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上劃痕人用炭疽活疫苗

炭疽 疫苗 生物製品 預防類生物製品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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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pí shàng huá hén rén yòng tàn jū huó yì miáo

2 英文參考

Anthrax Vaccine (Live) for PercutaneousScarification[2010年版藥典]

3 皮上劃痕人用炭疽活疫苗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皮上劃痕人用炭疽活疫苗

3.1.2 漢語拼音

Pishang Huahen Renyong Tanju Huoyimiao

3.1.3 英文名

Anthrax Vaccine (Live) for PercutaneousScarification

3.2 定義、組成及用途

品系炭疽芽孢桿菌的弱毒菌株經培養、收集菌體後稀釋製成的活菌懸液。用於預防炭疽

3.3 1 基本要求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輔料、水、器具、動物等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炭疽疫苗生產車間必須與其他生物製品生產車間及實驗室分開。所需設備及器具均須單獨設置並專用,

3.4 製造

3.4.1 2.1 菌種

生產用菌種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3.4.1.1 2.1.1  名稱及來源

採用無莢膜水腫型具有一定殘餘毒力炭疽芽孢桿菌弱毒菌株CMCC 63001(A16R)。

3.4.1.2 2.1.2  種子批的建立

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3.4.1.3 2.1.3  種子批的傳代

工作種子批菌種啓開後至疫苗生產,傳代應不超過3代。

3.4.1.4 2.1.4  種子批的檢定

每3~5年應對菌種培養特性、殘餘毒力特異性毒性免疫力進行全面檢定。生產前應檢查菌形、培養特性及噬菌體特異性

3.4.1.4.1 2.1.4.1  培養特性

牛肉消化液瓊脂或其他適宜固體培養基生長菌落爲灰白色、不透明、呈捲髮狀。液體培養呈絮狀發育,在血清培養基上不形成莢膜,無動力。

3.4.1.4.2 2.1.4.2  染色鏡檢

應爲革蘭氏陽性桿菌,呈鏈狀排列,可形成芽孢。

3.4.1.4.3 2.1.4.3  生化反應

發酵葡萄糖麥芽糖蔗糖,不分解水楊苷(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 XIV)。

3.4.1.4.4 2.1.4.4  殘餘毒力試驗

體重350~400g豚鼠5只,各皮下注射含菌5.0×107/ml的菌懸液1ml。另用體重18~20g小鼠5只,各皮下注射含茵5.0×107/ml的菌懸液0.1ml。觀察10天,可有特異死亡,但臟器塗片應僅找到無莢膜的本菌。應有部分動物出現水腫,若全部動物不出現水腫,應複試,複試仍無水腫菌種不得用於生產。

3.4.1.4.5 2.1.4.5  特異性毒性試驗

體重2.0~2.5kg家兔10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茵懸液1ml,觀察10天,在注射部位可出現水腫,全部動物應存活。如有死亡,應用同數量動物複試,複試仍有死亡,菌種不得用於生產。

3.4.1.4.6 2.1.4.6  免疫力試驗

體重2.0~2.5kg家兔10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菌懸液1ml,予注射後18~20天,用炭疽毒菌攻擊,各皮下注射20MLD。同時用同體重的家兔3只,各皮下注射1MLD毒菌作爲對照。觀察10天,對照動物應全部死亡,試驗組保護率60%爲合格。

3.4.1.4.7 2.1.4.7  噬菌體特異性試驗

用平皿法檢查,接種菌液後,加入工作濃度的炭疽噬菌體1滴,置33~34℃培養後,在滴噬菌體處應無本菌生長

3.4.1.5 2.1.5  種子批的保存

種子批應凍幹保存於8℃以下。

3.4.2 2.2 原液

3.4.2.1 2.2.1  生產用種子

工作種子批啓開後,接種於牛肉消化液瓊脂或其他適宜培養基,置33~34℃培養18~20小時,經檢查爲純菌者,保存於2~8℃,2周內使用。

3.4.2.2 2.2.2  生產用培養基

採用牛肉瓊脂(pH7.2~7.4)或經批准的其他培養基

3.4.2.3 2.2.3  接種和培養

將生產用種子移種於牛肉消化液中,置33~34℃培養18~24小時,檢查生長特性、菌形及純度,應符合2.1.4.1~2.1.4.2項要求。

檢查合格的種子培養物,接種子牛肉消化液瓊脂,置33~34℃培養。成熟的典型芽孢應達80%以上,無雜菌者可採集。

3.4.2.4 2.2.4  收穫

將培養物刮人50%甘油溶液內,振搖使成均勻懸液。每瓶取樣做純菌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生長物做塗片鏡檢,應符合炭疽芽孢桿菌CMCC 63001 (A16R)株特徵,不得有雜菌。合格後方可合併製成原液

3.4.2.5 2.2.5  原液檢定

按3.1項進行。

3.4.3 2.3 半成品

3.4.3.1 2.3.1  配製

滅菌的50%甘油溶液原液稀釋成每1ml含菌4.0×109

3.4.3.2 2.3.2  半成品檢定

按3.2項進行。

3.4.4 2.4 成品

3.4.4.1 2.4.1  分批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批規程規定

3.4.4.2 2.4.2  分裝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裝和凍幹規程”規定

3.4.4.3 2.4.3  規格

每瓶0.25ml(5次人用劑量)含菌1.0×109,0.5ml(10次人用劑量)含菌2.0×109,1ml(20次人用劑量)含菌4.0×109。每1次人用劑量含活菌數應不低於8.0×107

