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試驗即將供血者的紅細胞與受血者的血清(主側)及受血者的紅細胞與供血者的血清(次側),分別做配血試驗,觀察有無凝集反應。前者稱爲交叉配血的主側,後者爲次側,因爲最常見的嚴重溶血反應,多因受血者血清中的血型抗體(凝集素)作用於輸入紅細胞膜上的血型抗原而引起,並非因輸入血清中的血型抗體作用於受血者的紅細胞所致。由於輸入的血型抗體可被受血者的血漿稀釋,並可被固定組織抗原中和而失效。故臨牀上配血,主要檢查供血者紅細胞膜上的血型抗原與受血者血清中的血型抗體是否發生凝集反應。交叉配血的兩側均無凝集反應,爲配血相合,可以輸血。主側出現凝集反應,爲配血不合,不能輸血,主側無凝集反應,次側出現凝集反應,爲配血基本相合,在緊急情況下才可輸血,但要特別慎重,不可輸得太快、太多,並密切觀察有無輸血反應。輸血時不僅要鑑定ABO血型和Rh血型,即使輸入同型血,或受血者再次接受同一供血者的血液,都必須做交叉配血試驗。因人類的血型很複雜,目前已發現有15個血型系統,即使是同型血,還有亞型的差別,如受血者需大量輸血時,尚需做獻血者之間的交叉配血試驗。
化驗
化驗結果意義
交叉配合試驗沒有凝集或溶血反應,方可進行輸血治療。如遇急診輸血,又無同型血,可用O型輸給A型或B型,或其他型輸給AB型,但輸血量不宜過大,次數不宜過多,若發生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進行有效的處理,以確保病人生命安全。
化驗取材
血液
化驗方法
凝集試驗
化驗類別
血清學檢查、凝集試驗
參考資料
《新編臨牀檢驗與檢查手冊》、《新編化驗員工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