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2.2 漢語拼音
Ruibapaite Pian
2.3 標準號
WS-767(X-675)-2000
2.4 拉丁文或英文
Rebamipidc Tablets
2.5 主要活性成分
本品含瑞巴派特(C19H15ClN2O4)
2.6 性狀
本品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
2.7 鑑別
(1)取本品的細粉適量(約相當於瑞巴派特0.1g),加二甲基甲酰胺10ml,振搖,使瑞巴派特溶解,離心,取上清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瑞巴派特對照品適量,加二甲基甲酰胺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Ⅴ B)試驗,取上述兩種溶液各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F254薄層板上,以苯-丙酮-冰醋酸(0.5:2.5:1)爲展開劑,展開後,晾乾,置紫外光燈(254nm)下檢視,供試品所顯主斑點的顏色和位置應與對照品的主斑點相同。
(2)取本品的細粉適量,加甲醇製成每1ml中含瑞巴派特5μg的溶液,濾過,取濾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Ⅵ A)測定,在230與328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
在328與230nm處的吸收度比值應爲0.14~0.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佈 浙江省藥品檢驗所 審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會 審訂 海寧強力寧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提出
本標準自2001年1月21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保護期 年,保護期內,其他單位不得仿製。
2.8 檢查
溶出度 取本品,照溶出度測定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Ⅹ C第二法),以磷酸鹽緩衝液(pH6.8)1000ml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50轉,依法操作,經45分鐘時,取溶液10ml,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加磷酸鹽緩衝液(pH6.8)定量稀釋成每1ml中約含20μ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精密稱取經105℃乾燥至恆重的瑞巴派特對照品適量,加少量二甲基甲酰胺使溶解,加磷酸鹽緩衝液(pH6.8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0μ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取上述兩種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Ⅵ A),在326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收度,計算出每片的溶出量。限度爲標示量的80%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5年版二部附錄Ⅰ A)。
2.9 含量測定
取本品20片,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瑞巴派特0.5g),加中性二甲基甲酰胺(對溴麝香草酚藍指示液顯中性)50ml,充分振搖,使瑞巴派特溶解,加溴麝香草酚藍指示液3滴,用氫氧化鈉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顯藍色。每1ml的氫氧化鈉滴定液(0.1mol/L)相當於37.08mg的C19H15ClN2O4。
2.10 作用與用途
同瑞巴派特。
2.11 用法與用量
同瑞巴派特。
2.12 注意
同瑞巴派特。
2.13 劑量
2.14 標示量
應爲標示量的95.0~105.0%。
2.15 類別
2.16 製劑
2.17 規格
0.1g。
2.18 貯藏
2.19 有效期
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