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相障礙 2016年12月14日修訂版

BY banlang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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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雙相障礙也稱雙相情感障礙(bipolar affective disorder),一般是指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的一類心境障礙[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躁狂發作時,表現爲情感高漲、言語增多、活動增多;而抑鬱發作時則出現情緒低落、思維緩慢、活動減少等症狀[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病情嚴重者在發作高峯期還可出現幻覺、妄想或緊張性症狀等精神病性症狀[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雙相障礙一般呈發作性病程,躁狂和抑鬱常反覆循環或交替出現,但也可以混合方式存在,每次發作症狀往往持續相當時間(躁狂發作持續1周以上,抑鬱發作持續2周以上),並對患者的日常生活及社會功能等產生不良影響[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雙相障礙的病因

雙相障礙發病的原因尚不十分清楚[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大量的研究資料提示遺傳因素、神經生化因素和心理社會因素對本病的發生有明顯影響[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雙相障礙的診斷

雙相障礙的特點是反覆(至少兩次)出現心境和活動水平明顯紊亂的發作,紊亂有時表現爲心境高漲、精力和活動增加(躁狂或輕躁狂),有時表現爲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動減少(抑鬱)。發作間期通常以完全緩解爲特徵。與其他心境障礙相比,本病在兩性的發病率更爲接近。由於僅有躁狂的患者相對罕見,而且他們與至少偶有抑鬱發作的患者有類似性(在家庭史、病前人格、起病年齡、長期預後等方面),故這類患者也歸於雙相。[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躁狂發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續時間二週至四、五個月不等(中數約四個月);抑鬱持續時間趨於長一些(中數約六個月);但除在老年期外,很少超過1年。兩類發作通常都繼發於應激性生活事件或其他精神創傷,但應激的存在並非診斷必需。首次發病可見於從童年到老年的任何年齡。發作頻率、復發與緩解的形式均有很大變異,但隨着時間推移,緩解期有漸短的趨勢。中年之後,抑鬱變得更爲常見,持續時間也更長。[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輕躁狂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符合輕躁狂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其他情感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鬱或混合性);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發作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必須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發作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其他情感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鬱或混合性);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發作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必須符合伴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發作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其他情感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鬱或混合性);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輕度或中度抑鬱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必須符合輕度抑鬱發作或中度抑鬱發作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輕躁狂、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發作;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不伴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必須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躁狂、輕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發作;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伴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確診需要:(a)目前發作必須符合伴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抑鬱發作的標準;及(b)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躁狂、輕躁狂或混合性的情感發作;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爲混合狀態 診斷要點[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患者過去至少有過一次躁狂、輕躁狂或混合性情感發作,目前或表現爲混合性狀態,或表現爲躁狂、輕躁狂及抑鬱症狀的快速轉換。

診斷要點

雖然雙相障礙最典型的形式是交替出現的躁狂和抑鬱發作,其間爲正常心境分隔;但是,抑鬱心境伴以連續數日至數週的活動過度和言語迫促,以及躁狂心境和誇大狀態下伴有激越、精力和本能驅力降低,都並不罕見。抑鬱症狀與輕躁狂或躁狂症狀也可以快速轉換,每天不同,甚至因時而異。如果在目前的疾病發作中,兩套症狀在大部分時間裏都很突出且發作持續至少兩週,則應做出混合性雙相情感障礙的診斷[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雙相障礙的治療

以心境穩定劑爲主的綜合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雙相障礙幾乎終生以循環方式反覆發作,其發作的頻率遠較抑鬱障礙爲高,尤以快速循環病程者爲甚[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因此,雙相障礙常是慢性過程障礙,其治療目標除緩解急性期症狀外,還應堅持長期治療原則以阻斷反覆發作[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住院治療

雙相障礙治療首先是患者的安全必須得到保證,臨牀醫生需要判斷患者是否應住院治療。住院的指徵是:有自傷、自殺和傷人等危險;患者總體能力下降致使不能進食且迴避環境;症狀迅速惡化,如高度興奮、衝動、自傷等嚴重損害自身和危及他人等行爲;缺少或喪失家庭和社會支持系統的支持。[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躁狂發作的藥物治療

