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2.2 漢語拼音
Aluoxilinna
2.3 標準號
WS-420(X-362)-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AZLOCILLINUM MATEICUM
2.5 主要活性成分
(2S,5R,6R)-3,3-二甲基-6-[(R)-2-(2-氧代-1-咪唑烷甲酰氨基)-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雜-1-氮雜雙環[3,2,0]庚烷-2-甲酸鈉鹽。按無水物計算,含阿洛西林(C20H23N5O6S)不得少於85.9%。
2.6 性狀
白色或類白色粉末或疏鬆塊狀物;無臭,味微苦,有引溼性。
比旋度取,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依法測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17頁),比旋度爲+170°至+200°。
2.7 鑑別
(1)取10mg,加水2ml與鹽酸羥胺溶液[34.8%鹽酸羥胺溶液1份,醋酸鈉-氫氧化鈉溶液(取醋酸鈉10.3g與氫氧化鈉86.5g,加水溶解使成1000ml)1份與乙醇4份,混勻]3ml,振搖溶解後,放置5分鐘,加酸性硫酸鐵銨試液1ml,顯紅棕色。
(2)取約10mg,加水6ml溶解後,加鹼性酒石酸銅試液0.5ml,即顯橄欖綠色。
(3)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品圖譜一致。
(4)顯鈉鹽的火焰反應(《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39頁〕。
2.8 檢查
酸鹼度取,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00mg的溶液,依法測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44頁),pH值應爲6.0~8.0。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取0.6g,加水4.5ml溶解後,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8頁)比較,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綠色或黃色3號標準比色液(《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7頁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深。
吸碘物取約0.1g(Wa),精密稱定,置具塞錐形瓶中,加水10ml溶解後,加鹽酸液(1mol/L)0.5ml,再精密加入碘液(0.02mol/L)25ml,立即用硫代硫酸鈉液(0.02mol/L)滴定,至近終點時,加澱粉指示液1ml,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鈉液ml數爲A。
另取約0.1g(10Wb),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井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0ml,置具塞錐形瓶中,加氫氧化鈉液(1mol/L)5ml,置20~25℃放置30分鐘,加鹽酸液(1mol/L)5.5ml,再精密加入碘液(0.02mol/L)25ml,繼續在20~25℃放置30分鐘,用硫代硫酸鈉液(0.02mol/L)滴定,至近終點時,加澱粉指示液1ml,繼續湧定至藍色消失,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鈉液的ml數爲B,按無水物計算,吸碘物不得過5.0%。
吸碘物=A/Wa/B/Wb×100%=A×Wb/Wa×B×100%
水分取,照水分測定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5頁第一法)測定,含水分不得過2.5%。
異常毒性取,加滅菌注射用水製成每1ml中含60mg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106頁),按靜脈注射法給藥,應符合規定。
熱原取,加滅菌注射用水製成每1ml含100mg的溶液,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106頁),劑量按家兔體重每1kg注射1ml,應符合規定。
無菌取,按製劑的最大規格量不少於2份,分別加滅菌水製成每1ml中約合100mg的溶液,用薄膜過濾法處理後,依法檢查(《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109頁),應符合規定。
2.9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4頁)測定。
系統適用性試驗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0.01mol/L,pH6.8磷酸鹽緩衝液(無水磷酸氫二鈉3.533g與磷酸二氫鉀3.387g,加水使溶解並稀釋至1000ml,量取200ml,加水稀釋至1000ml)-甲醇)(62∶38)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54nm。阿洛西林的保留時間約爲10分鐘,理論板數按阿洛西林峯計算應不低於1500。
測定法取約50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用0.01mol/L,pH6.8磷酸鹽緩衝液稀釋至刻度,搖勻,取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另取阿洛西林對照品約50mg,精密稱定,置500ml量瓶中,加0.5%碳酸氫鈉溶液5ml溶解,用pH6.8磷酸鹽緩衝液(0.01mol/L)稀釋至刻度,搖勻,同法測定;按外標法計算供試品中C20H23N5O6S的含量。
2.10 作用與用途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2.13 劑量
僅供靜脈滴注,靜脈滴注通常採用加入5%葡萄糖鹽水中,每日6~10g,重症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靜脈滴注。兒童按體重每kg每日75mg,分2~4次靜脈滴注,嬰兒及新生兒接體重每kg每日100mg,分2~4次靜脈滴注。或遵醫囑。
2.14 標示量
2.15 類別
抗生素類藥。
2.16 製劑
僅供靜脈滴注,靜脈滴注通常採用加入5%葡萄糖鹽水中,每日6~10g,重症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靜脈滴注。兒童按體重每kg每日75mg,分2~4次靜脈滴注,嬰兒及新生兒接體重每kg每日100mg,分2~4次靜脈滴注。或遵醫囑。
2.17 規格
2.18 貯藏
2.19 有效期
暫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