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中毒氣吐下爲病證名[1]。出《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指小兒因腸胃脆弱,用藥失當,不勝藥勢,造成吐瀉不止,煩躁頓乏的病證[1]。《小兒衛生總微論方》:“小兒脾胃怯弱,臟腑嫩軟,氣血未壯,因服藥不勝其味之毒,致煩躁悶亂,或口舌麻木……甚至吐利,有致啘血者。”小兒形氣未全,易虛易實,用藥時要注意“中病即止”,已經達到治療目的時,即宜及時停藥,以免發生中毒[1]。
3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76.
中毒氣吐下爲病證名[1]。出《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七。指小兒因腸胃脆弱,用藥失當,不勝藥勢,造成吐瀉不止,煩躁頓乏的病證[1]。《小兒衛生總微論方》:“小兒脾胃怯弱,臟腑嫩軟,氣血未壯,因服藥不勝其味之毒,致煩躁悶亂,或口舌麻木……甚至吐利,有致啘血者。”小兒形氣未全,易虛易實,用藥時要注意“中病即止”,已經達到治療目的時,即宜及時停藥,以免發生中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