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直腸癌化療臨牀路徑(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9月12日《關於印發直腸癌低位前切除手術等4個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1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0年至2012年,溫家寶總理連續3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開展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將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感染、尿毒症、結腸癌、直腸癌等20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範圍。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爲保障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順利推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療實際,研究制定了直腸癌低位前切除手術、直腸癌腹會陰聯合切除手術、直腸癌化療和直腸癌放射治療等4個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從衛生部網站(醫政管理欄目)下載相關臨牀路徑。
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有關醫院細化各相關病種的臨牀路徑,並在開展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試點工作中實施。請及時總結直腸癌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陳海勇、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9月1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直腸癌化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直腸癌(ICD-10:C20伴Z51.1,Z51.1伴Z85.007,C78.501伴Z51.1),符合以下情形:
1.II期-III期需行術後輔助化療患者。
2.新輔助化療。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衛生部《結直腸癌診療規範(2010年)》等。
1.症狀:便血,膿血便,排便習慣改變,裏急後重,下腹墜痛等。
2.體格檢查:
(1)一般情況評價:體力狀況評估、是否有貧血、全身淺表淋巴結腫大;
(2)腹部檢查:是否看到腸型及腸蠕動波、觸及腫塊、叩及鼓音、聽到高調腸鳴音或金屬音;
(3)直腸指檢:明確腫瘤位於直腸壁的位置,下極距肛緣的距離;佔腸壁周徑的範圍。腫瘤大體類型(隆起、潰瘍、浸潤),基底部活動度及與周圍臟器的關係,瞭解腫瘤向腸壁外浸潤情況。觀察是否有指套血染。
3.實驗室檢查:糞常規+糞潛血;血清腫瘤標記物CEA和CA19-9,必要時可查CA242、CA72-4、AFP和CA125。
4.輔助檢查:術前腫瘤定性及TNM分期,指導選擇正確的術式。
(1)結腸鏡取活檢,病理檢查明確腫瘤組織類型(腺癌、粘液腺癌、印戒細胞癌)和分化程度(高、中、低);排除同時性結直腸多原發癌。可使用乙狀結腸鏡確定直腸腫瘤位置(低位、中位、高位)。
(2)術前應當明確腫瘤分期。行盆腔MRI或CT明確腫瘤與周圍臟器和盆壁的關係,或行直腸腔內超聲內鏡,診斷腫瘤浸潤腸壁深度及周圍淋巴結是否轉移。
5.鑑別診斷:必要時需行經肛門直腸壁穿刺活檢病理,並請相關科室會診。
(1)其他常見的結直腸疾病:胃腸道間質瘤(GIST)、炎性腸疾病、淋巴瘤、寄生蟲感染、息肉等;
(2)腹、盆腔其他臟器疾病累及直腸:婦科腫瘤、子宮內膜異位症及男性前列腺癌累及直腸。
4.1.3 (三)選擇化療方案。
根據衛生部《結直腸癌診療規範(2010年)》。
4.1.4 (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日爲8-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20伴Z51.1,Z51.1伴Z85.007,C78.501伴Z51.1直腸癌疾病編碼。
3.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化療前準備需 3-5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血糖、消化道腫瘤標誌物(必須檢測CEA、CA19-9;建議檢測CA242、CA72-4;有肝轉移患者建議檢測AFP;有卵巢轉移患者建議檢測CA125)。
2.根據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5)直腸癌分期、評價肝轉移病竈的及懷疑腹膜以及肝被膜下病竈時首選MRI檢查。
3.簽署化療及其他相關同意書。
4.1.7 (七)化療方案。
根據衛生部《結直腸癌診療規範(2010年)》,結合患者的疾病狀態選擇化療方案及週期數。
1.mFOLFOX6方案。
2.FOLFIRI方案。
3.CapeOX方案。
4.卡培他濱方案。
5.簡化的雙週靜脈用5-Fu/LV方案。
6.FOLFOXIRI方案。
4.1.8 (八)化療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化療期間定期複查血常規,建議每週複查1次。根據具體化療方案及血像變化,複查時間間隔可酌情增減。
4.1.9 (九)化療中及化療後治療。
化療期間髒器功能損傷的相應防治:止吐、保肝、水化、鹼化、防治尿酸腎病(別嘌呤醇)、抑酸劑、止瀉劑、G-CSF支持等。
4.1.10 (十)出院標準。
1.病人一般情況良好,體溫正常,完成複查項目。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治療期有感染、貧血、出血及其他合併症者,需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能延長住院時間並致費用增加。
2.化療後出現骨髓抑制,需要對症處理,導致治療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4.治療晚期或轉移性直腸癌可能使用靶向藥物等,包括貝伐珠單抗和西妥昔單抗(推薦用於K-ras基因野生型患者),導致費用增加。
6.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等。
4.1.12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
每週期1000-20000元,針對不同治療方案。
4.2 二、直腸癌化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直腸癌(ICD-10:C20伴Z51.1,Z51.1伴Z85.007,C78.501伴Z51.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2 天
日期 | 住院第1-2天 | 住院第2-4天 | 住院第3-6天(化療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交待病情 □ 書寫病歷 □ 開具化驗單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化療前準備 □ 根據體檢、結腸鏡、CT檢查、病理結果等,行病例討論,確定化療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初步確定化療方案 | □ 化療 □ 住院醫師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科2級護理常規 臨時醫囑: □ 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血糖、消化道腫瘤標誌物 □ 必要時胸、腹、盆CT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n 抗菌藥物(必要時) n 補液治療(水化、鹼化) n 止瀉藥(必要時) n 其他醫囑(化療期間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 化療 □ 重要臟器保護 □ 止吐 □ 其它特殊醫囑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介紹 □ 入院評估 | □ 化療前準備 □ 宣教 □ 心理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定時巡視病房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