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黃黴素片說明書

藥品說明書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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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
灰黃黴素片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2月05日藥監注函[2002]58號《關於公佈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症〕應與原批准的內容一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灰黃黴素片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灰黃黴素片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Griseofulvin Tablets

漢語拼音:Huihuɑnɡmeisu Piɑn

本品主要成份爲:灰黃黴素。其化學名爲: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並呋喃-2(3H ),1’-[2]環己烯]-3,4’-二酮。

結構式

分子式:C17H17ClO6

分子量:352.77

性狀

本品爲白色或類白色片。

【藥理毒理】

本品主要對毛髮癬菌、小孢子菌、表皮癬菌等淺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對念珠菌屬、隱球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等無抗菌作用。該藥系通過干擾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生長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因製劑不同而異,該藥的微粒型可被吸收25%~70%,其超微粒型口服後幾乎全部吸收。進食脂肪可明顯增加吸收程度。本品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爲80%。本品吸收後可沉積在皮膚毛髮、甲的角質層,並與其角蛋白相結合,防止敏感皮膚癬菌等的繼續侵入,存在於淺表角質層的致病真菌則隨皮膚毛髮的脫落而離開人體,僅很少量分佈至其他體液組織。本品亦可進入胎兒循環及自乳汁中分泌。本品在肝內代謝滅活,主要的代謝物爲6-甲基灰黃黴素及其葡萄糖醛酰化物,血消除半衰期(t1/2b)爲14~24小時。本品自尿中以藥物原形排出者不足1%,約16%~36%以原形自糞便排出。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髮癬菌、斷髮癬菌、鬚髮癬菌、指間髮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

本品不宜用於輕症、侷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花斑癬均無效。

【用法用量】

以下爲微粒型的劑量

成人  甲癬足癬,一次500mg,每12小時1次;頭癬體癬股癬,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小兒  2歲以上體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時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兒體重大於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時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不良反應

(1)神經系統  頭痛較爲常見,約10%患者可出現頭痛,初時較重,繼續用藥可減輕。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暈共濟失調和周圍神經炎等發生

(2)消化系統  少數患者可出現上腹不適、噁心腹瀉,一般系輕度,患者可耐受。

(3)過敏反應  約3%患者發生皮疹,偶可發生血管神經性水腫、持續性蕁麻疹剝脫性皮炎,少數患者發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圍血象白細胞減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禁忌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  由於灰黃黴素獲自青黴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黴素類或青黴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牀並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黴素過敏患者應用本品時仍需謹慎,並嚴密觀察。

(2)灰黃黴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徵應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後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

(6)本品可於進餐時同服或餐後服,以進高脂肪餐爲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爲防止復發,治療應持續到臨牀症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爲: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複發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爲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至少6個月應採取避孕措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育齡期婦女治療期間採取避孕措施,並持續至治療結束後1個月。

兒童用藥】

2歲以下兒童缺乏應用本品的資料。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人中本品的應用及其與年齡關係尚無研究資料。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乙醇同服可出現心動過速、出汗皮膚潮紅等,故兩者不宜同用。

(2)與華法林香豆素類等抗凝藥合用時,本品可能使肝代謝增強,而使抗凝藥的作用減弱,故需監測凝血酶原時間以調整劑量

(3)與撲米酮、苯巴比妥類藥物合用時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減弱,可能與巴比妥類使該藥的吸收減少,並由於誘導肝酶使本品滅活增快,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此類藥物與本品合用。

(4)雌激素避孕藥與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強該類藥物在肝內代謝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兩者同用。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時主要採取是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如洗胃、催吐及補液等。

規格

按C17H17ClO6計算 (1)0.1g  (2)0.25g

貯藏

密封保存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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