3.4.4.4 2.4.4  包裝

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規定

3.5 3 檢定

3.5.1 3.1 原液檢定

3.5.1.1 3.1.1  純菌檢查

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方法做純菌檢查生長物做塗片鏡檢,應符合炭疽芽孢桿菌CMCC 63001(A16R)株特徵,不得有雜菌。

3.5.1.2 3.1.2  濃度測定

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分發的濃度測定用參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或其他方法測定原液濃度。

3.5.2 3.2 半成品檢定純菌檢查

按3.1.1項進行。

3.5.3 3.3 成品檢定

3.5.3.1 3.3.1  鑑別試驗

按2.1.4.7項進行。

3.5.3.2 3.3.2  物理檢查
3.5.3.2.1 3.3.2.1  外觀

應爲灰白色均勻懸液,無搖不散的菌塊及異物。

3.5.3.2.2 3.3.2.2  裝量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應不低於標示量。

3.5.3.3 3.3.3  純菌檢查

按3.1.1項進行。

3.5.3.4 3.3.4  濃度測定

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分發的濃度測定用參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測定濃度,應爲每1ml含菌3.2×109~4.8×109

3.5.3.5 3.3.5  活菌數測定

取本品3瓶,混勻並稀釋至菌數爲5.0×102/ml,接種5個平皿,每個平皿接種0.1ml。均勻塗抹後置35~37℃培養24小時,每1次人用劑量含活菌數應不低於8.0×107

3.5.3.6 3.3.6  效力測定

取每5批疫苗中的首批按2.1.4.6項進行效力測定。

3.5.3.7 3.3.7  特異性毒性檢查

體重2.0~2.5kg家兔5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菌懸液1ml,觀察10天,注射部位可有水腫,動物應全部存活。如有死亡,應用加倍量動物複試。如仍有死亡,判爲不合格。

3.6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爲24個月。

3.7 使用說明

應符合“生物製品包裝規程規定和批准的內容。

皮上劃痕人用炭疽活疫苗使用說明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皮上劃痕人用炭疽活疫苗

英文名稱:Anthrax Vaccine (Live) for PercutaneousScarification

漢語拼音:Pishang Huahen Renyong Tanju Huoyimiao

【成分和性狀

品系炭疽芽孢桿菌的弱毒株經培養、收集菌體後稀釋製成。爲灰白色均勻懸液。

有效成分炭疽芽孢桿菌弱毒株活菌體。

輔料:應列出全部批准的輔料成分。

【接種對象】

炭疽常發地區人羣,皮毛加工與製革工人、放牧員以及其他與牲畜密切接觸者。

作用與用途】

接種本疫苗後,可使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用於預防炭疽

規格

每瓶0.25ml(5次人用劑量)含菌1.0×109,0.5ml  (10次人用劑量)含菌2.0×109,1ml (20次人用劑量)含菌4.0×109。每1次人用劑量含活菌數應不低於8.0×107

免疫程序劑量

(1)在上臂外側三角肌附着處皮上劃痕接種。用消毒注射器吸取疫苗,在接種部位滴2滴,間隔3~4cm,劃痕時用手將皮膚繃緊,用消毒劃痕針在每滴疫苗處作“井”字劃痕,每條痕長約1~1.5cm。劃破表皮以出現間斷小血點爲宜。

(2)用同一劃痕針反覆塗壓,使疫苗充分進入劃痕處。接種後局部至少應裸露5~10分鐘,然後消毒幹棉球擦淨。

(3)接種後24小時劃痕部位無任何反應者應重新接種。

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

(1)接種後24小時內,在注射部位可出現疼痛和觸痛,注射局部紅腫浸潤輕、中度反應,多數情況2~3天內自行消失。

(2)接種疫苗後可出現一過性發熱反應。其中大多數爲輕度發熱反應,持續1~2天后可自行緩解,一般不需處理;對於中度發熱反應發熱時間超過48小時者,可給予對症處理。

罕見不良反應

嚴重發熱反應,應給予對症處理,以防高熱驚厥

極罕見不良反應

淋巴結腫大,血管神經性水腫

禁忌

(1)已知對該疫苗的任何成分過敏者。

(2)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和發熱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者。

(4)妊娠期或6個月內的哺乳期婦女。

注意事項】

(1)本品僅供皮上劃痕用,嚴禁注射!

(2)以下情況者慎用: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6個月以上的哺乳期婦女。

(3)疫苗瓶有裂紋、標籤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復溶後出現渾濁等外觀異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開啓後應立即使用,如需放置,應置2~8℃於1小時內用完,剩餘均應廢棄。

(5)應備有腎上腺素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應至少間隔1個月以上接種本品,以免影響免疫效果。

(7)開啓疫苗瓶和接種時,切勿使消毒劑接觸疫苗

(8)消毒皮膚只可用酒精,不可用碘酒,並在酒精揮發後再行接種。

(9)本品與抗生素同時應用時可能影響疫苗免疫效果。

(10)本品爲減毒活疫苗,不推薦在該疾病流行季節使用。

(11)剩餘疫苗、空疫苗瓶及用具,需用3%鹼水煮沸消毒30分鐘。

(12)嚴禁凍結。

貯藏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

【包裝】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3.8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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