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尿素氮爲人體蛋白質分解代謝的產物,90%以上通過腎臟排泄,其餘的則由腸道和皮膚排出。當腎臟發生各種病變,正常的排泄功能遭到破壞時,即引起血液尿素氮濃度升高。血液中尿素氮的含量是腎功能變化的一項重要指標。
5 血尿素氮的醫學檢查
5.1 檢查名稱
5.2 分類
5.3 取材
5.4 血尿素氮的測定原理
尿素在脲酶催化下,水解生成氨和二氧化化碳,氨在α-酮戊二酸和還原型輔酶Ⅰ存在下,經穀氨酸脫氫脫氫酶催化生成穀氨酸。同時,還原型輔酶Ⅰ被氧化成氧化型輔酶Ⅰ。還原型輔酶Ⅰ在340nm波長處有吸收峯,而氧化型輔酶Ⅰ幾乎無吸收峯,其吸光度下降的速率與待測樣品中尿素氮的含量成正比。其反應式如下:
5.5 試劑
pH 8.0
尿素酶 8000u/L
穀氨酸脫氫脫氫酶(GLDH) 700u/L
還原型輔酶Ⅰ(NADH) 0.3mmol/L
α-酮戊二酸 150mmol/L
ADP 1.5mmol/L
以上酶試劑可以自配或購買試劑盒。液體酶試劑在冰箱存放可穩定10天,室溫(15~25℃)只能保存3天。
尿素氮標準應用液(17.85mmol/L)同二乙酰-肟法。
5.6 操作方法
(1)必須具備有恆溫裝置的分光光度計,或用自動分析儀,其參數爲:溫度30℃或37℃,波長340nm,平衡時間30s,讀數時間30s。
(2)取試管四支,標明測定、質控、標準和空白,然後按表1操作。
以上各管依次逐管加入酶試劑,混勻後立即在分光光度計上監測其吸光度的變化(△A/min)。
5.7 正常值
臍帶: 7.5~14.3mmol/L (21~40mg/dl)
早產兒: 1.1~8.9mmol/L (3~25mg/dl)
嬰兒、兒童:1.8~6.4mmol/L (5~18mg/dl)
成人: 2.5~6.4mmol/L (7~18mg/dl)
>60歲: 2.7~7.5mmol/L (8~21mg/dl)
5.8 化驗結果臨牀意義
(1)升高:
C.利尿劑。
②尿素生成過剩:
A.高蛋白飲食。
B.組織壞死(異化亢進):絕食、發熱、感染症、糖尿病、癌、甲狀腺功能亢進、外科手術、使用類固醇激素等。
③消化道出血。
(2)降低:
①尿素生成減少:
B.低蛋白飲食。
A.多尿。
B.尿崩症。
5.9 附註
(1)在測定過程中,各種器材和蒸餾水應無氨離子污染,否則結果偏高。
(4)食高蛋白飲食者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