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2010年版)

2010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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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miǎn yì xìng xuè xiǎo bǎn jiǎn shǎo xìng zǐ dià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0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矮小症病毒性心肌炎川崎病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癲癇1型糖尿病急性腎小球腎炎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原發性腎病綜合徵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過敏性紫癜毛細支氣管炎熱性驚厥胃食管反流病消化性潰瘍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支氣管肺炎等小兒內科1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張文寶、胡鵬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2010年版)

4.1 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TP)(ICD–10:D69.402)。

患者年齡在1個月至16歲之間且爲免疫性原發性)。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血液病診斷和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主編,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國際工作組關於成人和兒童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名詞學、定義和診療原則》(Blood,2009,113(11):2386–2393)、《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

2.多次檢查血常規(包括血塗片),除血小板計數減少外,無其他血細胞數量和形態的改變。

3.除出血表現外,常無淋巴結腫大,約10%的患兒有輕度脾腫大。

4.排除引起血小板減少的其他原因(骨穿等檢查)。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國際工作組關於成人和兒童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名詞學、定義和診療原則》(Blood,2009,113(11):2386–2393)、《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一般治療:禁用阿司匹林等影響血小板功能藥物,防止外傷,暫時不進行疫苗接種,避免肌肉注射。

2糖皮質激素作爲首選治療:可常規劑量或短療程大劑量給藥。

3.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者。

(1)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

(2)輸注血小板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內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69.402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疾病編碼,且1月≤年齡<18歲。

2.血液檢查指標符合需要住院指徵:血小板數≤30×109/L,或伴有廣泛皮膚、粘膜出血,或有臟器出血傾向。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需2–3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包括網織紅細胞計數)、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輸血檢查血沉血塗片血型自身免疫疾病篩查、血小板相關抗體免疫球蛋白水平測定。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感染相關病原檢查(如CMV等);

(2)相關影像檢查

(3)抗人球蛋白試驗

(4)骨髓形態學檢查

4.1.7 (七)治療開始於診斷第1天

4.1.8 (八)選擇用藥

1.糖皮質激素作爲首選治療:注意觀察皮質激素副作用並對症處理;防治臟器功能損傷,包括抑酸、補鈣等。

(1)常規劑量潑尼松1–4mg/(Kg·d),分次口服,用藥1–4周後,逐漸減停。

(2)短療程大劑量給藥:地塞米松0.5–1mg/(Kg·d),(最大量﹤40mg)x4天/療程,14–28天一個療程,共4–6個療程;甲基潑尼松龍15–30mg/(Kg·d),×3–5天后,減量,21天內減停。

2.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臟器出血需要緊急手術者。

(1)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2g/Kg,分1–5天用。

(2)輸注血小板

4.1.9 (九)出院標準

輸血小板情況下,血小板>30×109/L,持續3天以上且無明顯出血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經治療後,血小板仍持續低於30×109/L並大於2周,則退出該路徑。

(2)經治療,仍出現顱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併發症,則退出該路徑。

(3)最終診斷爲繼發性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則退出該路徑。

4.2 二、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CD-10:D69.402 )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 天內

時間住院第1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對症支持及各項治療

□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患者家屬簽署輸血知情同意書、骨穿同意書(必要時)

長期醫囑:

血液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根據病情禁食、流質、軟食普食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血常規(包括網織紅細胞計數)、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沉凝血功能血塗片血型輸血檢查自身免疫疾病篩查、血小板相關抗體檢查免疫球蛋白水平測定

抗人球蛋白試驗(必要時)

□ 胸片、腹部B超、頭顱CT等影像檢查(必要時)

□ 輸靜脈丙種球蛋白血小板(有指徵且有供應時)

□ 其他醫囑

主要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病情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住院第2天住院第3-13天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各項輔助檢查

□ 繼續各項治療

□ 完成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及其注意事項

□ 上級醫師查房

□ 複查血常規

□ 觀察血小板變化

□ 根據體檢骨髓檢查結果和既往資料,進行鑑別診斷和確定診斷

□ 根據其他檢查結果進行鑑別診斷,判斷是否合併其他疾病

□ 開始治療

□ 保護重要臟器功能

注意觀察皮質激素副作用,並對症處理

□ 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用藥方法、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血常規

□ 骨穿及骨髓形態學(必要時)

□ 輸靜脈丙種球蛋白血小板(有指徵且有供應時)

□ 其他醫囑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二天起開始治療):

糖皮質激素

□ 重要臟器保護:抑酸、補鈣等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複查血生化電解質

□ 輸靜脈丙種球蛋白血小板(有指徵且有供應時)

□ 對症支持

□ 其他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監測血常規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病情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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