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疾病概述
鱗狀細胞癌是表皮或附屬器的一種惡性腫瘤。多見於老年人,男性患者居多。原發性鱗癌少見,早期爲一小的丘疹,結節狀或呈疣狀突起,淡紅色,表面粗糙,生長迅速易破潰並向周圍浸潤,多見於頭頂部。繼發性鱗癌多見,常在原有頭皮的慢性潰瘍、瘢痕等損害基礎上癌變所致。
8 症狀體徵
原發性鱗癌少見,早期爲一小的丘疹,結節狀或呈疣狀突起,淡紅色,表面粗糙,生長迅速易破潰並向周圍浸潤,多見於頭頂部。繼發性鱗癌多見,常在原有頭皮的慢性潰瘍、瘢痕等損害基礎上癌變所致。按臨牀形態,通常有兩型:
1.菜花型 初爲浸潤型小斑塊、小結節或潰瘍,之後呈乳頭狀至菜花樣隆起,淡紅色,基底較寬,質硬,表面可見毛細血管擴張,伴有鱗屑和結痂,中心區常有釘刺樣角質,若將其剝離則底部易出血,此型面部和四肢多見。
2.深在型 初爲淡紅色堅硬結節,表面光滑,逐漸增大,中央出現臍凹陷,周圍有新結節形成,破潰後形成火山樣潰瘍,邊緣隆起外翻,質硬,潰瘍底面高低不平,創面有污垢壞死組織和膿樣分泌物,散發惡臭。病變發展較快並向深層浸潤可達顱骨,可有早期區域性淋巴結轉移。亦有經血道轉移者,但罕見。
根據國際TNM(tumor nodes metastasis)分類,鱗癌可分爲:
T:肉眼所見原發病竈
T1s:上皮內癌
T0:初發腫瘤
T1:腫瘤最大直徑爲2cm 以下
T2:腫瘤最大直徑爲2cm 以上,5cm 以下(浸潤至真皮淺層)
N0:未捫及淋巴結
N1:捫及同側所屬淋巴結
M:有無遠處轉移
M0:無遠處轉移
M1:有遠處轉移
以上分類中,T1~T4 處於N0、M0 者很少引起死亡,反之,處於N1M1者預後不良。
9 疾病病因
自從1775 年Percival pott 首次報道掃煙囪工人因接觸煤煙發生陰囊鱗癌以來,鱗癌的發病機製爲人們所注意,其中,環境因素中的陽光、溼度、煙霧和氣候,種族因素的遺傳、膚色等被視爲與鱗癌的發生有密切關係。
1.陽光中的紫外線 1948 年Blum 證明致癌射線是太陽光譜中波長爲290~320mm 的部分。
2.化學因素 某些化學物質如砷、瀝青等可致皮膚鱗癌。與瀝青接觸的工人皮膚鱗癌的發病數比一般工人高出12 倍左右。
3.種族因素 有色人種的發病數比白種人高。
10 病理生理
鱗癌一般分化較好,高分化的鱗癌約佔75%,癌細胞呈乳頭狀,巢狀、條索狀或腺樣結構,可浸潤至真皮層或皮下組織,按癌細胞分化程度分4級:
1.Ⅰ級 分化成熟的鱗癌,具有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珠爲鱗癌特徵性結構,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細胞組成。
2.Ⅱ級 以棘細胞爲主要成分,並具有明顯的異形性,包括癌細胞體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淺不一,核分裂多見,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3.Ⅲ級 細胞分化差,皮表層大部分細胞排列紊亂,細胞體積增大,核大異形明顯,核分裂多見,無癌珠,但有個別細胞呈角化不良,病變在表皮內呈輻射狀擴展,浸潤真皮較晚。
4.Ⅳ級 爲未分化型,無棘細胞,無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細小呈梭形,核細長染色深,並有壞死和假腺樣結構,少數呈鱗狀細胞和角化細胞,可作爲診斷依據。
13 治療方案
根據病變大小、病期以及病人年齡和全身性情況而定,選擇適當治療方法。
1.手術治療 頭皮鱗癌宜採用一次手術切除。切口應距腫瘤周圍邊1~2cm,深度則應按腫瘤侵犯程度來確定,原則是儘可能作廣泛根治。未侵及顱骨者,作頭皮全層切除,已侵犯顱骨者應切除顱骨並擴大到正常顱骨1cm,若已累及板障和內板,則切除範圍還應更大些。缺損顱骨範圍不大者,一般不作修補。頭皮作鬆解轉移皮瓣縫合,缺損較大者作植皮術。有患側枕部、耳後和頸部淋巴結轉移者,亦應行清除術,術後應輔以放射治療。
2.放射治療 凡不適宜手術或有手術禁忌者,可選用X 線或鐳γ 線治療。根據病竈大小、深淺來決定劑量與療程,小於2cm 的淺表病竈採用50kV 接觸治療2~3 周;小於5cm、厚度不超過0.5cm 者採用120~140kV 中度X 線治療2~3 周;大於5cm,厚度超過5cm 以上者用160~180kV 深度X 線治療3~5 周,總劑量爲45~60Gy。
3.激光治療 適用於小而淺表病竈。
4.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