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珍母口服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珍母口服液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珍母口服液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規格】
每支裝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經將來之前或剛見紅時開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5天爲一個療程。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1.忌食辛辣食物。
4.平素月經正常,突然月經過多,或經期延長,或陰道不規則出血應去醫院就診。
5.月經過多服藥5天,出血未見減少;經期延長服藥10天,出血未止,均應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