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矮小症、病毒性心肌炎、川崎病、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癲癇、1型糖尿病、急性腎小球腎炎、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原發性腎病綜合徵、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過敏性紫癜、毛細支氣管炎、熱性驚厥、胃食管反流病、消化性潰瘍、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和支氣管肺炎等小兒內科1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張文寶、胡鵬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TP)(ICD–10:D69.4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血液病診斷和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主編,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國際工作組關於成人和兒童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名詞學、定義和診療原則》(Blood,2009,113(11):2386–2393)、《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
2.多次檢查血常規(包括血塗片),除血小板計數減少外,無其他血細胞數量和形態的改變。
3.除出血表現外,常無淋巴結腫大,約10%的患兒有輕度脾腫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國際工作組關於成人和兒童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名詞學、定義和診療原則》(Blood,2009,113(11):2386–2393)、《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一般治療:禁用阿司匹林等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防止外傷,暫時不進行疫苗接種,避免肌肉注射。
3.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者。
(2)輸注血小板。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內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69.402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疾病編碼,且1月≤年齡<18歲。
2.血液檢查指標符合需要住院指徵:血小板數≤30×109/L,或伴有廣泛皮膚、粘膜出血,或有臟器出血傾向。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需2–3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包括網織紅細胞計數)、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輸血前檢查、血沉、血塗片、血型、自身免疫疾病篩查、血小板相關抗體、免疫球蛋白水平測定。
(3)抗人球蛋白試驗;
4.1.7 (七)治療開始於診斷第1天
4.1.8 (八)選擇用藥
1.糖皮質激素作爲首選治療:注意觀察皮質激素的副作用並對症處理;防治臟器功能損傷,包括抑酸、補鈣等。
(1)常規劑量:潑尼松1–4mg/(Kg·d),分次口服,用藥1–4周後,逐漸減停。
(2)短療程大劑量給藥:地塞米松0.5–1mg/(Kg·d),(最大量﹤40mg)x4天/療程,14–28天一個療程,共4–6個療程;甲基潑尼松龍15–30mg/(Kg·d),×3–5天后,減量,21天內減停。
2.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臟器出血;需要緊急手術者。
(2)輸注血小板。
4.1.9 (九)出院標準
不輸血小板情況下,血小板>30×109/L,持續3天以上且無明顯出血。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經治療後,血小板仍持續低於30×109/L並大於2周,則退出該路徑。
(2)經治療,仍出現顱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併發症,則退出該路徑。
(3)最終診斷爲繼發性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則退出該路徑。
4.2 二、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CD-10:D69.402 )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 天內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對症支持及各項治療 □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血液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沉、凝血功能、血塗片、血型、輸血前檢查、自身免疫疾病篩查、血小板相關抗體檢查、免疫球蛋白水平測定 □ 抗人球蛋白試驗(必要時)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醫師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13天 |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各項輔助檢查 □ 繼續各項治療 □ 完成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複查血常規 □ 觀察血小板變化 □ 根據體檢、骨髓檢查結果和既往資料,進行鑑別診斷和確定診斷 □ 開始治療 □ 保護重要臟器功能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血常規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二天起開始治療): □ 糖皮質激素 □ 重要臟器保護:抑酸、補鈣等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對症支持 □ 其他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醫師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