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竹林寺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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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臥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處,濃其衣服。食稻粱,羹牛羊,調五味,是謂養氣,以定五臟。是月足太陰脾脈養胎,其經不可鍼灸。此時兒四肢皆成,毋太飢飽,毋食乾燥炙熱,毋太勞倦。若胎長腹重,睡臥不安,宜養胎飲。
養胎飲
白朮(蜜炙,一錢五分)當歸身(酒洗)白芍(酒炒)澤瀉(鹽水炒,各一錢)川芎黃芩(酒炒)枳殼(麩炒,各八分)炙甘草(四分)水一鍾半,煎七分,服二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