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術前
1.將治療方案、具體計劃及預期效果再次向患者解釋清楚,取得同意與合作,必要時向其組織或家屬說明,並籤手術同意書。需輸血者應籤輸血同意書。
2.複查各種檢查(包括全身體檢及必要的檢驗)、診斷及手術計劃等是否完整。
3.手術範圍較大者手術前應沐浴或擦澡。若手術時頭部需包在敷料內則應理髮洗頭。手術前一日剃淨手術區毛髮(切忌刮破皮膚),用肥皂清水洗淨,待擦乾後用75%乙醇塗拭。
皮膚準備範圍除同普通外科常規外,規定如下:①顏面部手術準備面、頸及鎖骨上部皮膚,不剃眉毛,剪短鼻毛,拭洗鼻孔;②大腿供皮區準備整個大腿,同側下腹部與小腿上1/3並剃除陰毛。如切取皮片在半鼓(100cm2)以下而又遠離腹股溝部位,陰毛可酌情不剃,但必須在醫囑內註明;③胸、背、腹及上臂作供皮區時必須準備較大面積的皮膚,一般應大於切皮面積4—5倍。
4.手術前日及手術日晨主管住院醫師應再次檢查患者有無上呼吸道感染及手術區有無感染竈,皮膚準備是否完善。
3 手術
3.1 消毒、鋪巾(單)
1.用0.5%洗必泰液、0.1%新潔爾滅液或2.0%碘酊消毒後,再用75%乙醇反覆擦洗乾淨。顏面部手術及供皮區的消毒,應避免用濃度較高的碘酊等刺激性較強的消毒劑。必要時局部先用3%過氧化氫溶液加等量肥皂水擦洗,再用無菌生理鹽水清洗,最後用無菌紗布拭乾。如需取皮則應先消毒供區,再消毒受區。
2.鋪巾(單)應覆蓋嚴密,頭、面及頸部手術,必要時應將無菌巾縫合固定於手術野四周的皮膚上。無菌單至少應有2層。遠處皮瓣移植術,鋪置無菌巾時應注意手術中不致因移動肢體而污染手術野。
3.2 切口及止血
2.切口應順皮紋方向,忌作垂直皮紋的切口;必須橫過皮紋時,應改變方向使成鋸齒狀。顏面部的切口應選擇在較隱蔽的部位,順皮紋切開。
3.止血用蚊式鉗,用細線結紮。滲血時可用溫鹽水紗布壓迫。亦可用微型電凝止血。
3.3 縫合及引流
1.一般用細針、細線分層縫合,要求各層組織確切對合,無死腔,無較大張力與不妨礙局部血運。
2.剝離較廣泛的創面,可能積液或存留死腔的創面,有污染或有感染可能的創面,以及止血不夠滿意時,均須放引流條,必要時接負壓吸引裝置。
3.4 包紮及制動
1.加壓包紮的方法(以皮片移植爲例):皮片上蓋一層油紗布,外加6-8層與皮片大小形狀相符的溼紗布,再加多量疏鬆紗布及棉墊加壓包紮,使皮片與創面密切接觸。要求壓力均勻,包紮嚴密。在不適宜直接用繃帶加壓包紮的部位,可採用縫線包裹加壓固定法(簡稱打包加壓固定法,將皮片縫合於創緣,四周留置若干對長線,並相互結紮固定敷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