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概述
病竈清除及前外側減壓術用於脊柱結核的病竈清除。
骨與關節結核多繼發於肺結核和消化系統結核,在我國仍然是一種常見疾病,佔結核病人的5%~10%。因爲防癆工作的廣泛開展,本病的發病率一度明顯下降。但近年來國內外報道本病發病率有呈上升趨勢,據分析爲發病低的環境改變,普遍對結核病的免疫力降低。骨關節結核被認爲是全身結核或結核性菌血症的局部表現。根據最近吉林省結核醫院18810例的大宗病例報道,其中脊柱結核11865例,大關節結核3534例,其他3411例,經病竈清除術治療,優良效果達96.6%。肺結核爲原發病竈,結核菌通過血行播散,進入骨與關節並形成結核病變及產生乾酪樣壞死,造成骨與關節軟骨的破壞。依據骨關節結核的演變過程,可分爲單純骨結核、單純滑膜結核及全關節結核。結核病變只累及滑膜組織稱爲單純滑膜結核,同樣,只有骨組織病變者稱爲單純骨結核。倘若骨與滑膜組織均出現結核病變時,則稱爲全關節結核。
由於脊柱結構的主體爲椎體,而椎體大部分成分是松質骨,其營養血管系終末動脈。因此,脊柱在負重較大的情況下易造成損傷,有利於結核桿菌通過血路傳播在椎體內停留並繁殖,引起椎體的結核病變。兒童脊柱結核多爲椎體邊緣骨質破壞、產生乾酪樣壞死及膿腫。若膿腫向椎管內破潰,可壓迫脊髓導致下肢癱瘓。也可能是由於椎管內膿腫使脊髓的血供受阻,抑或炎症刺激引起末梢血管栓塞的結果。當脊柱結核治癒若干年後逐漸出現截癱者,則多因椎管內骨嵴增生所致。兒童脊柱結核合併截癱的發病率約爲18.5%~36.8%。
脊柱結核經臥牀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3個月以上,結核病變繼續擴大,或者出現寒性膿腫和發生脊髓壓迫症者,則應採取手術治療,進行結核病竈清除術。術後繼續臥牀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1年左右。在恢復過程中,如出現脊柱不穩定,可擇期做脊柱融合術。
骨與關節結核的治療包括全身支持、應用抗結核藥物及外科治療,特別是自從有效的抗結核藥物問世以來,許多病人經過休息,加強飲食營養及採用抗結核藥物等綜合治療,收到治癒的效果。但是,當保守治療效果欠佳時,則應選擇外科手術治療,具有縮短療程、早日恢復健康和保留肢體功能的優點。然而,也應認識到兒童骨與關節結核的病竈清除手術,有可能損傷對生長發育具有重要作用的骨骺及骺板組織,從而引起肢體畸形和發育障礙,產生不良後果。因此,對骨關節結核的治療,應該從整體考慮,採取綜合措施,嚴格掌握手術適應證,進而實現縮短療程、治癒疾病,並恢復肢體功能的目標。
11 手術步驟
1.切口與顯露病竈
11.1 2.顯露椎管
顯露椎旁膿腫後,先做病竈清除。接着,用血管鉗夾住肋骨殘端,切除肋骨與橫突的纖維組織,去除肋骨頭頸部並切除橫突。於肋骨牀找出肋間神經,循此神經尋找椎間孔。顯露椎間孔後,用咬骨鉗咬除該椎間孔上緣的椎弓根,即去除病變椎體的椎弓根。如肋間神經影響上述操作,可將其切斷。然後,以同樣方式切除病變椎體上下相鄰的肋骨頭、橫突及椎弓根,通常須切除2~3個椎弓根(圖12.32.4.1.4-1)。
11.2 3.椎管減壓
切除椎弓根後,用神經剝離器輕輕推開硬膜外脂肪組織,清除肉芽組織,顯露硬脊膜的側方,再將神經剝離器從硬脊膜的側前方伸入硬脊膜的前方,並將其連同脊髓一起保護,切勿用力牽拉脊髓。然後,在直視下清除椎管前方的死骨,壞死的椎間盤及肉芽組織。如病椎後突壓迫脊髓者,用咬骨鉗將後突部分逐漸咬除,解除對脊髓的壓迫。但動作務必輕柔,防止撕破硬脊膜和損傷脊髓(圖12.32.4.1.4-2)。
11.3 4.閉合切口
經病竈清除和椎管減壓後,用生理鹽水沖洗傷口。對脊柱不穩定者,可同時做椎間植骨融合,以促進病變癒合,防止畸形加重。然後,在病椎周圍放入抗結核藥物及抗生素,仔細縫合膿腫壁,分層縫合切口(圖12.32.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