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名稱
石蠟療法
適應症
關節炎、扭傷、挫傷、腰腿痛、外傷性滑囊炎、腱鞘炎、肌炎、術後粘連、瘢痕攣縮、周圍神經損傷、神經痛、慢性胃腸炎、關節強直、消化性潰瘍、膽囊炎、盆腔炎、神經炎等。
禁忌症
活動性結核、出血傾向、感染性皮膚病、惡性腫瘤。
方法及內容
1.常用方法 ①蠟餅法。將已熔化的石蠟倒入木盤(內鋪油綢布)或糖瓷盤中,厚約 2~4cm,待其凝結後(約50~53℃),取出直接敷於患部。②刷蠟法。將已熔化的石蠟取出,用毛刷在局部先塗一保護層,然後迅速塗至0.3~0.5cm厚(6~8層),再於其上放置浸透石蠟的紗布墊或蠟餅。治療局部如毛髮較多,應先塗凡士林。③蠟浴法:蠟溶解後,冷卻到55~60℃將手或足迅速浸入蠟中隨即抽出,或先塗一薄層蠟(大於治療部位),稍冷卻後再浸入蠟中,如此重複多次,使蠟厚達 0.4~0.6cm,形成蠟套,然後將肢體持續浸在蠟液中。④蠟袋法:將加溫至60℃左右的蠟袋敷於治療部位。⑤蠟紗布(繃帶)法。先用毛刷在皮膚上塗一層石蠟,再將8~10層浸透蠟液之紗布墊敷於其上。
2. 在石蠟外面依次用漆布(或塑料布)、棉墊和毛毯包裹,保溫。每次治療時間30~60min,每日或隔日1次,15~25次爲1療程。
注意事項
1.熔蠟宜間接加熱,防水分入蠟鍋,以免燙傷。
2.蠟浴時,應囑患者於每次浸蠟平面勿超過第一層蠟膜的邊緣。
3.用過的石蠟可重複再用,但使用一段時間後必須加入10%~20%的新蠟,並定期消毒和清潔。
4.療程中應經常觀察皮膚反應,如出現皮疹應停止治療。
5.蠟療室應注意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