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烏梅肉爲烏梅的炮製品。烏梅爲薔薇科植物梅Prunus mume (Sieb.) Sieb. et Zucc.的乾燥近成熟果實[1]。烏梅肉爲去核果肉,呈烏黑色或棕黑色,氣特異,味極酸[1]。烏梅肉的功效和適用範圍與烏梅同,因去核用肉,故作用更強[1]。
3 烏梅肉的炮製方法
漢代有“醋浸一宿,去核再蒸熟搗如泥”(《金匱玉函經》)的方法[1]。
唐代除沿用漢代方法外,還有蜜醋漬蒸、單蒸、熬製(《備急千金藥方》)等法[1]。
宋代有制炭(《重修政和經使證類備用本草》)、焙(《洪氏集驗方》)、炒焦(《類編朱氏集驗醫方》)等炮製方法[1]。
明代用醋煮(《普濟方》)、酒浸(《保嬰撮要》)、蜜拌蒸(《壽世保元》)等法[1]。
清代有麩炒(《食物本草會纂》)、鹽水浸(《本草便讀》)的方法[1]。
烏梅肉的炮製方法爲:取淨烏梅,用清水潤軟或蒸軟後,剝取淨肉,乾燥,篩去碎屑[1]。
取淨烏梅微淋清水溼潤,使肉綿軟,略晾,敲碎,剝取淨肉即成。或置蒸籠內蒸至極爛,放籮內揉擦,去核,取肉,曬乾。(《中華本草》)
6 烏梅的功效與主治
烏梅具有斂肺,澀腸,生津安蛔的功能[3]。用於肺虛久咳,久瀉久痢,虛熱消渴,蛔厥嘔吐腹痛[3]。
斂肺止咳;澀腸止瀉;止血;生津;安蛔。主久咳;虛熱煩渴;久瘧;久瀉;痢疾;便血;尿血;血崩;蛔厥腹痛;嘔吐;鉤蟲病(《中華本草》)
1.治肺虛久咳,久瀉,久痢,虛熱煩渴,蛔蟲病腹痛,便血,尿血,血崩,遺尿,帶下不止[3]。煎服:3~9g[3]。
3.治瘡瘍胬肉,烏梅炭研末敷;雞眼,用烏梅和鹽水、米醋研爛塗敷[3]。
生烏梅長於生津止渴,斂肺止咳,安蛔[3]。多用於虛熱消渴,肺虛久咳,蛔厥腹痛[3]。如治消渴證,煩渴多飲的玉泉丸(《丹溪心法》);治肺虛久咳的一眼散(《雜病源流犀燭》);治蛔厥腹痛嘔吐的烏梅丸(《註解傷寒論》)[3]。
烏梅肉的功效和適用範圍與烏梅同,因去核用肉,故作用更強[3]。
烏梅炭長於澀腸止瀉,止血,常用於久瀉,久痢及便血,崩漏下血等[3]。如治下痢不能食的烏梅丸(《雜病源流犀燭》),用烏梅燒存性爲末,醋打米糊爲丸,可治大便下血不止(《嚴氏濟生方》);治小便尿血(《本草綱目》);或燒灰爲末,烏梅湯調下,治婦人血崩(《婦人良方》)[3]。