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操作名稱
131I治療Graves病
4 適應證
1.Graves甲亢患者。
2.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或抗甲狀腺藥物療效差,或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後多次復發,或手術後復發的青少年Graves甲亢患者。
4.Graves甲亢伴房顫的患者。
5.Graves甲亢合併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攝131I率增高的患者
6 準備
1.向患者講清131I治療的注意事項、療效、可能出現的近期反應及遠期併發症,患者應簽署知情同意書。
2.患者的準備
(1)按甲狀腺攝131I率測定要求,禁用影響甲狀腺攝131I功能的藥物和食物。
(2)進行常規體檢,測定甲狀腺攝131I率,查血清甲狀腺激素、TSH、TgA、MCA、TRAb,查血和尿常規,必要時行肝功能及ECG檢查。
7 方法
1.131I劑量計算 計算131I劑量有多種公式,以下爲臨牀常用的公式之一,131I在甲狀腺內的有效半衰期爲5d左右,每克甲狀腺組織常用的計劃劑量爲2.6~4.44MBq(70~120μCi)。
劑量(Bq或μCi)=
2.劑量調整
(1)應考慮增加劑量的因素:①甲狀腺較大和質地較硬者;②年老、病程較長、長期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效果不好者;③有效半衰期較短者。
(2)應考慮減少劑量的因素:①病程短、年齡輕、甲狀腺較小的患者;②未進行任何治療或術後復發的患者;③前一次治療後療效明顯,但未痊癒者;④有效半衰期較長者。
3.給藥方法 131I劑量≤555MBq(15mCi)採用一次口服法,如131I劑量>555MBq(15mCi)或有併發症的患者,可採用分次給藥法,常首次給予總量的1/2~2/3,3~7d後補足總劑量。
4.重複131I治療 131I治療6個月後尚未痊癒的患者根據病情需要可考慮進行再次131I治療。首次治療療效極差或無效的患者,3個月後可行第2次治療並可適當增加131I劑量。
5.綜合治療 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合併週期性麻痹、心臟病、突眼等,應採用相應措施綜合治療處理。
6.早期反應 部分病員服131I後幾天內出現乏力、食慾差、噁心、皮膚瘙癢、甲狀腺腫脹等反應,無需特殊處理,多數可自行消失,或可進行對症處理。個別病情嚴重的患者或服131I後併發感染患者,應注意防止甲亢危象的發生,一旦出現,按內科治療甲亢危象的方法處理。
7.防止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 約有一半的Graves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在缺乏治療20~30年後變成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大多數是由於自身免疫導致甲狀腺的破壞。131I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後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的機制還未完全闡明,可能與患者對射線的個體敏感性差異和自身免疫作用有關,目前沒有有效的預防措施。早發甲狀腺功能減退、晚發甲狀腺功能減退和亞臨牀甲狀腺功能減退,都應及時給予甲狀腺激素製劑治療,部分患者的甲狀腺功能可能恢復,部分病人需長期甚至終生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
8.防治突眼症 少數患者於131I治療後發生突眼或突眼加重,則應採取治療突眼的相應措施。
9.131I治療後的隨訪 一般情況下131I治療後每3個月複查一次,如病情需要則可於131I治療後每月隨訪一次,觀察和檢查的內容包括症狀、體徵、血清甲狀腺激素、TSH、TgA、MCA、TRAb、血常規。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隨訪間隔時間可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