碳酸鋰

碳酸鋰的主要適應證是躁狂症,它是目前治療躁狂的首選藥物,對躁狂和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或抑鬱發作還有預防作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也可用鋰鹽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對精神分裂症伴有情緒障礙和興奮躁動者,可以作爲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增效藥物[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急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血管疾病、重症肌無力、妊娠的前3個月以及缺鈉或低鹽飲食患者禁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帕金森病、癲癇、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低下、神經性皮炎、老年性白內障患者慎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碳酸鋰的有效劑量範圍爲750~1500mg/d,偶爾可達2000mg/d。一般開始每次給250mg,每日2~3次,飯後口服給藥,逐漸增加劑量,3~5天內逐漸增加至治療劑量。一般至少1周才能起效。維持治療劑量爲500mg~1500mg/d。老年及體弱者劑量適當減少,與抗抑鬱藥或抗精神病藥合用時劑量也應減少。由於鋰鹽的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比較接近,在治療中除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和治療反應外,應對血鋰濃度進行動態監測,並根據病情、治療反應和血鋰濃度調整劑量。急性期治療血鋰濃度應維持在0.8~1.2mmol/L,維持治療時爲0.4~0.8mmol/L,血鋰濃度的上限不宜超過1.4mmol/L,以防鋰鹽中毒。[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碳酸鋰的副作用與血鋰濃度相關[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一般發生在服藥後1~2周,有的出現較晚[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根據副作用出現的時間可分爲早期、後期副作用以及中毒先兆[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①早期的副作用:無力、疲乏、思睡、手指震顫、厭食、上腹不適、噁心、嘔吐、稀便、腹瀉、多尿、口乾等[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②後期的副作用:患者持續多尿、煩渴、體重增加、甲狀腺腫大、黏液性水腫、手指細震顫。粗大震顫提示血藥濃度已接近中毒水平[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③鋰中毒先兆:表現爲嘔吐、腹瀉、粗大震顫、抽動、呆滯、睏倦、眩暈、構音不清和意識障礙等。應即刻檢測血鋰濃度,如血鋰超過1.4mmol/L時應減量。如臨牀症狀嚴重應立即停止鋰鹽治療[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抗癲癇藥治療

1)丙戊酸鈉:丙戊酸鹽對躁狂症的療效與鋰鹽相當,對混合型躁狂、快速循環型雙相障礙以及鋰鹽治療無效者可能療效更好。丙戊酸鹽從小劑量開始,每次200mg,每日2~3次。每隔2~3天增加200mg.劑量範圍800~1800mg/d。治療濃度應達50~100mg/L。常見副作用爲胃腸刺激症狀以及鎮靜、共濟失調、震顫等。轉氨酶升高較多見,造血系統不良反應少見。極少數患者出現罕見的中毒性肝炎和胰腺炎,爲一種罕見的特異質性反應。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目前國產的丙戊酸鈉尚沒有治療雙相障礙的適應證,應當引起注意。[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2)卡馬西平:對治療急性躁狂和預防躁狂發作均有效,尤其對鋰鹽治療無效的、不能耐受鋰鹽副作用的以及快速循環發作的躁狂患者,效果較好。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至600~1200mg/d,分2~3次口服。劑量增加太快,會導致眩暈或共濟失調。卡馬西平具有抗膽鹼能作用,治療期間可出現視物模糊、口乾、便祕等副作用。皮疹較多見,嚴重者可出現剝脫性皮炎。偶可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及肝損害。應監測血象的改變。卡馬西平由於不良反應嚴重,臨牀已較少使用。[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抗精神病藥物

可選用有適應證、具有心境穩定作用及安全性高的抗精神病藥物[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傳統的抗精神病藥氟哌啶醇能較快控制急性躁狂發作。嚴重發作時肌注氟哌啶醇每日2~3次,每次5~10mg。新型抗精神病藥物中,奧氮平、利培酮與喹硫平和碳酸鋰合併可治療躁狂發作,而氯氮平和碳酸鋰合併能治療難治性躁狂症。抗精神病藥物劑量視病情嚴重程度及藥物不良反應而定。[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抑鬱發作的藥物治療

雙相障礙抑鬱發作時應慎用抗抑鬱藥,原則上不單一使用抗抑鬱藥。嚴重雙相抑鬱時可酌情聯用抗抑鬱藥。如抑鬱症狀十分嚴重、且持續時間超過4周以上,既往發作以抑鬱爲主要臨牀相,則可以在充分使用心境穩定劑的前提下,合用抗抑鬱藥。儘量不選用轉躁作用強的三環類抗抑鬱藥。在雙相障礙治療中,應用抗抑鬱藥可能誘發躁狂或輕躁狂發作,或使循環頻率增加,或促發陝速循環發作而使治療更加困難。[參考資料] 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編委會主編.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2012年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2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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