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硝酸咪康唑乳膏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硝酸咪康唑乳膏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商品名稱:
英文名稱: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作用類別】
【適應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規格】
2%
【用法用量】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
2.指(趾)甲感染
儘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
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系廣譜抗真菌藥,其作用機制是抑制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對皮膚癬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對某些革蘭陽性球菌也有一定療效。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