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羊水過少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羊水過少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4.1.2 (二)診斷依據。
(人民衛生出版社《婦產科學》第8版)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爲羊水過少。
2. 孕婦患有其他疾病時,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可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
7-10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排除胎膜早破
1.血常規、尿常規
3.CRP
4. B超,(胎兒畸形、S/D值、生物物理評分、臍帶及胎盤情況)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2.回顧NT檢查,唐氏篩查,排畸檢查結果,必要時行無創DNA或羊水穿刺
3. 心電圖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1.羊水過少合併胎兒畸形 及時終止妊娠 依據產科情況選擇終止分娩方式,進入引產路徑,出路徑。
2.羊水過少合併正常胎兒 尋找與去除病因。增加補液量,改善胎盤功能,抗感染。1)終止妊娠:對妊娠已足月,胎兒宮外可存活者,應及時終止妊娠。適當放寬剖宮產手術指徵。若剖宮產則進入剖宮產路徑,出路徑。2)增加羊水量期待治療。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4.1.8 (八)出院標準。
生命體徵正常,胎動可,胎心監護反應型(34周後),羊水量正常。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終止妊娠者退出路徑。
治療失敗者退出路徑。
4.2 二、羊水過少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___羊水過少___(ICD-10:);行___________________術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10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6天 | 住院第7~10天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查體(腹圍重點)、完成初步診斷 □ 完善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向孕婦及家屬交代病情、簽署相關醫療文書 □ 胎心監測 □ 補液 | □ 醫師查房(體溫、脈搏、血壓、宮高、腹圍、胎動情況、陰道出血流液等)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及出院記錄 □ 開出院醫囑 □ 通知孕婦及家屬 □ 向孕婦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產時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普食 □ 吸氧 半小時/次Tid □ 自數胎動 □ 補液 □ 胎心監測 qd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凝血功能、D-二聚體、肝腎功能、電解質、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CRP □ 胎心監測 □ B超 □ 補液 | 長期醫囑: □ 產時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普食 □ 吸氧半小時/次Tid □ 自數胎動 □ 補液 □ 胎心監測 qd 臨時醫囑: | 臨時醫囑: □ 出院醫囑 □ 門診隨診 |
護理工作 | □ 輸液 | □ 輸液 | □ 出院指導 □ 出院手續指導及出院教育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