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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
此外,本指南还给出了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指导建议,结合食品冷链特点,以防止食品污染和疫情扩散为原则,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冷链关键环节,科学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环境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感染。普通厂区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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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
已进入国内储存、销售、加工环节但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的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选择独立的、不会对其他物品造成污染的区域进行暂时性封存,并尽快完成存量物品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在取得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可进行入库储存、加工和销售。按属地要求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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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
2.5.4加强手卫生。7.1出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区域一旦发现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必须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人员作业和出现的区域及其加工的冷链食品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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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运输工具在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强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健康监测、分类卫生管理、全日制保洁等制度,提出市场内产品溯源、检验检测及综合评价等要求,压实场内开办者、经营者责任,建立健全农贸(集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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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基本信息:《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于2020年8月13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印发。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