吐短期予靜脈輸液支持。
2.保肝治療:
2)降酶藥物:五味子類(聯苯雙酯、雙環醇)、甘草甜素衍生物等,停藥後可能出現ALT反跳,應逐漸減量;
3.密切觀察病情變化,警惕發展爲肝衰竭風險。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4.1.8 (八)出院標準。
2.肝功能:ALT、TBil均較峯值下降>50%,且ALT£5倍正常上限(ULN),TBil£3倍ULN,凝血酶原活動度(PTA)³60%;血常規、腎功能、血糖等無明顯異常;
3.自發病起病程>3周或糞便HEVRNA陰性。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臨牀診斷病例治療無效或病情進展,須考慮其他原因導致肝損傷可能,進一步行病原學檢查,調整治療藥物,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2.患者合併的基礎疾病發生病情變化,需給予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3.疾病進展,出現嚴重黃疸、出凝血異常或肝性腦病,發展爲肝衰竭,轉而進入相應路徑。
4.2 二、戊型病毒性肝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_戊型病毒性肝炎(ICD-10:B17.201);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21天 |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 □ 上級醫師查房 □ 評估基礎疾病等危險因素,進行對症支持治療 □ 開具化驗單,完成病歷書寫 |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歷書寫 | □ 完成出院小結 □ 預約複診日期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護級別理(根據病情) □ 保肝和對症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糞便常規及潛血 □ 病原學檢查 □ 腹部B超 □ 血氨(必要時) □ 對症處理 | 長期醫囑: □ 內科護理常規 □ 級別護理(根據病情) □ 保肝和對症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 對症處理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門診隨診 |
護理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