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藥品介紹
3.1 別名
3.2 適應症
急性及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特別適用於具有幻覺、妄想、思維紊亂以及躁動不安、暴力及其它行爲紊亂的病人。躁狂抑鬱症的躁狂期。伴有精神運動性過度活動、躁狂、暴力和其它行爲紊亂的精神萎頓病人。伴有偏執觀念、思維混亂和/或定向能力喪失或行爲紊亂的老年性癡呆病人。
3.3 用量用法
急性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急性精神病,躁動的急性嚴重期和躁狂 一般用10-50mg/日,口服。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慢性精神病 維持劑量爲20-40mg/日,口服。智力不全的躁動病人 6-20mg/日,必要時可增加到25-40mg/日,口服。躁動和老年性思維紊亂2-6mg/日,必要時劑量可增至10-20mg/日,最好於晚上服用。
3.4 禁忌
急性酒精、巴比妥、鴉片中毒和昏迷狀態病人及妊娠和哺乳期婦女。
3.5 不良反應
錐體外系症狀。長期給藥病人可偶發遲發性運動障礙。睏倦。口乾,視力調節紊亂,多尿,便祕,心動過速,體位性低血壓,頭暈。短暫輕微的肝功能改變。
3.6 注意事項
對長期治療的病人應仔細監護。患有驚厥性疾病、晚期肝病及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應慎用。本藥可影響機械操作能力。
3.7 藥物相互作用
可增加酒精、巴比妥類及其它中樞抑制藥的作用。阻斷胍乙腚的降壓作用。減弱左旋多巴和腎上腺素的作用。與胃復安和驅蛔靈合用可增加錐體外系症狀的發生。
3.8 規格
片劑10mg x 50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