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妄想性障礙(delusianal disorder)是以持久妄想爲特徵的精神障礙,妄想內容及出現時間常與患者的生活處境有關,常爲被害、訴訟、嫉妒、疑病或誇大性的[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除了與妄想或妄想系統直接相關的行爲和態度外,情感、言語和行爲均正常[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可偶有幻覺或抑鬱症狀。包括偏執狂、偏執性精神病和偏執狀態、妄想癡呆(晚發性)、關係妄想[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妄想性障礙的診斷
妄想是最突出的或唯一的臨牀特徵,妄想必須存在至少三個月,必須明確地爲患者的個人觀念,而非亞文化觀念[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可間斷性地出現抑鬱症狀甚至完全的抑鬱發作,但沒有心境障礙時妄想仍持續存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不應存在腦疾病的證據;沒有或偶然纔有聽幻覺;無精神分裂症性症狀(被控制妄想、思維被廣播等)的病史[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包含[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偏執狂
偏執性精神病
偏執狀態
妄想癡呆(晚發性)
關係妄想
不含[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偏執型人格障礙
心因性偏執性精神病
偏執反應
偏執型精神分裂症
妄想性障礙的治療
妄想性障礙心理治療療效欠佳[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治療一般與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相同[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分爲急性期治療(8~10周)、鞏固期(4~6月)治療和維持期(2~5年以上)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開始治療前需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神經系統及精神檢查,同時進行各項實驗室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血脂等[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抗精神病藥物
目前抗精神病藥物分爲第一代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常用抗精神病藥物、主要不良反應及有效劑量範圍(小劑量起始)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分類及藥名 | 過度鎮靜 | 體位性 低血壓 | 抗膽鹼 作用 | 錐體外系 症狀 | 劑量範圍(mg/d) |
第一代抗精神病藥 | |||||
氯丙嗪 | 高 | 高 | 中 | 中 | 25~600 |
奮乃靜 | 低 | 低 | 低 | 中 | 4~40 |
氟哌啶醇 | 低 | 低 | 低 | 高 | 2~20 |
舒必利 | 低 | 低 | 低 | 中 | 200~1200 |
癸氟奮乃靜 | 低 | 低 | 低 | 高 | 12.5~50mg/2~3周 |
五氟利多 | 低 | 低 | 低 | 高 | 20~120mg/周 |
第二代抗精神病藥 | |||||
氯氮平 | 高 | 高 | 高 | 低 | 25~600 |
利培酮 | 低 | 中 | 低 | 中 | 1~6 |
喹硫平 | 高 | 中 | 中 | 低 | 150~750 |
阿立哌唑 | 低 | 中 | 低 | 低 | 5~30 |
(1)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物的侷限性:①不能改善認知功能,如藥物不能改善執行功能、工作記憶、語言與視覺運動、精細運動功能,雖然能改善注意力的某些指標。藥物的抗膽鹼能作用可能會使記憶惡化。②對陰性症狀作用微小。③約有30%的患者其陽性症狀不能有效緩解。④引發錐體外系和遲發性運動障礙的比例高,常導致患者用藥的依從性不佳。還可能引起其他嚴重的副作用。⑤藥物對患者工作能力的改善作用較小。過度鎮靜也可影響工作能力和生活質量。[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2)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的侷限性:可出現以下不良反應,①錐體外系症狀: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比第一代要少而輕,發生與劑量密切相關;②高泌乳素血癥;③心電圖QTc間期延長;④體重增加及糖脂代謝異常等。[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不良反應和處理
(1)過度鎮靜:多見於治療開始或增加劑量時。處理:將每日劑量的大部分在睡前服用,嚴重者應該減量,並告誡患者勿駕車、操縱機器或從事高空作業等危險活動。[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2)體位性低血壓:多見於低效價藥物、快速加量或劑量偏大時。處理:平臥或頭低腳高體位、監測血壓,必要時減量或換藥,對症處理。[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3)錐體外系症狀:包括急性肌張力障礙、震顫、類帕金森症、靜坐不能、遲發性運動障礙等。處理:①可以合併抗膽鹼能藥物或β受體拮抗劑;②緩慢滴定,適當降低藥物劑量或者換藥。[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4)高泌乳素血癥:可引起閉經、泌乳、性功能改變和骨質疏鬆等。處理:減量或換用不引起高泌乳素血癥的藥物,也可以加用某些中藥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5)體重增加:長期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可引起體重增加、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處理:減量或換用不引起體重增加的藥物,建議健康生活方式,如控制飲食、增加運動等。[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6)心血管系統毒性:包括體位性低血壓、心動過速、心動過緩和心電圖改變(可逆性非特異性ST-T波改變,T波平坦或倒置和Q-T間期延長)等。處理:監測生命體徵及心電圖,對症處理,必要時換藥。[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7)惡性綜合徵(neuroleptic malignant syndrome,NMS):多見於藥物品種更換過快、劑量驟增驟減、合併用藥、腦病、緊張症患者、酒精依賴症患者等。嚴重者死亡率較高。處理:立即停藥,進行支持治療與對症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8)血液系統改變:抗精神病藥物可以誘發白細胞減少或粒細胞缺乏症,氯氮平多見。處理:密切監測白細胞,對症治療或必要時換藥。[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用藥原則
1.以單一用藥爲原則[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2.從低劑量開始,然後逐漸加到有效推薦劑量。若治療不足4~6周,除非出現明顯的難以耐受的藥物副作用如錐體外系副反應等,否則不應換用不同類型的抗精神病藥物。[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3.氯丙嗪、奮乃靜和氟哌啶醇是第一代抗精神病藥,對核心的陰性症狀作用微小,藥物不良反應較大[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4.目前對於首發患者,如果條件允許應儘量選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98-201.。
患者仍不能配合的處理
1.由於這些患者意識清晰,妄想不荒謬,某些內容接近現實,患者無自知力,難以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難以接受治療,必要時經監護人同意可強制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2.如果患者仍不能配合治療,可借某些軀體症狀爲缺口,打開局面,進行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
3.醫師要隨機應變,落實治療計劃[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